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扬尘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普陀区扬尘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一、2018年工作总结
根据《普陀区扬尘污染防治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我区开展了一系列扬尘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区域降尘量达到4.5吨/平方公里.月,较2017年下降了0.4吨/平方公里.月,达到了区委、区政府的考核要求。主要工作如下:
(一)明确责任目标,强化工作职责
一是区委、区政府重视。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区委常委、副区长韩金华在3月2日、6月13日、8月28日、10月10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区委书记曹立强多次批示,要求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高度重视、压实责任,采取可行措施,改善本区道路扬尘污染状况。
二是明确工作推进目标。年初区扬尘办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布置2018年度工作任务,对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达成共识。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总结上季度的工作,并根据上季度反映出来的问题,向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镇)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
三是制定各类管理办法。区扬尘办制定并发布《关于加强普陀区建筑工地、市政重大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普陀区道路撒落污染追查处置工作流程》、《关于加强普陀区市政管线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和《普陀区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针对不同工程的现场情况,提出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规范施工作业,同时也为职能部门的现场检查提供依据。
(二)加强现场监管,推进扬尘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扬尘专项检查。2018年区环保局巡查工地2880家/次;区建管中心5次约谈12家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单位,对4家工地罚款4万元;区公安分局共查处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超载、撒落交通违法218起。
二是创新探索扬尘污染防治新模式。区环保局联合区建管委、区建管中心、区市政管理中心、区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分2次召集混凝土搅拌车运输单位负责人召开"普陀区混凝土搅拌车防撒落"专项会议。责令各运输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本市混凝土搅拌车车容车貌的通知》(沪建质安〔2016〕57号)的要求,所有混凝土搅拌车必须安装防漏设施(接料斗)、下料斗必须复位后才能上路行驶,必须保持良好整洁的车容车貌,以减少混凝土搅拌车造成的道路扬尘污染。经过专项整治,目前本区混凝土搅拌车防漏设施安装使用情况明显好转,道路扬尘污染明显减少;区绿化市容局对于33处道路扬尘监测点位周边的区域,不断探索保洁作业模式和道路扬尘治理的关系,从8月27日起开展精细化保洁工作。到年底本区道路扬尘监测数据较之前有较大幅度改善;为规范本区渣土运输单位作业行为,减少渣土滴漏造成的道路扬尘污染,8月30日区绿化市容局联合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交警支队等部门商议安装渣土车防滴漏后装尾兜。目前本区所有渣土专营单位的渣土车均完成了防滴漏后装尾兜的安装工作,道路撒落现象明显减少;区环保局会同区市政管理中心在14号线真如站安装智能洗车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冲洗干净、密闭后驶出工地,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为解决本区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撒落严重的情况,组建了由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区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参加的扬尘联合执法队,从4月开始重点查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车容不洁、超载、未密闭运输、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滴漏撒落、无证运输、偷乱倒"等扬尘违法行为,同时追根溯源对相关工地进行检查。全年共进行571次路检,对48个工地开展扬尘检查,查处渣土车、混凝土车身不洁201起,渣土车未密闭34起,道路撒落源头追查18起,共处罚款47万元。在各个部门的联合协作下,本区道路撒落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四是各街道(镇)继续开展属地化管理。
曹杨街道每周至少1次对在建工地、辖区道路开展日常检查;结合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道复查工作,街道整合网格中心、城管中队、绿化市容所等单位对辖区道路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沿街商铺装修、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扬尘问题。共开展巡查90余次,发现问题180余个,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甘泉街道结合社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以网格化为抓手,确定管理范围,标出各建筑工地点位,实行全方位管理,采取城管中队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做法,2018年共进行联合执法2次,出动人员30多人次。同时,街道加大了对环境保护及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人、财、物的投入,今年共计投入1万余元用于购置扬尘工作设备、绿化补种、宣传材料等方面。
石泉街道运用社区条线部门力量,共同参与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尤其是在城管中队、市容绿化部门的日常巡查过程中,重点巡视社区各类工地及扬尘监控点周边状况。街道环保办每周至少两次巡查社区各类工地,每周一次检查扬尘监控点周边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落实规范管理。对重点的拆违工地予以扬尘管控,如位于铜川路185号金盛好来福三十万平方米的拆违工地,要求拆房单位在围墙上设置双层2米高的防尘网,减少拆房扬尘对居民区影响;拆房作业时进行喷水降尘;渣土车在出作业区前进行冲洗;渣土车密闭,防止土方抛洒等现象发生。
