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委涉企服务汇报
县发改委涉企服务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将县发改委涉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便企利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自2022年我县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度后,县发改委立项审批备案工作已明确详细列出办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名称、规格、数量、格式等。例如办理项目备案,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公章等材料。同时明确告知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准确告知每个环节以及整个业务办理的最长时间,确保减少企业前期手续办理压力,坚持做到办理事项最多只跑一次的要求。
二是完善多规合一提前审查制度。近年来,在重点项目调度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已备案项目因后续手续无法办理导致无法继续推进的问题,造成类似问题,一方面是因为企业负责人对项目手续办理程序不甚了解,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到位导致。为解决这一问题,县发改委在各上级部门的要求指导下,全面应用"多规合一"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平台,建立提前审查制度。主要是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组织住建、自然资源、环保、林草等相关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现行政策要求进行征求意见。这样既有利于避免项目后续推进过程中,因不符合各类规划要求而产生的矛盾冲突,例如项目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而无法落地。同时,通过提前审查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各部门的规划管理要求,提升行政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实施的速度。截至目前,我县已通过"多规合一"项目411个。
三是2024年度企业备案情况。截至11月25日,我县本年度共计备案项目199个,其中农林水利项目25个,能源类项目67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10个,社会事业类项目1个,环保类项目5个,工业类项目26个,医药类项目17个,仓储物流类项目20个,其他类项目28个。
二、上级惠企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该项资金为年度争取资金(即每年度均会开展申报),主要申报方向为:污染治理领域,包括支持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支持采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实施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领域,包括支持重大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近零能耗建筑、近零碳排放等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支持节能降碳和清洁生产改造项目以及中直管理局、国管局组织的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降碳项目。支持大中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项目、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二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该项资金为年度争取资金(即每年度均会开展申报),主要申报方向为: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成果应用及迭代升级,包括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农业机械、风电装备、医疗器械、工业机器人;高端新材料自主能力提升,包括化工新材料、金属及无机非金属材料、纺织新材料;重要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包括战略性矿产资源、临床急需药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包括企业回收处理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回收运输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建设;制造服务业创新发展,包括面向原材料、机械装备、消费品制造行业的共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工业设计集成创新、工业软件开发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检验检测等服务载体建设;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包括制造业企业发展关键技术协同创新平台、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提供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发展绿色节能、分布式智能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服务。
三是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对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等作出具体安排;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持续推动"两新"政策落地见效。该项领域主要申报方向为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方向,重点聚焦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7个领域,对标《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中6大类、43种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进行低碳绿色节能改造的项目。
四是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首先,项目单位需依据专项支持的范围和标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项目,并精心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依据该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单位需编制一份详尽的资金申请报告,确保报告内容完整、准确、合规。接着,项目单位将这份报告提交给相应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如各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相关中央单位。在接收到资金申请报告后,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将对其进行初步的审查,以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并对其进行汇总。审查完毕后,这些汇总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将被上报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接收到申报报告后,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符合政策导向。经过严格的评审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评审结果和财政预算情况,决定资金的分配,并将资金下达到相应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在收到中央财政资金后,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单位。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同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项目完成后,还将进行绩效评价,以评估项目的实际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申报流程可能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进行调整,因此项目单位在申报前应详细阅读最新的管理办法和通知,以确保申报流程的正确性和合规性。
五是惠企政策项目储备及申报情况。十四五以来,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已争取上级资金两个项目,到位资金1710万元。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已争取上级资金1个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042万元;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目前未争取上级资金,已储备12个项目,待储备项目合适时,随时可进行申报。
六是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作部署,开展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工作,xx县工作机制已经成立,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根据工作安排已组织园区、各镇(场)开始走访摸排工作。各企业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在工作专班走访时提出,也可以直接和我联系,我们将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需加强沟通协作,打破信息壁垒,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的统筹协调机制。
二是加快政策兑现。按照"简易简便、直达快享"原则,全面优化流程,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做好惠企政策梳理归集、线上推送、兑现落实等工作,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服务精准度,推动"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
四是精准动态调整。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强化资金绩效全过程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做好政策研判调整。不断深入贯彻落实改革部署,围绕改革任务和涉企政策落实,推动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不断优化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