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20年5月14日至6月25日,中央第六巡视组对自然资源部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8月18日,中央巡视组向自然资源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自然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将其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作为对部党组同志和部系统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思想洗礼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切入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打牢高质量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基础。
中央巡视组向自然资源部党组反馈意见后,部党组先后9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第五轮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党组同志深刻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全面从严治党是极其重要的推动力量,巡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巡视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推动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四个融入"的要求,为发挥巡视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提供了重要遵循,是部党组高质量抓好整改工作的根本路径。党组同志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上来,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四个融入"的要求,坚持较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动真格、求实效,逐项抓好巡视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系统研究解决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制度性障碍,进而推动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和能力上有积极变化,推动部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二)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部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部党组书记、部长担任组长,党组其他同志担任副组长的部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二是聚焦巡视反馈意见,部党组逐项认真研究、反复讨论修改,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形成了整改清单,提出171项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2020年9月21日,召开部党组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2020年11月4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同志都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要求,对照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核心职责(即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聚焦整改清单及时调度、跟踪督导。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73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专题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重点难点事项,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党组其他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召开专题调度会、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分管司局和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召开16次会议,研究有关整改推进工作,及时跟踪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实行整改工作动态管理,抓好督促落实。四是2021年3月2日,收到中央纪委办公厅向部党组反馈的审核评估意见后,部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就贯彻落实作出具体部署,进一步强化整改。4月1日,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审核评估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就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三)坚持"四个融入"、较真碰硬,统筹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落实"四个融入"要求抓好整改。坚持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的工作理念,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风险意识、讲认真、系统观念等重要的思想方法,牢牢抓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两条主线推动工作,将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二是较真碰硬推动整改。将较真碰硬贯穿巡视整改工作之中,做到认领问题较真碰硬、剖析根源较真碰硬、整改落实较真碰硬,推动整改扎实开展。三是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把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十八届中央巡视原"一部两局"(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结合起来,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自然资源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注重从机制上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四)主动接受监督,同向发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清单主动报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关。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部党组和党组同志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及时报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巡视办审核,并按反馈意见修改完善。驻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机关司局、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调研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两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并指出巡视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驻部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实地督导,推动重点整改任务落实,组织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持较真碰硬,逐条逐项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171项具体整改措施中,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应于2020年完成的5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49项;应于2021年、2022年完成或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的30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1项,7项应于2020年完成的阶段性任务已完成6项;长期坚持的89项整改措施中,24项应于2020年完成的阶段性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他的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落实中。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领域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和重大改革。
1.针对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党组带头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巡视以来,部党组同志在个人自学基础上,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全国"两会"等一系列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注重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思想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注重领会把握精神实质,注重领会把握重要思想方法,注重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崇高思想境界,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的检查指导,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部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建立中心组学习列席制度、通报制度,提升理论学习质量。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注重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出发,坚持系统观念,努力克服就地说地、就矿说矿、就海说海等传统惯性思维,统筹谋划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工作,统筹处理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之间的关系,统筹推进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与土地管理工作,注重守住底线下的多目标平衡。二是注重从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出发,部署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积极推进《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0-2035年)》《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等多项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合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调整优化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三是注重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出发,一体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编制《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推进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四是注重从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出发,统筹考虑自然地理格局、水平衡、降水量、生物多样性等自然生态因素影响,印发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方案》,推动耕地科学分类与科学保护。五是注重科学把握自然生态保护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关系,坚持绿色开发中提高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研究建立"1+N"矿山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宣传推广地勘行业绿色发展典型经验,在全行业树立绿色勘查理念。六是注重海洋强国战略实施中加强陆海统筹,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全国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3.针对政治机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日常业务工作推进中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主要负责同志利用党组会、专题会、干部大会等多种场合,反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政治是党中央精神、是方向、是立场、是原则、是思想方法、是纪律规矩,深刻认识业务工作背后的政治本质,深刻认识党性、人民性的内在统一,自觉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人民利益的高度来谋划推进,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二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部署开展了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部直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部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补充意见》,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部直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工作。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督促地方统一组织申请登记,加快推动安置住房"应登尽登",及时调度重点地区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4.针对统筹谋划和部分重点工作推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探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建设。深入研究有关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印发了《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印发了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指南。指导推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落实《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二是落实"多规合一"改革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指导地方编制省级及以下各级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9月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组织编制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加快制定公共基础设施、地下空间等相关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组织研究社区生活圈规划等技术导则。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与风貌保护技术指南》《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综合防灾规划技术规范》研究制定工作。三是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推动重大生态修复项目。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起草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印发了第一批《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案例》。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全面加强"蓝色海湾"等重大生态修复项目监管。加快海洋生态修复标准体系建设,正在制定《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推动海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四是在实践中探索自然资源督察的整体设计工作,加强土地、矿产、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和林草等方面督察统筹和配合,启动矿产资源督察工作,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等情况督察调研,组织开展用海用岛特别是围填海监管及专项督察工作。
