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篇)(第16/23页)
积极促进诉源治理。注重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的作用,持续抓好最高检察院第一号至第八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对银行业贷款审批发放管理不严格带来的金融风险,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市检察院以落实最高检察院第八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会同市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型转变。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全年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19件,促进源头预防,推动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三、依法能动履职,更加有力有效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能动履职服务新发展格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重用法治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提起公诉81人。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市工商联等11个部门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自愿改进生产经营管理、经评估已消除再犯风险的涉案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全年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7件。部署开展检察联企服务,两级检察院每位院领导均包联一家企业,常态化开展走访帮扶,为企业提供贴心、暖心的服务。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成立知识产权办公室和办案组,对涉知识产权案件综合开展刑事追诉、民事追责、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线索"一案四查""一案四评估"。扎实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对权利滥用、虚假诉讼、商标恶意注册等行为开展监督,斩断灰色"产业链",保护智力成果。依法审慎办理涉高科技人才刑事案件,矿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高科技人才涉嫌犯罪案件,在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环节均层报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备案审核。
依法保障绿色发展。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1人。从严办理自然资源部督办的平定县卫片执法非法采矿系列案件,提起公诉13件26人,追缴非法采矿破坏资源价款208万元。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5件,促进源头治理。全市两级检察院与同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这项机制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44件。
助力清廉阳泉建设。切实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落实线索移送、提前介入、案件通报、配合制约等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全年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4件36人,提起公诉36件39人(含上年积存)。依法将省检察院交办的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原主任王安庞、长治市原市长王俊飚涉嫌受贿等大要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充分履行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侦查职责,立案侦查3件4人。
四、践行司法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细落实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办好每一个具体司法案件、每一件检察为民实事过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件。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受理群众信访282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回复或者办理结果答复率100%。对有重大争议或者较大影响的案件,以检察听证方式常态化开展公开审查,全年举行检察听证452件次,有效化解涉检矛盾纠纷。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为契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办理方某等11人组织、强迫卖淫等重特大案件。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推动开展入职查询228人次。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工作,帮助21名未成年被害人解决就学等困难,为38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2万元。市检察院会同市教育局出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实质化,全年两级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85人次。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主动回应弱势和困难群体所急所盼,对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528件。积极参与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依法惩治"老赖",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317万余元。城区检察院办理的102名农民工追讨135万元欠薪案,被最高检察院评选为支持起诉典型案例。协同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起公诉10人。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民生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对因案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加强司法救助,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53.7万元,积极传递了党的温暖和司法温度。
五、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更高水平的法治阳泉建设
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部署要求,与各政法单位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更高水平法治阳泉建设。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以更实监督、有力配合促进公安机关侦查办案质效提升。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5件、撤案11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68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有错误的判决提出抗诉21件,人民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7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3件。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推行巡回检察新模式,完成对全市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全覆盖",发现并监督纠正各类违法违规问题92个。市检察院立案侦查了我省唯一一件在对看守所巡回检察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巡回检察成果报送至最高检察院。在全省平安建设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年度考核中,市检察院被评为"一类"等次。
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强化精准监督,认真办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申请监督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3件。坚持维护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正确裁判,依法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50件。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4件,让打"假官司"的人吃到"真官司"。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综合运用检察听证、释法说理和司法救助等措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34件,其中诉争时间超过5年的争议3件。市检察院历时2年化解的冯某玉要求履行给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定职责案,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最终得到实质性化解。持续推进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检察监督,针对行政机关非诉执行申请不予受理或者裁决等问题开展类案监督,实现了纠正违法与维护公益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