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督查通报(报告)汇编(第102/128页)
2、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近3年党委民主生活会,聚焦问题、咬耳扯袖、修正偏差环节缺失。一是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江苏省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的基本要求,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二是精心做好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查找突出问题,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改进措施,起草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发言提纲;党委书记张凯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三是认真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四是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了班子及班子成员整改清单,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引领力。
3、政治规矩坚守不当真。明规矩不足,有的不知以为知;守规矩不力,任性绑架禁令。公司长期违规炒股,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一是按照"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做到了明规矩、知敬畏。二是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严守规矩纪律,不讲客观、不提条件、不患得患失,根据市国资委要求,坚决处置了违规在二级市场购买的股票和持有的江苏银行原始股,注销了股票、基金帐户。三是坚决执行不违规炒股的规定;多次与法院沟通协调,申请执行与上海徽盛的法院调解协议;在与广东汉明纠纷的仲裁裁决书下达后,积极与广东汉明联系,催促其履行裁决。
4、政治"中军帐"作用不彰显。对企业转型发展重大政治任务,缺少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对小散远单位踩"红线"、越"底线"倾向性问题,缺少面上整治;对振兴煤矿原矿长韩谷雨"一霸手"污浊区域政治生态典型案件,缺少修复一域、净化一片政治考量。一是制定了扬州市矿务局转型发展规划,明确转型发展目标、路径和保障措施。二是修订完善了扬州市矿务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扬州市矿务局煤炭销售监督管理制度、扬州市矿务局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扬州市矿务局物资设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扬州市矿务局投融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重点事项、重点环节的监管。三是对基层单位发生的违规发放职工福利、违规购买烟酒等事项的责任人采取了提醒谈话等措施,对违纪的振兴煤矿原运输科主管给予了降职的处分。四是各单位结合振兴煤矿原矿长韩谷雨"一霸手"污浊区域政治生态典型案件,采取讨论和召开民主生活会形式,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刻吸取教训,达到了修复一域、净化一片的效果。五是加强了对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管理,树立标杆、典型示范。在对振兴煤矿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的同时,党委书记张凯与振兴煤矿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还与振兴煤矿矿长戴明焕进行了个别谈话,要求其树立标杆,发挥引领作用。
㈡抓大事缺乏统揽谋划力
5、对一些重要工作缺乏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甚至出现一些突出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注意提出面上一般性工作安排,轻视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抓矛盾主要方面用力不足;在应对企业发展难题中,注意应付一时之急,忽视企业后续发展涉法风险和长远利益;在推进重大项目时,注意策划项目合作方针政策,漠视项目实施法定程序、方法,发生了问题。2013年开始,公司联合开发50万吨水煤浆项目,论证评估不够充分,至今无法办理"四证"和投产运营。一是1名公司班子成员参加了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组织的市国资系统创新管理高级研修班。二是在处理振兴煤矿采矿权涉法涉诉问题时,我们在认真咨询了律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司法局以及市国资委等部门的专家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扬州市矿务局应对黔西南州兴仁县振兴煤矿涉法涉诉问题的工作方案》,确立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多方联动、多措并举,通过行政、司法途径,全力以赴维护振兴煤矿财产、矿产安全,确保扬州国有资产不流失"的总体要求;局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和最高法院诉讼工作、应对连云矿业破产、行政协调、职工表达诉求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争取公安部门支持等6个工作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组成了律师团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责任人。三是积极与仪征市有关部门协调,千方百计推进水煤浆项目"四证"办理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查。
㈢关于作决策缺乏规则维护力问题
6、存在缺位。2015至2018年召开的27次党委会,研究重大项目安排3次、大额资金使用3次。存在错位。党政会议权责不清,行政会代替党委会决策常有。2017年8月,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王庄煤矿1624万元资产处置。存在乱位。决策先对"表"、议事先议规走样。2014至2016年,党委会违规决策,在系统内高息集资1558万元。一是根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必须先经党委研究讨论。二是修订了《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和《扬州市煤炭工业公司(矿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上半年公司党委讨论研究重大事项5次。三是深入开展"学法律、学规章、学专业"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干部职工学习,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提高了依法依规决策、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
㈣关于债务危机传导联动问题
7、资不抵债面临停产破产。至去年底,振兴煤矿负债24758万元。煤矿长期入不敷出,欠款越滚越大,资产负债率103%,面临生产难以接续甚至破产的危机。长期欠薪易发群体事件。至去年底,拖欠300多名矿工、管理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1233万元,有的长达5年以上,极易裂变为群体事件。赊账供货演变升级。至去年底,拖欠供应商货款2734万元,陷入煤矿持续赊账、商人要挟供货的恶性循环境地,近4年发生涉法涉诉案件29起。债务危机易演化为社会政治风险。一是制定并实施了振兴煤矿化解债务风险计划,2019年内还清所欠职工工资、缴齐职工各种保险,资产负债率降至99.5%。二是推进企业体制机制、管理、技术创新,认真落实《矿务局关于开展减员提效降本增效活动的意见》,制定了振兴煤矿煤质管理办法,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上半年生产煤炭29.75万吨,较上年同期增产18.2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84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4%;实现利润-184.6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995.15万元。三是将振兴煤矿资产负债率、化解债务风险纳入了对该矿经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