大观区环保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大观区环保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
2018年,大观区环保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市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各项环保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区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现将2018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紧抓党建工作不放松
组织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规矩"专题警示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组织全体党员赴"懒吾"艺术馆参加党史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保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落实到位。结合局长驻点工作室,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与花亭南村社居委签订结对帮扶协议书,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七一党课进社区、慰问困难老党员和孤寡老人等活动。
二、坚决打好"水气土"三大战役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1.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力争皖河大观段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截至目前,国控皖河断面1月、3月、4月、5月COD监测值均超标,这些月份各项指标仅达到Ⅲ类水质,仅2月、6月、7月各项指标符合Ⅱ类水质。牵头制定《皖河大桥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达标整治工作10月完成。加快推动沙漠洲长江外滩居民搬迁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对棚改对象500户近8万平方的拆迁工作开展评估程序,拆迁公司已进驻,截止目前已完成90%的住户签订协议,其中100余户已搬迁。对沙漠洲居民生活废水排水设施存在问题已进行排查,针对排查问题进行一一疏通与清理。港埠码头环境整治有序开展中,清真屠宰场整改进展缓慢。7处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统一设置标牌,对保护区进行综合整治,加大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每季度安排水质监测并实施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村居环境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和农村"三大革命",在海口镇南埂村和山口乡百子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治村基本解决了"脏、乱、差、散"的现状,达到了"环境整治、设施配套、布局合理"的基本要求。
2.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截止9月份,大观区优良天数与去年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稳中趋好。大力开展城西臭气治理,确保现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应有作用、提标工程尽快实施交付使用,西部区域大气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西部城区8家化工企业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进一步理顺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调整预警级别、完善应急措施,开展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以及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工业大气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和道路扬尘,开展混凝土搅拌站粉尘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协助区农业局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露天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3.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土十条"。开展大观区土壤环境详查,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开展现状监测,编制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监测评估报告和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并召开专家评审会,彻底摸清调研我区土壤污染情况。辖区3家重点企业与区政府签订责任书,自行开展土壤检测。二是推动危废规范化管理。对全区24家工业企业、7家医疗机构、13家机动车维修保养单位、1家实验室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的危废管理台账、危废贮存产所、转移处置等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切实落实了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
三、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
为妥善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大观区环保局既严格依法办事,又坚持服务为先,把管理和执法寓于服务之中。一是严格项目管理和准入。全面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建立所有项目准入必须经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复核、审查制度。践行绿色发展,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染、进园区、纳统管、建新绿、优产业、强机制"八大行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把"1515三道防线"环保准入关。截止目前,我局共审批项目16个,为11个项目出具预审意见。二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以循环、节约、低碳为着立点,积极推进全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督促通显新材料等3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三是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多途径积极服务企业。积极申报各级环保专项资金服务重点项目建设。2018年为南埂、百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申报上级资金18万元。深入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以信用机制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全区34家参评企业中5家评为诚信等级,29家评为良好等级。四是积极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在总结2017年开展的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第一批次工作经验和成果基础上,继续推进辖区其他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达标综合整治工作,完成第二批30家企业整改和第三批20家企业的问题摸底工作,建立企业环境问题清单。截止9月份,第二批中已有28个企业完成整改销号,剩余2个企业正在积极整改中,第三批次企业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改工作。五是坚持铁腕执法,严惩违法行为。截止到三季度,对辖区57家项目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共现场检查企业14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检查发现问题企业29家,完成整改29家。圆满完成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回复和办理,接到群众投诉、上级主管及有关部门转办案件190余起,均进行了及时处置,结案率达100%,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截止目前,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5件,其中行政处罚29件,罚款金额41.29万元;限制生产1件,查封扣押15件。六是大力推进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按要求足额配置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采购移动采集终端等办公设备,清查阶段顺利通过国家、省、市三级质量核查,受到上级部门一致好评。目前,正在开展各类污染源普查报表的填报和空间数据采集工作。
四、以环保督查为契机,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2018年9月,省环保督察组进驻安庆市,我局对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在第一时间主动整改、彻底整改,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全社会环保意识明显增强,环保整改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从严从快调处,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零容忍"。
在省环保督查进驻期间,我区累计受理省级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65个,其中除8项交办问题因整改施工,预计年底完成,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完成。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26.3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5人,问责1人。通过省环保督察,全区上下环保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
2.切实推进"小散乱污"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小散乱污"企业,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式整改。会同各属地单位共开展了11次联合排查,其中包括两次夜间突击检查。对排查到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要求分类施策。截至目前,已排查上报"散乱污"企业48家,取缔关停16家,10家已经完成整治提升。下一步,各属地单位继续进行排查工作,对于排查确定的"散乱污"企业,10月底之前必须完成整治,不能按期完成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关闭。
五、强化能力建设,助力环境发展
统一招聘5名环保、化工、法律等专业技术人员,尽量补齐基层环保人员不足的短板。同时,充分发挥环保热心人士的作用,组织辖区各网格成立大观区环保志愿者队伍,进一步了激发全区干部群众重视环保的热情,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大投入,环境监察大队智能化综合管理项目已建成投用。大力推进重点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积极组织辖区重点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今年以来共有6家企业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了备案,其中1家重大风险等级企业和3家较大风险等级企业应急预案已按规定报送省、市环保部门备案。
2018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大观区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大观区辖区内各类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环境形势还相当严峻,环境保护工作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的期望还有不少差距。2019年,我局将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大观区人居环境。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促进环保工作。进一步健全环境法制机构,完善法制工作体系,规范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把群众普遍关心的行政处罚、信访投诉、污染纠纷处理等工作的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做到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二是坚持着力推进主要工作。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把好环境准入关和企业守法关,守住总量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危险废物管理、饮用水安全、突发环境安全事件等刚性红线指标和综合考核指标。确保完成201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保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突出饮用水源的保护;以乡镇、城区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计划开展4次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对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充分利用6.5环境宣传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环境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