5.针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摸清土地真实现状,完善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组织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主体工作,根据"三调"成果查清了耕地流量流向和质量状况,分析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利用状况,提取了各类"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图斑,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奠定基础。积极推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印发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指导地方征地工作。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等重要底线管控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强化耕地日常监督和动态分析预警。严格用途管制,严把农用地转用审批关。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完成了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监测监管系统,严格新增耕地入库和使用日常监管。公开补充耕地项目与地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从实际出发,推进规范实施省域内调剂补充耕地指标、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工作。三是认真组织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加强宣传引导。研究制定摸排工作方案,督促地方按时摸排,深入研究分类处置政策,下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四是巩固"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继续推进"大棚房"问题整治长效机制建设。
6.针对政策供给优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用途管制制度建设。探索构建全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土地审批和土地利用计划改革要求,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实行计划分类保障,并加强跟踪分析。及时掌握计划指标安排和配置情况,切实做好动态监测和过程预警。二是推动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选取15个省市开展了主体功能区政策实施情况评估。三是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自巡视整改以来,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已经完成划定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以及其他省(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召开13次专题会、座谈会深入研究存在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形成各省(区、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并完成了技术审核。部署地方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后按程序报批。四是加快促进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及其配套制度建设。
7.针对机构改革深度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部党组听取国家林草局党组、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工作汇报制度,强化对国家林草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融入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体系。着力推进部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能力建设,统筹开展了"三定"规定编制工作。二是推进业务融合。建立重大工作部局联动工作机制,与国家林草局成立联合工作组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重点任务。会同国家林草局认真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对部、局涉及的自然资源调查事项研究共同落实技术方案。三是推进技术融合,提升整体支撑保障能力。围绕"两统一"职责履行举办了3期技术融合报告会。建立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共建共享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系统调查装备和技术力量,加快建设推进自然资源监测快速反应队伍。四是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
8.针对"放管服"改革和督察执法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矿产资源法》修改工作,已报有关方面审议。压缩测绘资质类别和等级数量。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和林地审核工作的通知》,推动用地、用林审批效率提升。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管理服务"系统,优化流程、简化要件,提高用地、用矿、用海、测绘等审批业务办理效率。印发实施《自然资源部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办法》,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严格督察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印发了进一步强化严格督察精准督察措施的通知,举办了自然资源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了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等破坏耕地行为进行重点督察。聚焦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采取直接立案、联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方式严肃查处,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巡视整改以来,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公开通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件和"三调"弄虚作假、调查不实重大典型案件。三是严格管控围填海。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用海,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通报违法用海情况。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分类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拆除经评估认为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围填海项目。四是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2020年12月印发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强化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部门联动,探索建立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印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试点方案,推进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9.针对耕地保护监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耕地动态监测。建立耕地卫片监督工作机制,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加强并细化对耕地的变化监测,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作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效率,做到保质保量补划落地。以国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为基础,探索建立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建立国家、省、市、县4级动态联动机制,对各类涉及占用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情形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目前,该系统正在全国试运行。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遏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行为,配合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科学确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初步完成全国永久基本农田与"三调"相关地类图斑套合分析工作。三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梳理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完善考核指标。
10.针对矿产资源勘探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编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研究制定了《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矿产资源规划图示图例》两项标准。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底线思维,组织实施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三是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改革、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落实到位。削减评审备案范围,优化简化审批服务,减少管理环节。制定了矿产资源储量新的分类标准体系及相关配套标准规范,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筛选个别页岩气勘查区块和钾盐区块,会同有关省份组织公开竞争出让。加快推进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产业化进程。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全面启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强化汇交事中事后监管。
11.针对生态和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基础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指南》,优化审查流程,督导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严格土地复垦监管,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会同地方扎实做好浒苔绿潮灾害防控工作。三是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度,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调研,制定实施了《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综合遥感隐患普查识别工作方案》。研究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示范。推进滑坡体监测仪研发试验和应用工作,不断夯实群测群防体系,持续提升"人防+技防"并重能力。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要领域监督约束。
12.针对党组抓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并执行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党委(党组)分别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通过定期听取汇报、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部党组对国家林草局党组、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巡视整改工作的督导。二是落实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部系统被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活页,形成震慑。三是规范和加强巡视工作,提高巡视监督质量。认真学习赵乐际同志在交通运输部调研中央和国家机关开展内部巡视时的讲话要求,准确领会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实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部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每一轮巡视汇报,点人点事提要求。印发了部党组第三轮巡视工作方案,于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对11个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开展了巡视。积极推动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加强巡视工作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部党组巡视工作流程》《关于规范巡视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巡视移交工作的意见》和《部党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管理办法。大力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调整优化巡视办领导班子,建成巡视工作人才库。对3家直属单位开展巡视与审计联合进驻试点工作。
13.针对党组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巡视以来,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部党组会、专题会、与驻部纪检监察组会商会23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巡视工作;累计63次对党的建设、纪检工作、巡视工作作出批示。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履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党组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深入调研、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分管单位会议、参加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多种途径,及时掌握分管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巡视以来,部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工作、巡视工作批示共计154人次。
14.针对责任压力传导机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了《自然资源部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责任要求。印发《关于开展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实施方案,对党的十九大以来被问责和受到处分的干部进行了回访。二是开展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通报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对直属单位纪律处分执行、信访和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三是部署开展了直属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部党组巡视等多项工作。巡视以来,对个别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对个别违规违纪局处级干部作出了党纪处分。四是加强直属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履职能力培训,优先选派直属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中央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组织的业务培训。
15.针对机关纪委履职能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举办了部系统纪检干部执纪审查实务培训班,加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同城交流力度,采取联合办案方式统筹调配部系统纪检干部参与办案,抽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其他纪检干部参加部党组巡视工作,以干代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报送,加强对转办问题线索处置的督促指导,印发关于规范党纪处分备案工作的通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强化对信访举报、巡视发现、财务审计等问题线索的处置。在驻部纪检监察组支持协调下,机关纪委与地方监委合作,对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开展审查调查。三是加强对下级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巡视整改以来,针对党风廉政方面问题,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3份,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四是推进纪检工作授权管理试点,加强规模较小单位纪检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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