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似观山不喜平 — — 观山文库◆记住我,来上我~

宣传工作、法治宣传工作总结合集8篇(第2/2页)

admin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19762个字,预计阅读时长66分钟

2.加强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在养老机构进行宣传,教育广大老年人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结合防疫抗议战役等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抓好宣传工作。一是聚焦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新特点,对养老服务领域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老年人和养老经营者有效识别非法集资。

三、总结活动工作经验

我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人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宣传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县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青岛市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18日

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以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全警实战大练兵,着力锻造过硬公安铁军。公安民警英勇奋战在维护城市平安、守护人民安宁的第一线,圆满完成了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等重大维稳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普法工作与公安执法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以及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常识,公安民警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立了由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分市局、局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支队,法制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

2.建章立制,提供制度保障。市局普法办结合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实际,推动落实《青岛市公安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普法责任制清单和法治宣传进校园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文件,确立了较为完备的普法工作制度,明确了各分市局和市局有关警种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确保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

3.建立督导机制,纳入绩效考核。市局普法办组织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具有执法、普法职能的警种部门开展调研和督导,及时了解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普法责任制清单。要求各单位依据岗位职责和刑事、行政执法实际,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的事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市局法制部门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细化,纳入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综合考核体系,定期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以考核促工作。

4.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专项学习。年初,市局政工部门会同法制部门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计划,市局有关部门按照计划聘请法学专家、大学教授、知名律师、党校教授为市局党委理论中心组讲授《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反恐怖主义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文件,确保党委理论中心组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5.组织全警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法制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在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专区进行专题学习并参加考试,并通过督导检查等方式,保证参考率达到100%。着力加强和提升全市公安民警的执法办案技能,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执法全流程培训执法办案技能考试,组织市局兼职教官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讲授《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与执法办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制作指导民警处警、办案、信息采集的六部执法示范系列教学片,通过全警考试检验公安民警法律学习成效,提升民警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6.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释法说理。市局普法办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确定的法治宣传事项,组织具有"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职能的刑警、治安、反恐、交警、禁毒、户政、出入境等警种部门立足自身职能,紧密结合国家宪法日、"6.26"禁毒宣传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公安机关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公安执法服务实践相结合,在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以及其他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向办事群众宣传民法典和户口登记条例、居民身份证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护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禁毒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教育违法人员,向案件当事人充分阐明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法律,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7.积极推进"法律八进"活动。持续推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的法律八进活动。推进各级公安机关利用户外宣传栏、横幅、电子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进行法治宣传。刑警反诈中心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常识,推广市民群众安装"国家反诈APP",在街道、社区、银行、通信营业厅张贴禁止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的宣传海报10万余份;经侦部门组织在广场、社区开展涉众型经济犯罪常识的宣讲,提醒老年群众避免高息高利的虚假诱惑,提醒市民群众防范集资诈骗、传销,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治安部门组织全市公安派出所定期通报辖区内治安状况,广泛宣传文明养犬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交警部门通过电视台交通安全专题栏目、交通广播和微信公众号实时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路况及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信息,创办"小宫说道"等特色普法栏目;网警部门走入机关、企业、大中小学校,宣讲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分析当前热点网络关注信息,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网络工具;禁毒部门通过展板、手册、短视频宣传禁毒法规和毒品知识,倡导远离毒品。通过各部门的宣讲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发挥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8.强化青少年普法,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各分市局、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辖区大中小学校,积极对接防范、保障校园安全事宜。全市公安派出所确定所长、指导员或者副所长担任本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社区民警担任校外辅导员,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在学校期初和放假前走进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讲预防和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安全自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治讲座。市局机关组建由法制、治安、交警、网警、禁毒等警种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师团",讲师团成员根据本岗位实际和受众学生的不同年龄段,经常性到学校进行法治宣讲,通过宣讲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将公安业务工作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不断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2021年度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17日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市普法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普法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抓好年度普法宣传各项工作落实,普法宣传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各级领导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局党组、领导始终把学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局主要领导对学法普法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结合年度学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水利部、省水利厅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关于学法、普法工作的工作要求,切实用上级精神统一各级思想认识。

(二)周密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计划。为确保学法、普法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年初以来,局先后制定印发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1年度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21年水务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青岛水务系统普法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以及《关于组织开展"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对学法普法目的、内容、步骤、要求作出详细明确,并严格按照计划抓好落实。今年,在抓好全局面上学法的同时,先后3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法,5次组织领导班子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法,5次组织党组会前学法,举办了我国法治建设历程、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讲座,圆满完成了年度学法普法任务。

