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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最全各省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29篇(第21/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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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铺展;伟大的事业,在继往开来中推进。我们坚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紧紧团结和依靠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的历史重任,不断开创上海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2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宁

各位代表:

受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共四川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四川与全国一道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过去五年也是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全面加强、我省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五年,党中央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省委连续两年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国之大者""省之要事",依法履职尽责,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了人大贡献。

一、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的重要论述,坚持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努力做到全省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将有关事项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一要点、三计划"来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按时产生了省监察委员会。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本届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4人次。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完善加强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措施、清单等制度规范,明确细化请示报告的事项、程序和要求,定期向省委报告全面工作,及时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重要情况,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

切实履行常委会党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实施意见,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方面完善制度规范。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推动设立常委会机关党组和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立常委会党组常态化听取机关党组和分党组工作汇报机制,制定机关党组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办法,推动机关党组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省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整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常委会牢牢把握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了一批体现时代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本届以来,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127件,其中新制定57件、修改61件、废止9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75件。

落实省委重点立法任务。坚决做到"省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助力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促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在保护管理、传承弘扬等方面作出规范,促进更好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根据三星堆遗址考古重大新发现,及时提级制定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更好保护管理这一承载古蜀文明、彰显中华文化的历史遗存,助力提升我省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同时,还务实高效制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条例,确保重点立法任务高质量完成。

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清单管理、包容审慎监管等改革成果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打造川渝一体化营商环境;协同制定数据条例,推进数据资源管理、流通和应用,保障数据安全,助力川渝联合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协同制定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铁路安全管理等条例,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定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在推进创新创业、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立法,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等作出新的规范,助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制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从平等保护、依法行政等方面强化相关主体法律责任;制定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促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修改反不正当竞争、中小企业促进、华侨权益保护和台湾同胞投资保护等法规,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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