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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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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的意见》和《江苏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我厅对全省2018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谋划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1、加强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厅高度重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强化厅党组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厅务会每年定期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向纵深发展。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2018年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交通运输部2018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全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具体要求,统筹推进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配合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全面完成全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会筹备工作,并作为唯一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会上进行经验介绍。

二、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能

1、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组建省铁路集团,积极探索自主规划建设高铁新模式。依托南京禄口机场组建东部机场集团,推进机场资源整合和布局优化。至此,江苏已建立涵盖公铁水空的省级交通发展平台。全面完成省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省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实现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执法职能综合行使、公益服务得到强化的改革目的。稳步实施交通社团改革,印发《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等组织兼职管理暂行规定》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对社团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和省综合交通运输协会。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取消、下放"引航员任职资格审批"等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赋权国家级开发区直接审批有关交通运输事项。开展"我为不见面审批改革献一策"活动,结合"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梳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编制办事指南,78项省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100%实现不见面审批(服务),市县级不见面率达到95%以上。推进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异地检验检测,率先实现普通货运车辆综检、安检和排放检测"三检合一"。实施船舶营运检验新机制,实现本省籍船舶在全省"通检通认"。继续落实省政府有关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等优惠政策,直接降低物流成本超30亿元。

3、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江苏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第一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试行),重点对"证照分离"涉改事项制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制度,完善"双随机"抽查"两单两库一细则",健全"双随机"抽查方式、程序和工作机制的有关要求。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并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4、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全国首批"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印发《江苏"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并编制相关配套文件,建成江苏省交通信用数据库和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省有关信用平台的信息交换、共享和共用。深化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信用管理"双闭环"机制,探索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驾驶员纳入信用管理。组织修订《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江苏省港口经营信用评定考核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5、强化交通环保监管职责。绿色交通示范省建设率先高分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成为全国首个高分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的省份。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累计形成1.8万公里绿色廊道。长江江苏段过驳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除砂石以外的原油、煤炭过驳均已取缔,700台浮吊压减至344台。推进沿江非法码头整治,拆除116个,规范提升1个,恢复长江自然岸线13.3公里,复绿面积约284万平方米。沿江21个危化品码头完成清理整治。印发《江苏绿色港口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组织开展《绿色港口指标体系研究》,积极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三、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1、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积极争取立法资源,为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法治保障。配合省人大法工委、财经委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制定工作,我厅5件立法建议项目列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立法规划项目数量排在省级机关的前列。加强交通运输法规制度建设,印发2018年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立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作为首部策应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已于2018年1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一审;《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作为规范和加强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省政府规章,已于2018年10月报送省政府。加快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地方标准制定,全年制修订地方标准15项。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印发2018年度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出台《<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江苏交通优质工程挂牌创建与评审办法》和《江苏省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等厅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等3件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完成76件次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办理。组织对涉及生态环保、市场公平竞争、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交通运输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及时将清理结果报送省人大、省政府,将废止的厅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

3、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坚持立法立改废释并举,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省厅全年共组织制订7件、组织修订5件、废止4件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继续坚持开门立法,认真落实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有关公众参与的要求,有关立法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均采取调研论证、召开座谈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以及书面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并吸纳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落实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要求,新实施法规规章满1年,及时总结实施情况,并向政府报告。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厅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修订完善《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提高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决策程序的正当性。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并通过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合法性审查的要求,由厅法制部门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形成合法性审查意见;按照集体讨论决定的要求,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厅务会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2、深化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健全厅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厅法律顾问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访等工作中听取法律顾问专业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厅法律顾问单位全年对9件信息公开答复、8件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参与8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配合开展文件起草和审查工作。开展厅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公职律师人才储备。

五、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执法"三项制度"。认真总结邳州市交通运输局、扬州市城区地方海事处、扬州市公路管理站和海门市交通运输局等4家单位"三项制度"试点情况,及时报送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和省政府法制办,并在系统内全面推广。

2、加强执法质量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完成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大检查,组织制订《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视音频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智能化。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完成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上机抽考和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举办两期道路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班,共计培训240余名执法人员。继续推进执法"三基三化"建设,参与并完成部法制司组织的"三基三化"建设标准和制度体系研究,推进有关部颁执法装备、着装等标准的制订。组织开展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继续清理执法证件,并做好执法证件的申领、换领工作,新发放1400多张执法证。

4、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高效精准执法。开发并推广使用运政在线电子签章系统,升级"内河水上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发执法人员APP终端应用,开展北斗导航、无人机、视频信息监控等在重点区域的辅助巡航,提升航道巡航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支撑能力。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在厅OA系统中开发"建议提案"模块,实现异地网上办理,进度随时查询,流程记录清晰。全年共收办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46件,建议沟通率、办结率均达100%,满意率达99.2%;其中20件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的办理结果在厅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发布。

2、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印发《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2018年厅网站共发布38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等机制,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制定并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切实做好网站内容维护保障工作。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执法单位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要求,公开举报箱、投诉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途径,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作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制定《2018年度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意见》,有效保障国家和省、市重大活动的开展平稳。成立由厅办公室、厅法律顾问以及相关单位参加的信访复核小组,规范办理信访复核事项。推进"阳光信访",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对依法应当通过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及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全年共办理人民来信241件,接访群众来访96批次共553人,受理群众网上来信共1718件,其中省委书记、省长信箱93件,厅长信箱935件,咨询354件,投诉热线336件。

2、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18年,我厅共审理8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4件被复议案件,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复议案件专家论证,加强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强化被申请人的答复举证责任。办理各类一审、二审、再审行政应诉案件3件,办理民事诉讼案件1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有关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均维持了我厅的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当事人起诉。没有发生一起败诉案件。在规范和加强案件办理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案件的经验教训,对有关行政许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答复等工作提出规范的法律建议。组织汇编典型案例,形成了《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辑(一)》并印发全省,通过以案释法,全面、直观地传达案例的启示点和引导的方向,指导、规范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分析研判2016、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诉讼情况,全面梳理总结,认真剖析问题和成因,并下发通报,供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八、着力培育法治思维

1、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厅党组中心组带头专题学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创新学法形式,举办全省首期交通运输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共90名领导干部和优秀法制骨干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对厅属单位共17名拟提任处级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推进全行业普法和守法。印发《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组织评选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创优项目,积极参加省级机关第六届"万人学法"法律知识竞赛,荣获优秀组织奖。组建"法润交通?与法同行"普法志愿者队伍,实施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全屏计划",扩大普法影响,增强普法效果。

专此报告。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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