(三)始终紧抠学法和普法宣传重点。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水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等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水务法治建设头等大事,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民法典、宪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突出重要节点普法宣传,以"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广播电视台播放宣传标语,利用"青岛水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开展普法宣传"六进"活动,为依法治水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严格落实执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突出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涉法问题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制定下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处长讲堂"形式,组织执法职能处室负责人宣讲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调动执法机构普法积极性。按照年度普法宣传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安排的普法任务,结合"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月活动以及执法实践开展普法宣传,组织了以"水韵清风"为主题的系列廉政文化宣传活动和"走进生命之源·让用水更放心·生活更安全"主题公众开放日、"河绕岛城美,水润万家情"等系列主题开放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水法治意识。

(五)结合执法实践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按照上级水利部门和市司法局的要求,执法工作中,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下发了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报送"普法产品库"作品的通知》《关于征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的通知》《关于学习借鉴"法治润黄河"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经验的通知》,以先进经验指导水行政执法工作。积极进行水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对水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举行听证、案件执行到结案等主要环节执法文书进行了创新,在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加入证据及证明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自由裁量及演绎推理过程;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中详细列举作出拟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通过严谨的逻辑论证,实现行政处罚文书的释法说理;在文书中将事实依据和作出处罚时的自由裁量进行完整的表述,最大限度的做到信息公开,既有利于约束行政权力,增强执法行为的公正度和透明度,也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和减少行政争议。坚持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实际执法过程中,在问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等环节,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以案释法普法和警示教育,较好地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注重水力系统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业务部门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以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水法律法规学习为重点,组织全市水利系统人员参加水利部水法规知识大赛、长江保护法知识大赛、党内法规知识答题活动、市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宪法和民法典学习,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和市司法局专家举办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题讲座。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局人员以处室为单位收看宪法视频讲座、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安排执法职能处室负责人给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宣讲,提高了领导干部和全局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二、明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持续抓好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突出把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提升系统人员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手段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

(三)严格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机关职能处室、局属监管单位和执法机构普法积极性。

(四)持续抓好重要节点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好"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为依法管水治水营造良好氛围。

(五)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发掘花钱少、见效快、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的宣传形式和手段,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社会氛围。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27日

2021年,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积极创新实践,破解工作难题,深入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等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全面依法行政,在日常法治宣传教育中坚持普法先行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普法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领导重视。局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全系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到全员参加,学习、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制度先行。局党组把法治建设置于重要位置,制定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能力。局主要负责人做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瞄准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每逢"国家宪法日""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经常性的开展法律六进,既宣传自然资源法治知识,还帮助解答和解决一些生活中遇到涉法难题。运用现代科技,采用图说自然的形式,以地图讲述自然资源的故事,进行地图文化创意,宣传版图知识和法治文化。打造"法润自然"普法品牌,运用好"法润自然"普法标识,提高普法宣传实效。

二、坚持政策法规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法规政策。一是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4月份,专门下发通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期间,赴高新区分局等单位开展"法润自然送法到基层"政策法规巡回宣传调研,结合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打造及实际诉讼案例,开展《从复议诉讼看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的讲座,就土地征收、项目落地中常见争议问题进行分析、提示,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闲置地处置、车位配建等进行座谈交流。二是开展"党建引领法治护航"联合党建活动。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党支部开展"党建引领法治护航"联合党建活动。活动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服务百姓民生和助力项目落地等展开座谈,就《民法典》实施对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尤其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不动产登记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研讨。三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民法典与自然资源相关知识宣传培训。

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惠企政策宣讲,在促进项目落地中发挥法规的指引作用

开展"利企赋能面对面"活动,深入各功能区、各企业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发挥土地要素支撑和规划服务保障作用。一是深入宣传"放管服"要求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在青岛自贸会客厅开展对青岛自贸片区赋权暨"利企赋能面对面"活动,就赋权事项的政策把握、技术规范、管理要求等与青岛自贸片区进行了充分交流,保证向青岛自贸片区下放的土地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及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等31项行政权力等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达到"赋权、提速、增效"的工作目标,二是重在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城市更新、海岸带规划管理、产业用地等主题,开展"利企赋能面对面"活动,进行政策宣讲,针对企业关心的市政交通规划、城市风貌保护和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痛点进行面对面交流,提出解决路径,为各功能区和企业发展清障铺路。三是开展惠企宣讲。参加青岛市惠企政策宣讲团,赴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等开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亮点解读和不动产登记相关知识宣讲。

四、夯实基础,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质能力

注重抓基层、打基础,采取典型案例研讨等形式,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质能力。一是夯实"双基"法治建设基础。落实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选取建立普法联系点,对普法活动如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进行探索。选择基础设施较好的基层所作为基层法治建设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抓好"双基"法治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二是以案释法,开展典型案例研讨。举办复议诉讼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选取履行法定职责、土地征收等典型案例进行研讨,不断提升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公职律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专业能力水平。印发了《行政争议工作动态(第一期)》。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指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履职到位。三是持续深化普法工作。做好"七五"普法成效经验推广,制定"八五"普法规划。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内容和平台,深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4个单位被评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局法规处被评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