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全政协工作报告-31篇(第96/112页)
(四)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协工作的使命任务,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全面提升专门协商机构效能
五年来,自治区政协立足充分发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优势,突出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将提质增效更加鲜明贯穿履职全过程,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制度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为贯彻党对政协工作新要求,更好适应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新定位,解决"四模糊""两薄弱"问题,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协工作大纲》,形成了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全区三级政协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和基本工作量,成为三级政协履职尽责的"操作手册"。配套出台协商工作规则、提案工作条例、委员履职量化考评办法等30多项制度性规定,"四梁八柱"更加坚实完善。二是协商建设取得新进步。协商形式和程序得到优化,构建起以全体会议协商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为重点,常态化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民主监督式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协商议政新格局。协商活动开始前,增加协商议题开题报告环节,明确协商议题的立意、主要着力点。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把会前新闻发布会、专题讲座、党政有关领导作报告并听取意见、委员与党政部门协商互动作为固定环节。首次对协商议政活动开展评价,促进协商质量明显改善。建立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年度统计分析制度,形成育、提、立、办、督的全链条流程和工作机制。创新开展中长期课题研究,形成专委会牵头、相关界别委员和智库专家参与、相应专题数据库和学习调研基地为支撑的运行模式,在养深积厚中提升建言献策的"言值";建立政协应用型智库,累计有300多人次参与履职活动。建成三级政协共用共享"政协云"平台,实现委员履职管理、学习培训、协商议政等线上实时服务,远程协商、网络议政成为政协履职新常态。三是委员服务管理实现新提升。落实委员分批次列席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制度、相关界别委员参与政协专题协商会议制度。将委员按界别全部划入各专委会,政协主席会议成员、专委会负责人走访看望委员,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相关界别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新组建委员联络服务中心。盟市政协主席确定为住盟市委员活动召集人、联络员。加强委员考核评价,落实常委述职和委员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定期分析汇总委员履职情况。四是联动履职迈出新步伐。加强与全国政协、兄弟省区政协的联动,成功承办全国政协地方秘书长工作会议、沿黄九省区政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商研讨会、东北三省一区政协主席联席会议。从2020年开始,连续三年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同步组织12个盟市、103个旗县政协,6个民主党派区委、自治区工商联共同开展监督式协商。五是指导盟市实现新进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配合自治区党委出台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盟市、旗县政协定性模糊、职能模糊、责任模糊、工作方式模糊和基础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召开盟市政协主席经验交流会和工作推进会、盟市政协秘书长座谈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和政协协商与基层民主协商有效衔接工作经验交流会,引导盟市、旗县政协在有条件的苏木乡镇以及专业性行业性较强、党外人士较多的领域和地方建立委员工作室(站)2100余家。五年来,各盟市、旗县政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和职能使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工作基础普遍得到加强,规范化程度、工作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全区政协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五)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强化履职政治保障
五年来,自治区政协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协工作的政治水准全面提升。一是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汇报全面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汇报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情况及党组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全国政协党建工作座谈会、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首次召开全区政协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二是推动政协党的组织和工作实现"两个全覆盖"。修订政协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协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支部、政协党组-专委会分党组-界别党支部和履职活动临时党支部两个党建工作链条,实现了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党的工作对全体委员的有形有效覆盖。三是持续改进文风会风话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要求,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大力倡导精进严实工作作风,推动政协各项工作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
各位委员、同志们,五年来,我们在履职实践和探索尝试中,总结了一些经验启示。必须坚持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政治原则和工作遵循,推动党的主张、党的方针政策转化为各界人士的共识和行动,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在政协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把牢主轴、主线和中心环节,突出专门协商机构的综合效能,确保有力彰显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必须广泛凝聚人心和力量,坚持把凝聚共识作为政协工作中心环节,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确保各党派团体、各界群众更加牢固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必须聚焦党政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坚持把政协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精准选题、深度协商、务实建言,确保更好彰显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必须践行人民政协为人民理念,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民生改善作为履职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确保在增进人民福祉中突显人民政协初心使命。必须以守正创新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履职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形成富有时代特征的履职新格局,确保政协事业充满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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