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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合集(15篇)(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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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法装备和手段不够有力的问题

技术装备设施落后且不足。随着企业数量增加,原配置的便携式笔记本电脑硬件老化,不便于携带,执法大队仅有1套执法电脑,没有打印机,不能满足现行执法需要,还需完善防爆摄像机(便携式)、照相机、测风仪、电筒等取证工具,以及执法人员的安全帽、护目镜、防尘口罩、防静电服、防砸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作为一项行政行为,必须遵守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在当前日益繁重的安全生产工作态势下,我们要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要求,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法制观念。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靠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和企业法人代表中确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加强组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营造一种人人学习安全知识、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遵守安全法规、人人爱护生命健康的社会氛围。

2.创新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思路,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创新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模式,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察执法工作,建立以计划检查为主、集中检查为辅、专业技术检查和重点专项检查为补充的创新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模式。同时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促进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3.突破瓶颈,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不到位一直是制约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发展的瓶颈,所以必须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从人员、编制、装备、执法人员素质、业务知识等方面入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廉、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安全执法专业队伍。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要求,编制我局《2021年邛崃市应急局重点检查计划》。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和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持续推进"三项制度"。继续推进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合法合规行政。

(三)提高文书制作、案卷整理归档工作质量。严格按照规范制作文书,确保案卷文书逻辑清晰,内容详尽、准确,案卷材料完整。

(四)强化学习,规范使用法律用语。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律素养,规范使用法律用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双阳区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03日

按照区司法局《关于报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的通知》要求,区水利局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宣传工作

(一)落实领导责任

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业务处室具体负责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局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水利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标准,做到权责统一。

(二)强化法律宣传

一是注重党组班子学法用法。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切实发挥水利法治在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充分利用各类培训班、学习班、总结会、推进会、评查会的机会,让全体执法人员重温行政执法的概念、作用、意义,学习宣传水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先进工作经验,提高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区水利系统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等为契机,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水法律法规宣传。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方法,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加深对水法律的了解,形成一个人人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共张贴水法律宣传标语130余条、悬挂横幅20条、出动水政车巡回宣传38次、印发宣传材料1200余份、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20余次,运用各种媒介如手机短信、钉钉、微信等普及率广的通讯平台30余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

(一)完善制度建设

一是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区水利局依据《吉林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编制完善各类清单,制定了双阳区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绘制了行政处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专门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二是规范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规范使用省水利厅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严格按照吉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要求,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执法案卷,重点对调查终结报告、法制审核、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案卷归档等环节进行检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三是行政执法信息依法公开。区水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务院有关规定,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机构改革后,区水利局及时调整机构职能,第一时间由政数局网站公开执法机构情况、执法人员清单、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救济途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二)加强队伍建设

区水利系统现有行政委托的执法组织4个,分别是双阳区水土保持工作站、双阳区河道堤防管理站、双阳区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双阳区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培训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8名。区水利局积极开展队伍建设,按照制定的培训制度,每年安排新进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定期组织水利系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及时参加法制审核培训。

(三)依法开展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水行政执法。2020年,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采取区乡村联动等方式,出动执法人员377人次、检查河道17条,累计巡查排查河道长度145.62公里,拆除整治涉河违章建筑28处,整治河道长度251.64公里,完成了年度"无违建河道"创建任务。通过自查、巡查、督查、举报等各类途径,立案查处各类涉河违法案件2件、移送公安2件,严厉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分子。全年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全面规范执法制度。局党组按照行政执法流程,编制完善了《双阳区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积极推行"互联网+"、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是努力创建营商环境。区水利局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号召,主动上门与企业对接,优化服务方式,实施人性化、保姆式服务,在严格执行水利规费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让企业满意。

四是其他行政行为执行情况。区水利局全年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给付事项。

四、存在问题

一年来,区水利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开展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法制机构人员不足,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仍待加强。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一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存在执法经费不足、执法装备配备不齐等。

三是执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体现在被动执法、执法滞后,为了执法而执法的问题。

四是行政体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有待加强。

五、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继续以依法行政为总抓手,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使水利执法工作逐步走上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要按照公开的各类执法清单,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

三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宣传活动。提升法治教育成果。

四是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要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加快行政执法意识转变,不断提升执法工作向外延伸,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23日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泰发〔2016〕27号)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职能转变,提高管理效能

稳步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共在"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系统"认领发布权责事项498项;在"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编发政务事项444条;在"山东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监管事项97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113条,推送监管数据546条。研究制定《泰安市进一步深入简化泰城水气暖报装实施方案》,建成省内首个水气热线上集成报装平台,获得用水、用气办理时间、办理环节和申报材料分别比省里提出的要求压减8天、2个环节和1份申请材料。加大支持企业发展力度,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应对疫情期间水气暖供应保障及支持企业发展需求的通知》,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出台《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推行以保险替代涉企保证金,减轻了企业压力,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创新执法模式,强化行业监管

2020年,利用"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发起部门联合抽查3项,发起部门内部抽查24项,检查企业(项目)112个。

一是制定计划,有序推进。制定公布了《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了《2020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抽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单位和检查流程,为全面推开双随机监管奠定了基础。

二是市县联动,形成合力。双随机抽查任务由各科室(单位)发起后,通过省工作平台自动派发给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级住建部门自行登录平台,获取检查任务、匹配检查人员,及时实施检查。