桃浦镇落实对各类施工工地的日常巡查,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对裸露土地、建筑垃圾、施工材料进行全覆盖。共巡查工地245次,发现23个工地存在施工不规范等问题,均已全部责令整改并整改完毕。桃浦保洁公司对镇内主要道路进行每日清扫、冲洗工作,同时对扬尘监测点位周边道路进行精扫作业,对人行道、沟底等增加精扫频次。全年共应急出动清扫路面渣土撒落82起。
宜川街道全年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开展了12次拉网式大检查。街道和城管中队对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钢筋运输车等车辆出入较多以及施工作业造成场地扬尘较多的香溢花城三期住宅和商务办公楼项目责令整改。对进行土石方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拆除脚手架、市政等施工现场进行重点监控;对交叉作业多,参战单位多,施工扬尘污染易反复的难点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对造成施工扬尘的工地除依法处置外,重点加强复查,确保整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长寿街道对辖区内工地逐一开展排摸梳理,对符合市住建委文件规定的工地一律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要求施工工地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制定扬尘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现场检查扬尘方案、泥浆沉淀池、集中堆物、绿网覆盖及运输车辆的冲洗设施等现场抑尘措施。街道环保干部在拆违过程中会同拆违办工作人员要求拆房单位使用喷淋、绿网等防治措施,同时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喷洒作业,拆除完成后,对场地进行全覆盖管理。
真如镇街道共巡查施工工地105次,查出212个扬尘问题,均当场监督整改到位。召开扬尘防治专题会2次,组织开展扬尘防治宣传活动2次。约谈建设单位责任人16次,组织渣土车联合巡检2次,查处渣土车造成道路污染13次,罚款0.3万元。街道网格巡查员对巡查发现的小型建筑、装修施工的扬尘问题,以微信平台上报至网格环保监管员,要求监管员3小时内到场处理,2小时内整改完毕。
长征镇对辖区内的210、214商办楼、15号线建设工地,镇规建办与工地的项目经理加强联系,第一时间掌握工地扬尘情况,对造成扬尘污染的,城管中队进行执法,督促改进。2018年,累计对各类工地检查135次,整改违规问题65次。
长风街道街道服务队配合城管中队、街道扬尘办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一律责令整改,并上报区相关部门,截止2018年底共巡查辖区内施工工地150余次。
(三)开展第三方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区扬尘办委托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代为监管和重点地区的巡查工作。每月对全区内所有大型的建筑工地、轨交市政工地进行巡查,发现工地存在的扬尘问题,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当场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对于一些无法当场完成整改的扬尘问题,通过区扬尘办移交给区建管中心、区市政管理中心督促落实;委托上海晋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每月3轮次对全区重点道路、重点地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由区扬尘办督促相关街道(镇)开展整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全社会扬尘污染防治意识
区环保局联合区市政管理中心召集轨交14号线、15号线、北横通道、武宁快速路工程项目部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培训会,将《关于加强普陀区建筑工地、市政重大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通知》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向他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要求施工单位加以落实。
曹杨街道每月召开扬尘防控的行政会议,并通过发放"扬尘防控告知书"、召开扬尘污染专题培训会等方式,向广大居民、社区单位和施工单位宣传环保法规、宣传扬尘的危害性及扬尘防控措施等,提高扬尘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共同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甘泉街道全年组织市政道路建设工地负责人进行两次环保知识培训,现场讲解防治扬尘污染的方法。街道扬尘办将办公电话56955889向社区居民公布,接收社区居民的扬尘问题的投诉。
石泉街道对各居委会的城管主任及志愿者进行了扬尘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社区居民认识到扬尘防治的意义。"3.12"植树节和"6.5"世界环境日期间,通过居委会广播、宣传画、黑板报等形式,传防治扬尘污染的重要意义和常识,在建工地上还悬挂了防治扬尘污染的宣传标语口号,营造扬尘防治的宣传氛围。
桃浦镇通过会议、文件、橱窗、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在社区、村、园区等广泛开展创卫工作的宣传活动,形成了"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6.5"环境日,我镇在白丽生活广场开展了主题为"美丽桃浦,我是行动者"的宣传活动,为扬尘治理工作起到了很好地宣传效果。
真如镇街道开展各类环保宣传和普及活动,以照片、视频形式积极反馈身边的扬尘问题,市民通过12345市民热线将身边的困难反馈至网格中心,网格中心汇总梳理后,实地调查核实。
长征镇通过绿色创建活动和"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编印扬尘污染控制宣传手册,发放有关扬尘危害及防制宣传资料,组织环境保护专题讲座,不断提高群众对控制扬尘的知晓率。
长风街道鼓励公众共同参与,监督扬尘防治,联合市民巡访团、小区志愿者,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众参与与社会监督员制度,组建城市扬尘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公众参与机制。街道公布环保热线,保证举报渠道畅通,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激发社会公众参与扬尘监督的积极性,让公众真正成为扬尘污染防治的关注着、监督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五)加强部门联动,有效解决扬尘问题
