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1篇(第76/107页)
(四)着力在代表工作上优化保障、提高能力。推进市级领导干部参加代表小组主题活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处理建议、市人民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处理建议"三个全覆盖"。构建覆盖市县乡三个层面和五级人大代表的联络体系。探索建立人大协商平台。整合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民生实事票决制、永州人大网代表履职通道、政府12345民意热线平台功能,建设六位一体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大网络。创新代表小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推进常委会会议前召开代表座谈会制度化、常态化。按计划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五)着力在自身建设上提升标准、强基固本。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政治学习,强化创新理论武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与时俱进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学习、审议意见卡制度,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开展履职经验交流,从各个方面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队伍工作能力。驰而不息涵养新风正气。深入纠治"四风"、改进作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以案为鉴深入开展遵纪守法和反腐倡廉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重点调研、专题调研和小微调研。加强人大智库建设,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常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联系,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努力展现更高水平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新局面,为推进永州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永州建设而团结奋斗!
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的工作
2022年是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持续深化"玉溪之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把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理论指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全面贯彻落实人大工作新部署。本着"总书记有号召,党中央有部署,省委市委有安排,人大见行动"的要求,把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玉溪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度参与市委中心工作。按照市委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积极投入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烤烟生产提质增效、玉昆钢铁产能置换升级改造,疫情防控、创文固卫、乡村振兴、"三湖"保护治理、民族宗教领域治理、省十六运会筹办和市委派驻通海县工作指导组等各项工作,深入一线,主动作为,展现担当。一年来,组织召开人代会1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7次、党组会议23次,开展专题调研42次、执法检查6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46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全力配合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等工作。
二、坚持人民立场,以更实举措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常委会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本质属性和实践要求,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丰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玉溪实践。在代表及换届选举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依法做好省市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和换届工作,实现选举过程人民广泛参与、选举结果彰显人民意愿,优化了代表结构,增强了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立法调研、立法规划计划拟定、法规草案审议等各个环节都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映人民意愿,代表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在监督工作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群众关切,有力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在搭建民主民意表达载体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一线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30个,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立法联系点12个,建好立法基地和咨询专家库,拓展基层群众和专家参与地方立法的广度和深度,打通地方立法民意"直通车"。设立预算审查监督基层联系点6个,拓宽预算审查监督数据收集渠道,深入了解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执行情况,架设预算监督民意"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