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督查通报(报告)汇编(第103/128页)
㈤关于安全隐患集聚叠加问题
8、振兴煤矿属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突出是煤矿巨大自然灾害,严重危害煤矿安全生产,附近煤矿曾发生过类似矿难。安全投入不足。根据国家标准,瓦斯突出矿井安全费用每吨煤40元以上,企业接连亏损,安全投入难以达标。人防基础薄弱。矿工综合素质不高,安全风险意识不强,瓦斯防控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技防设施薄弱。防突设备老化,自2014年技改以来,设备后续投入小,部分设备超龄使用,极易导致煤矿事故发生。一是高度重视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振兴煤矿建立了防煤与瓦斯突出领导管理机构,在学习和探索基础上,编制了综合防突措施。二是按照国家标准上半年足额提取矿井安全费用892.58万元,实际使用安全费用626.16万元。三是运用市场化机制公开招聘煤矿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瓦斯防控专业技术人才,上半年招聘煤矿专业技术人才2人。四是严把招工"入口关",认真做好职工岗前培训,加强日常安全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素养,提高职工安全防范能力。上半年,举办新工人岗前培训班2期,培训122人;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15期,培训1104人次。五是制定了老化尤其是超龄使用的防突设备更换计划,上半年已经投入137.36万元。六是局煤矿管理处加强了对振兴煤矿安全技术指导和职工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管。
㈥关于王庄矿土地综合利用停滞问题
9、公司和留守的煤矿班子发展思路模糊,至今未形成发展方向一致意见;政策研究滞后,对煤矿周边政府支持发展的产业、行业了解不深,缺失主动作为。对照市政府"有规模、有前景、有效益"开发方向,综合利用煤矿土地资源决策部署存在差距。一是根据《扬州市矿务局转型发展规划》,形成了以混合所有制形式、利用国家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综合利用王庄煤矿土地资源发展养生养老项目的发展思路。二是成立了以张凯同志任组长、周圣泉和樊正龙为副组长、王庄煤矿班子成员和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王庄煤矿土地开发利用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班子。三是了制定王庄煤矿土地开发利用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将报市国资委审批。
㈦关于党建领导责任空转的问题
10、党委对系统党建工作缺失研究谋划、布置推动、督促落实,基层党组织普遍"单打独斗",2015年以来,党委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一是今年以来公司党委研究党建工作9次,制定了公司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基层党组织签订了《基层企业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书》,制定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二是适应党建工作新形势新要求,适时修订了基层企业党建考核目标,组织了2019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检查。三是振兴煤矿党委向公司党委进行了2018年度党建工作书面述职。四是振兴煤矿制定了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建立了基层党支部年底向矿党委党建述职制度。五是安排1名基层支部书记参加市国资委举办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11、指导换届不力,全系统2个党委超期未换届,1个支部自2005年成立至今未换届。一是振兴煤矿向公司党委报送了年内完成换届的请示,近期公司党委将研究批复;王庄煤矿党委已经撤销;公司党委已经向市国资委报送了公司党委换届请示,正等待批复。二是已将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纳入党建考核目标,振兴煤矿下发了《关于基层党支部换届改选的通知》,将按计划组织实施。
12、组织设置不全,1个基层党委和4个党支部只配备副书记,未配备书记;1个支部现党员人数只有2名,没有及时撤并。一是将在振兴煤矿党委和该矿基层党支部改选时配齐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二是托管中心支部2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已经转出,托管中心支部也已撤销。
㈧关于机关党组织未能有效覆盖的问题
13、组织生活随意。2015年以来,机关4个支部中,有3个没有组织生活记录簿。机关支部2015年和2016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功能缺失。托管中心党支部名存实亡,2015年只有3名党员,2019年剩2名退休党员,未研究过支部工作;老干部支部27名党员除组织春节前参观,没有其他组织生活,没有支部活动记录;变电所党支部5名党员分处两省、相隔两千公里,组织作用无从发挥。一是公司党委组宣处7月份检查了基层支部"四本一簿"记录情况。二是老干部支部6月份组织支部活动一次,并做好了活动记录。三是按照有利于党组织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撤销了变电所支部,徐、黔两地党员分别并入王庄煤矿留守人员党支部和公司机关支部驻黔党小组。
㈨关于煤矿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4、党的领导屡屡缺席企业重大事项。振兴煤矿党委会2015年至2016年除机构人事调整外,研究"三重一大"其他事项次数较少,2017年和2018年党委会记录多是行政会记录的"套改版"。一是振兴煤矿修订完善了《振兴煤矿党委会议事规则》。二是对涉及企业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督促振兴煤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并认真做好记录。7月份,公司党委组宣处组织了一次党委会记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党建目标考核挂钩。
15、党的建设未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振兴煤矿"三会一课"不正常,有的支部长年不召开支委会,有的支部全年不过组织生活也不上党课,有的支部甚至将2014年组织生活会记录涂改后应付巡察,基层党组织难以发挥"主心骨"作用。一是振兴煤矿基层支部基本能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煤矿组织部门对基层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和党组织活动记录情况组织了检查,7月份公司党委组宣处检查了基层支部活动记录,对不按要求组织活动的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时整改。二是振兴煤矿根据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下发了《振兴煤矿关于开展"党员无'三违'、支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㈩关于选任程序时有偏差的问题
16、干部提拔任用,有的未经党委会研究就确定考察对象,有的党委班子成员没有表态发言,有的未开展任前谈话。2016年,振兴煤矿提拔两名副总,未经公司党委同意,也未经动议、推荐、公示等环节,考察后就下发任职文件。一是根据2019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扬州市矿务局直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二是组织了1次对下属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督查,加大了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