一是区环保局加强与街道(镇)的沟通,指导他们开展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区环保局分别与曹杨街道、桃浦镇召开扬尘污染防治专题会议,要求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对区域内各类工地的扬尘巡检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置扬尘问题;落实属地化监管职责,加大对各类扬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发挥网格化巡查作用,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小型门面装修的扬尘问题,减少区域内扬尘污染。二是区环保局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督促他们落实扬尘污染管控职责。区环保局分别与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桃浦智创城、真如副中心等部门多次召开扬尘污染防治专题会议,要求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各类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三是发挥扬尘污染问题移交反馈机制的作用。各职能部门、街道(镇)以及第三方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需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扬尘问题,通过"普陀区扬尘办"微信群反映问题,由区扬尘办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通过这种方式,及时、有效地解决了扬尘污染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区道路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排名中心城区第七名,与中心城区其他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区道路扬尘数据居高不下,一方面客观原因,比如近年来我区建设项目多,开工工地多;一些道路破损,修复不及时;一些重点区域、道路车流量大,重载车辆多,车辆遮盖不严。尤其是部分道路扬尘监测点周边,各种因素交叉叠加导致指标居高不下。另一方面也暴露出职能部门的扬尘管控力度不够,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存在明显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能部门对工地扬尘监管不严
1.对各类工地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日常巡检中发现各类工地普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各职能部门对工地扬尘污染监管较松,对工地上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未及时予以指出,并责令整改。
2.未依法对扬尘违法单位进行处罚
2018年各职能部门未严格依法处罚扬尘违法行为,致使各类工地上扬尘问题普遍存在。
3.源头管控存在漏洞
(1)职能部门未根据属地化监管的原则对本区内所有工地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致使无报监手续的建筑工地、无备案手续的拆房拆违工地扬尘污染处于无人监管的真空地带。
(2)街道(镇)未有效开展属地化监管和网格化巡查,辖区内的各类扬尘污染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
4.项目竣工验收后的配套施工扬尘污染无人监管
建设项目在前期施工完成后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后,职能部门便停止对工地的扬尘污染监管,致使工地后续的建设(例如绿化种植、水电煤管道的铺设、内部装饰等)所产生的扬尘污染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1.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意识普遍薄弱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施工单位在思想上形成了扬尘防治工作不重要的认识,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在工地上得不到有效落实。
2.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
(1)大部分施工单位未按照要求购置有效的扬尘污染防治设备,致使保洁、冲洗、覆盖等要求形同虚设。
(2)渣土车冲洗保洁措施不到位
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两员"对车辆的冲洗结果进行检查;工地的车辆冲洗装置水压小;渣土车驾驶员对车辆的冲洗较随意;出土工地门口无人员对路面进行冲洗保洁;渣土车存在未冲洗干净甚至未进行冲洗即驶出工地的情况。
(三)污染道路保洁不及时
渣土车行驶的路段和工地门口,路面经常有较明显的撒落现象。道路保洁未及时跟进,撒落的渣土经来往的车辆碾压形成道路扬尘。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
针对2018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2019年将从制度建设方面加强扬尘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到2019年,全区道路扬尘在线监测数据达到全市前十名水平,到2020年,全区道路扬尘在线监测数据达到中心城区中等水平。
(一)狠抓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网格中心、街道(镇)应各司其职,开展全覆盖监管,不留死角,坚决查处各类扬尘问题,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显著提升执法惩戒的威慑力,有力扼制扬尘违法行为。
1.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管实效
(1)开展属地化全覆盖监管
区建管委应对全区所有建设项目(包含到市级部门报监和无报监手续的项目)开展属地化监管;对已完成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后的后续各类配套建设施工开展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工作;对道路上水电煤施工工程开展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工作。
区房管局应对全区所有拆除工程(包含拆违工地和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拆房工地)开展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工作。
区绿化市容局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出土工地监控视频,加强对渣土车出门前冲洗的管理工作。
区网格中心应在网格巡查员每天的巡查工作中增加对扬尘问题的发现指标,每个网格巡查员每天至少发现1个扬尘问题,督促网格巡查员及时发现全区面上存在的扬尘问题,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处置。
