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民政系统三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020-2022年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020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专题实施方案和民政部、省厅、许昌市民政局关于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积极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有序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养老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思想,明确责任强化宣传
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这是我们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之一,为此,我们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2020年以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这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工作的协调和实施,并制定了《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在措施上进行了细化。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
(二)加强工作宣传。常态化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坚持每季度组织养老机构对机构内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讲,不断提高机构内部消防管理水平和老人自防自救能力。同时,结合服务对象的特点,我局围绕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灭救初发火灾、妥善疏散救援群众等方面,定期组织各机构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切实做到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有效疏散和逃生。2021年4月份,经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相关股室充分准备,严格筛选参加培训人员,邀请许昌市专业培训机构的专业老师为我市养老机构XX名人员开展为期XX天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操作员消防业务,消防控制室操作技能。
二、抓硬件,着力提升防治能力
(一)公办机构方面。2020年,重点对养老机构"食品、用电、出行、资金、消防"等五项安全,建立实施"半年评估、年终总评、奖优罚劣"管理机制,确保养老机构运营规范、安全。根据国家民政部养老机构"115"质量标准,我市制定并完成了12所敬老院的综合提升改造计划,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2021年,为全市XX家敬老院全部安装了智慧用电设施,提高了电器初期故障预警能力,杜绝了因电器线路等方面问题引起的火灾事故发生。
(二)民办机构方面。我局针对民办养老机构消防硬件设施方面进行改造提升。全市XX家民办养老机构中,XX家大型养老机构全部安装自动烟感、自动消防喷淋系统,XX家小型养老机构全部安装简易烟感报警、简易消防喷淋设施。为鼓励民办机构消防设施的改造提升。在电器火灾治理方面,2021年3月份,我局为全市XX家民办养老机构安装电气火灾隐患预警系统XX套,实现了全天候的用电即时监控,有效防止了电气火灾的发生。
另外,我市对XX家养老机构全部设立微型消防站,为机构内处理突发紧急情况,扑救初起火灾提供了硬件支撑。2022年10月,完成全市XX家养老机构进行消防设施购置及提升。
三、抓预警,强化监测体系建设
(一)开展联合检查。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联合消防、市监等职能部门,常态化多批次开展联合监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护理人员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情况等。
(二)实施线上监管。2022年5月,对全市XX家养老机构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增设、重新布局并与局机关养老服务股连线,安排人员常态化通过视频形式抽查局派督导员履职情况及养老机构落实测温、消杀、物资无接触交接等情况
(三)压实监督责任。采取班子分包镇(办)、骨干捆绑XX家养老机构等方式,通过召开视频连线会议、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形式,联合属地持续加强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突出养老机构等重点部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确保把工作做细。
四、抓治理,加大源头防治力度
(一)实施科学防治。邀请消防大队专业人员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讲授消防基础知识。要求所有养老机构签订第三方消防设施维保协议,每月进行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查,保证及时发现消防设施问题隐患,及早整改到位。
(二)开展专项整治。将排查消除消防隐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在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定期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拉网式消防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相关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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