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篇)(第24/38页)
注重保护特殊群体权益。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414人,守好老年人"钱袋子"。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9663人,与省妇联建立救助协作机制,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救助3808人。樟树市检察院办理低俗广告贬低妇女人格公益诉讼案。加大对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案件3553件。联合残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346件,保障残疾人安全便利出行。
创新"案-访比"管理机制推进访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开展"案-访比"质效管理,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办案评价体系,强化前端办案化解功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首办环节,推动案结事要了,实现办案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2022年涉检信访量下降58.9%。该机制获评首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事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接收的信访全部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办得怎么样"。扎实开展信访积案、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化解长期未结的信访案件372件。2022年起市县两级检察院受理的首次申诉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97.3%的信访案件息诉息访。省检察院和南昌市、抚州市等13个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以检察听证促公正赢公信。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制度,把依法办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融为一体,组织开展检察听证15421件,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信。宜春、吉安、萍乡等地检察机关开展上门听证、简易听证,使检察办案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取信群众。省检察院办理的董某某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被最高检确定为指导性案例。
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围绕强化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质效,省检察院制定64条贯彻措施,建立检察机关上下级依法接续监督、依职权监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优化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率。加强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意见》落地落实。
全面提升刑事检察质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实行"捕诉一体"改革,实现追诉犯罪与法律监督有效统一,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1.03,减少3万多个办案环节。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做实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强化审前主导责任,确保准确指控犯罪。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085件、撤案1263件,追捕1899人、追诉3902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情形16391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005件,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意见303件次。改进刑事执行监督方式,推行对监狱、看守所开展"派驻+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和监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24399件。赣州市检察院看守所巡回检察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重点,出台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意见,实行省、市、县三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民事检察由主要对裁判结果监督向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监督转变,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深化。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3389件,年均增长30.4%,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49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意见3240件,对依法不支持当事人诉求的案件同步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惩办力度,提起公诉501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完善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监督纠正"假官司"406件,案涉金额9亿余元,追诉犯罪18人。上饶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发现并办理房产交易系列虚假诉讼案87件。
着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出台加强行政检察工作16条意见,发挥检察机关在监督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559件,年均增长42.4%。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3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38件。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案件1000件。扎实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推动解决自然资源、食品药品、土地、劳动报酬支付等领域行政执行难问题。南昌、九江检察机关监督撤销17起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贯彻中央改革部署,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依法稳步拓展办案范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518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222件,办案数量年均增长22.7%。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梯次用好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省检察院与省监委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等30个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邀请各界人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和公益诉讼观察员,52个市、县将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上饶、九江、赣州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三清山巨蟒峰自然遗迹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客家围屋保护等一批全国有影响的案件,19个案例被确定为公益诉讼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依法开展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监督。严肃查处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查办124人。加强与监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增强惩治司法腐败工作合力。
五、坚持自我革命,稳步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彻底肃清周永康、苏荣、孙力军等流毒影响,落实肖毅案、龚建华案以案促改,深化"七个有之"专项治理,净化政治生态。开展政治巡视、政治督察、政治谈话,加强对市、县检察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融合推进巡视整改、审计整改、政治督察整改。省检察院领导班子连续四年获省委考核"优秀"等次。
以教育整顿深化推进正风肃纪。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深入查纠整治顽瘴痼疾3732个,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70人,其中处分51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15996件。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宜春市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袁剑波,九江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姜金河,省检察院原职工蔡莉等违纪违法人员253名。做好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