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工作总结
县环保局工作总结
在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以着力改善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为重点,精准施措,铁腕治理,县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为建设沿海强县、美丽海兴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2017年度工作总结
(一)上级环保督查反馈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环保部"2+26"个城市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共来我县检查17次,反馈环境问题42件;省委省政府环保督查组共来我县检查15次,反馈环境问题11件;省督察中心第五专员办(秋冬季大气专项督察)共发现问题17个;市执法专项行动(两轮)共查处问题7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完成整改销号。
(二)综合治理,着力提高空气环境质量。研究印发了《海兴县2017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海字〔2017〕40号)及12个专项方案等文件,签订了责任状,大力推动减煤、降尘、治企、控车、除烟、增绿、监管各项任务的落实,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六大攻坚专项行动。根据上级要求,在第三中学建成省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于11月正式运营。印发了《关于淘汰县城建成区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通知》,对全县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摸排,实施"一台一帐、一台一策",按照"烟筒倒地、锅炉移位、断水断电"的标准,共淘汰燃煤锅炉204台。
(三)强化监管,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按照《海兴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建立了重点河流县、乡、村"河长制"、"段长制",开展了水环境治理攻坚专项行动和水环境隐患大排查工作,对杨埕水库水源地进行数据调查,大力整治污染坑塘和黑臭水体。辛立庄闸宣惠河水质自动监测点24小时实时监测,全县河流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四)严格执法,确保全县环境安全稳定。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2580余人次,执法车辆1460余辆次,排查企业1590余家次。启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8次,全部按要求停限产企业落实到位。完成前三季度企业排污费征收共计221080元。完成行政处罚案件62件,处罚金额151万元,拟处罚案件2件,处罚金额5万元。受理信访案件79件次,全部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重点整治,督促"散乱污"企业全面升级改造。按照《海兴县"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散乱污"企业共计221家,(其中,体育器材制造行业49家、鱼子鱼粉行业48家、涉及建筑建材行业34家、其他行业90家。)现已完成221家(其中关停取缔100家,整治改造121家,完善了环保手续,上齐了治理设施)。
(六)履职尽责,积极打造好营商环境。在环保项目审批上,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有污染源的新上项目,严格把握好审批准入和"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且在运行过程中不得闲置和拆除)监管;对于"零污染、零排放"的项目,按照环保法律时限要求"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今年共审批建设项目97个,其中:报告书5个,报告表92个,"三同时"验收53家,"散乱污"企业完成验收52家,核发排污许可证146份(其中散乱污企业备案核发排污许可证52份),接待招商引资项目咨询670余人次。认真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确定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确认书16份,完成环统录入企业46家。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
(七)准确服务,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积极做好每月进出口断面水质、辛立庄闸、大口河、污水处理厂和自动监测点比对监测;出具监测报告110份,开展应急监测11次,完成竣工验收监测4家,排污许可证监测4个,评估监测报告7份,监督性监测84家。对13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完成了固体危险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录入,全力做好危废审批和转移10批次。
(八)扎实推进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试点工作。对我县两个热点网格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总网格长与两个热点网格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分工和布置。两个网格内共有94个大气污染源,明确了责任人和巡查制度。对网格监督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规范了程序,对实时报警处置和累积高值报警处置进行妥善处置。
(九)强基固本,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与环保工作同部署,深入推动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学习制度、财务规范化管理、环保审批会商制、行政处罚会商制等工作管理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良好的工作格局和办事程序;购置了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办公执法设备;派技术骨干和执法人员70余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抽调9批次人员参与环保部、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强化督查,学习各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共同交流提高,得到了上级环保部门的认可。按照县委"三干、三到、四督、两发现"推进机制,全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新的提高。自2005年至今,年年被县委评为实绩突出单位,连续13年被评为市级或县级文明单位。
(十)扩大影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开展环保宣传进集市、进企业、进学校、进村庄、进社区"五进"活动,利用"六·五"世环日,五部门在集市集中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共发放环保购物袋、《新环保法》、《农村环保手册》、《环保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画2000余套。同时,通过县电视台、网络、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发布最新环保动态。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民学习环保、重视环保、支持环保,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
二、2018年工作谋划
(一)工作思路。按照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环保职能作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持续改善辖区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积极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坚定不移地推动绿色发展,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打造生态宜居之区,建设美丽海兴,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保证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通过减排、降尘、治企、控车、除烟、增绿等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科学预警,加强应急,尽最大努力缩减重污染天数和重污染过程,使全县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确保实现"两个目标":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
二是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保证群众喝上干净水。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国10条"、"省50条"、"市50条"和海兴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河段长制",加强对重点河流及断面水质监测,加强对县污水处理厂监督监测,确保水污染因子浓度低于全市控制的标准,不断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
三是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主动服务全县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对新、扩、改建项目,做好提前介入,科学把关,积极服务,程序范围内保证审批质量,尽快缩短审批时限,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坚决杜绝吃、拿、卡、要。
四是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五个不放过"要求,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的环境问题。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消除环境隐患,同时认真做好环境执法监督性监测。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环境整治攻坚和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加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和偷排偷放危险废物行为。畅通12369环境举报热线和群众信访渠道,完善案件查办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五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与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起来,深入推动环境执法、环保督查整改等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我县环境质量,坚决向污染宣战,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我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六是按上级要求全面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根据时间节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七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环境保护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按照"三干、三到、四督、两发现"的工作要求,积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实干、高效的环保干部队伍,创建规范型、学习型、效率型环保机关,为提高我县环保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