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坚持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致力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亡人和有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一)明确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先后印发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市交通运输局转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迅速开展在用建筑改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迅速务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个阶段、节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历次局安委会全体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排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二)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构
为强化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进一步健全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局处室负责人以及局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调度指挥,统筹协调推进。局属各单位相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工作落实,确保火灾隐患排查到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三)构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制定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分解落实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管行业必须管消防安全,管业务必须管消防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消防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目标,分解消防工作主要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
二、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推进、单位自查自纠、基层群众群防群治、鼓励公民参与"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要环节的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2023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1761家次,发现火灾问题隐患56个,检查营运车辆5668辆次,发现问题隐患25处,现均已经全部整改,整改率达100%。
(一)开展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道路客货运、水路客货运、渡口码头、公交场站、地铁站、公路隧道、服务区、在建工程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人员物资密集场所、建设工地、员工宿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动焊,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装修材料,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加层扩建,占堵消防救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影响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实际情况,以"零容忍"的整治态度,组织、督促本单位及辖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排查治理。强化对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摸清场所数量、建筑状况及安全管理等情况,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3.加强办公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单位楼院、值班室、监控室、机要室、档案室,图书馆(室)、财务室、计算机中心、消控中心、文印室,食堂、地下车库(电动车停放场所)、出租屋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重点排查整改未按要求制定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未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灭火救援设施、场地,电动自行车在室内、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未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不熟悉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流程,以及建筑物燃气管道、供电设施、防雷装置、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设置及运行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全面摸清消防安全底数情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计划和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采取严防严控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开展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
1.加强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危货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等排查整改动火作业流程不规范、未落实持证上岗聘用"无证人员"进行作业等问题。督促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工具管理、现场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特殊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严格依法查处无证操作、违规作业行为,推动落实防范措施。
2.加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和可燃物排查清理。督促指导道路客运、水路客运、公交场站、地铁站、公路隧道、服务区、在建工程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治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电动车违规进入建筑内充电等隐患问题。
3.加强危货运输和民爆物品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危货运输企业和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消除运输、使用环节事故风险。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要求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存在违章违规操作行为,未按要求进行运输工具、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未配齐专业器材装备,未储备足够灭火药剂,员工未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不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应对措施,未按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未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实战演练和协同配合。
三、筑牢消防安全坚固防线
(一)开展火灾防控底数清查
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通过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摸清辖管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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