街道(镇)应充分发挥本辖区网格化巡查的优势,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巡查制度,每个巡查员每天至少发现1个扬尘问题,及时发现并处置辖区内各类工地以及道路污染的扬尘问题;加强对辖区内拆违工地的扬尘污染监管,每个拆违工地指定1个人督促拆违工地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多管齐下减少道路扬尘
加强道路精细化保洁。区绿化市容局、桃浦镇应要求普环公司、桃浦保洁公司重点针对机非隔离栏、人行道、沟底的积尘、积土以及道路扬尘在线监测点位周边区域全面开展精细化冲洗保洁;加强对各类工地门口道路撒落现象的冲洗保洁;对全区道路必须采取人工冲洗人行道、沟底的措施,清除道路积尘。
继续发挥扬尘联合执法队的作用,在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本区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以及各类工地的执法力度。
最大限度发挥现有监控设备的作用。区绿化市容局应充分利用出土工地监控视频以及渣土车GPS监控系统,加强对渣土车出门前冲洗、行驶路线符合审批规定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减少道路扬尘。
推广新型技术。区建管委在全区各类出土工地安装渣土车智能冲洗监控系统,确保渣土车在冲洗干净且密闭后方可驶出工地,减少道路扬尘。
(3)严格执法处罚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应依法对各类扬尘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震慑扬尘违法行为。
区建管委应加强与市住建委的沟通,拿出对工地扬尘问题进行处罚的具体办法,以改变目前扬尘违法行为得不到惩处的情况。
各街道(镇)应充分发挥城管中队的执法力量,加强对出土工地的执法检查,每个出土工地安排2名城管队员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渣土处置证运输渣土、渣土车运输单位未配备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渣土车冲洗情况、渣土车未冲洗干净驶出工地、渣土车未密闭、工地门口道路撒落等扬尘问题。
2.落实长效管理制度
(1)完善处置、反馈制度
区环保局将日常巡查发现的扬尘问题发布在"区扬尘办微信群"里后,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应在移交当日完成处置,并及时通过"区扬尘办微信群"向区扬尘办反馈处置结果;街道(镇)应及时将无法自行解决的扬尘问题通过"区扬尘办微信群"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2)建立考核制度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应在2019年3月底前建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工地进行考核排名,对末3位的工地项目经理进行约谈或记分处理。
(3)建立信息互通制度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应指定专人,将新开的建设工地、拆房工地、出土工地的信息及时通过区扬尘办移交到相关街道(镇),相关街道(镇)接收信息后应立即开展属地化监管、执法检查工作。
各街道(镇)应指定专人,将本辖区内新开的各类工地的信息及时通过区扬尘办移交到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接收信息后应立即开展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工作。
普环公司、桃浦保洁公司应在巡查发现道路渣土、混凝土撒落情况后,立即开展保洁工作并向区扬尘办通报信息。区扬尘办接收信息后立即启动"道路撒落追根溯源查处流程",移交区城管执法局和区交警支队进行查处。区城管执法局和区交警支队在依法查处后将查处结果通报区扬尘办。
(4)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网格中心、长风公司、智创城公司、真如副中心和各街道(镇)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执法检查情况、移交问题处置和反馈情况、工地动态变化情况报送到区扬尘办。
(5)完善协调制度
区扬尘办牵头协调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监管的扬尘问题。
相关职能部门应跨前一步,打破部门界限,主动承担监管、协调、处置、执法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应主动协调其他部门,共同探讨研究扬尘问题的解决方案。
(6)建立通报制度
区扬尘办通过《扬尘专报》,将职能部门、街道(镇)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履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部门做好本职工作。
(7)建立施工单位违约责任制度
从2019年3月起由区政府相关部门作为甲方的各类工程项目,应在合同中写入施工单位违反扬尘管控措施的违约条款,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
(8)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
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应在2019年3月底前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拆房单位、渣土专营单位进行考核排名,主动淘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将黑名单向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镇)进行通报,明确这些施工单位不得进入本区施工。
区绿化市容局应将渣土运输单位的扬尘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绿化市容局,吊销运输许可证。
区扬尘办牵头将施工单位扬尘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纳入诚信公示体系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二)实施考核问责,层层传导压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镇)应在2019年3月底前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细化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
1.区扬尘办每年6月对各职能部门、街道(镇)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中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各职能部门、街道(镇)履行职责。12月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相挂钩。
2.职能部门、街道(镇)应建立内部问责机制,对因工作开展不力、执法处罚不严导致的扬尘问题得不到解决的部门、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