三是及时反馈,结果公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我局双随机检查结果在及时录入平台的同时,在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栏目予以及时公开。

三、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严格依法决策。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政策制定等过程中,坚持议事先议法,吃透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吸收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努力防控法律风险。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建设信息网公示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等执法信息,建立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制度》,形成多元化监督体系,确保规范文明执法,依法履职尽责。三是加强队伍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0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泰建办发﹝2020﹞2号),健全了"普法责任人清单""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表",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学习、旁听庭审、案例研讨、网上测试等形式,广泛学习《民法典》、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和住建行业法律法规,推动了住建系统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

虽然我局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新形势对部门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相比时代要求、群众期待,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上级部署,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把法治建设纳入住建工作总体布局。把法治建设纳入住建事业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推进项目建设、保障民生民计、化解矛盾风险。将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化建设作为管理干部的重要路径,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打造一支知法懂法、依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法治型"干部队伍。二是进一步优化住建部门营商环境。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点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实施。继续推动水气热等公用企业简化报装手续、降低报装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不断完善住建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三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结合住建工作特色,组织"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住建部门法律法规。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对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进行梳理,举一反三,讲解隐患危害,增强执法人员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根据《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西司〔2019〕7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9年5月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执法职权类型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全局共有14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2.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全面落实省、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制定《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按照《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我局于2019年5月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西商发〔2019〕65号),明确了我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总体要求,任务措施、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并成立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法规科,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

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年月日,开展本部门或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映出评查案卷的种类、数量、评查结果、结果运用情况等。

4.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现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公正。

我局无行政处罚权,故未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我局无行政执法案件。

6.行政裁决事项梳理工作。

我局无行政裁决事项。

7.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配备情况。

因财政经费紧张,且我局无行政处罚等权限,我局目前尚未配备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等设备。

8.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均按照省商务厅通知要求,取消无关证明材料。

9.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共开展商务综合执法82次,出动检查人员153人次,出动车辆88辆次,共检查发现问题254个,整改149个;推行成品油网络监管平台审批,打击整治非设关地成品油等重点商品走私货物10起,查获流动加油车8辆,非标柴油75吨。

10.其他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亮点。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做好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核对、上报工作,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和运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信用中国(云南)"上载和公示行政审批(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在部门窗口网站增设"双公示"栏目,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二是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营造法治环境。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在法制建设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依法治理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厅、州法制部门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和在线学法,增强行政执法队伍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营造商务领域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积极探索商务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商秩函〔2017〕885号),深入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的商务监管体制。聚焦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成品油流通、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家庭服务、直销行业、外商投资等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方面,全面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打击商务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举措。印发《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商发〔2017〕124号),编制《西双版纳州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认真梳理2020年度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任务表和2020年度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是以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梳理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制定进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方案,全面推进政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营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2020年1月至2020年11月,我局共核准拍卖许可2项,批准拍卖股权变更1项;核准成品油零售资格11项,批准加油站原址改扩建和迁建6项,撤销加油站恢复重建1项;行政处罚0项。截止目前,共有4个事项(含子项)实现网上办理,5个事项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为9项(含子项)。(外商投资备案事项已被整合"多证合一"工作中。)"双随机"抽查计划已报送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安排在年内开展抽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监管对象多。商务行业涉及面较广,多数是个人独资的小微企业,监管对象呈现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商务执法难以面面俱到,存在监管空白和盲区;加之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任务十分繁重。

二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监管任务繁重,人员严重不足,且执法人员综合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与现实需要有一定差距。执法人员超强度、超负荷工作的情况普遍,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数量比例严重失衡,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职能部门还要考虑到自己科室的工作安排和执法权限,在联合执法中联动效率不高,在开展部分专项整治工作中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强化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以抓铁有痕气魄,整合资源,克服困难,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合理、科学地落实行政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15日

2020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行政执法方面,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执政,规范环境执法,严厉打击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有效解决一系列突出环境问题。现将2020年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集中执法力量,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大力开展"清水蓝天"、环境执法大练兵等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服务并举,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公正执法。截止2020年12月15日,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0起,罚款金额1702.17万元;四个配套案件97起,其中查封扣押67起,责令限产停产4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9起。

二是严格落实随机抽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调整更新随机抽查数据库。全市现有重点排污单位202家,特殊监管排污单位63家,一般排污单位2821家(含建设项目29家)。截止2020年12月15日,我市本级生态环境系统共开展双随机检查162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85家、重点排污单位41家、特殊监管排污单位36家,并根据检查情况,依法立案查处5家。依法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2020年双随机公开率达到100%。

三是认真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依法设立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网络专栏,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情况;执法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福建省生态云环境监察执法系统,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通过现场检查记录、检查录像、图片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同时所有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均由法制人员进行审核签发,经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后,执法支队就法制审核机构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执法支队和法制审核部门各司其职,严格执法程序。

四是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范我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范环境行政执法风险。对涉及违法企业的处罚坚持处罚法定原则,对法律没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不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对有明确处罚依据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自觉遵守、维护环境法律的意识。

五是不断增强执法服务意识。面对2020年新冠疫情,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模式,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执法中强化服务意识,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同时发放企业复工复产短信,做好企业复产复工的环境法规宣贯,提醒复工复产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的两个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结合"6·5"世界环境日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开展2020年环保助企帮扶行动,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因企施策,精准执法,全力帮扶,2020年通过电话、网络等帮扶企业1589家,现场帮扶2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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