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组关于建筑建材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区党组关于建筑建材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于2024年〔*〕月〔*〕日至〔*〕月〔*〕日对区〔*〕党组、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以下简称区建管所)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月〔*〕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1.压实委党组主体责任。委党组对区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和工作指导组。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审议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等相关材料。
2.强化委党组书记"一把手"职责。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反馈的各项问题均作为第一责任领导,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集体审议决定、主任办公会听取相关科室及单位汇报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结合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典型案例,亲自撰写个人检视剖析材料,直面问题,刀刃向内,主动靠前,制订措施。
3.夯实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组员,结合分管领域,对专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具体整改事项,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个性化的整改任务清单。定期向党组书记和党组汇报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为党组决策提供依据。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标整改
1.建立问题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针对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将整改任务分成4个领域10个类别28个具体内容。1月3日召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会议,研究讨论巡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同时向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征求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的意见建议。
2.注重举一反三整改放大巡察效应。以区建筑建材业领域为重点,区建管所为责任重点部门,对应具体问题明确具体机关科室为牵头部门,做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建管所解决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落实专项巡察整改。
3.建立下沉工作指导组倒逼责任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指导组,下沉区建管所监督指导,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区建管所制定《区建管所落实专项巡察整改任务推进会计划表》,3次召开区建管所落实巡察整改专题会议。
(三)注重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1.完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篱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现有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大起底",全面梳理工作流程、规章制度,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台账、修订工作流程、制度等共计23项。
2.重塑业务流程规范权力运行。以巡察反馈的权力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的关键业务领域为重点,研究制定委机关内设机构和区建管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收紧权力,分散职能,确保机构改革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3.构建监督闭环强化制度执行。各部门(单位)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检查财务报销、物资采购、项目实施等关键领域。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进行汇报,确保巡察整改成果长效巩固。
二、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建筑建材领域深化改革思考不深、履职不力,监督执法乱象丛生的整改
1.针对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不力问题。一是对巡察反馈的2019年以来25个商业和住宅项目"无证施工"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复核,并上报案件核查情况。印发《〔*〕市〔*〕区〔*〕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通过建立权威、集约、高效的集体法制审核工作制度,对行政案件的"立案、决定"环节,以及重大、敏感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坚持集体审议把关,严控一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修订《〔*〕区〔*〕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操作办法》,减少冗余和重复的流程规定,细化行政执法监督条款,确保执法办案规范、高效,惩罚与激励并重。二是制定全年业务培训计划,对区建管所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培训,主要内容包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行为等。通过针对性培训,提升一线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规范执法手势、提高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标准。三是制定《〔*〕市〔*〕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关于行政处理文书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指令单、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停工指令单及复工单开具方式、编号规则、报送登记、资料存档、分类审批及单据闭环等要求。全面推进运用"建管信息平台移动监督"系统,实行整改指令单、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电子化,确保开单行为可追溯、可复核。
2.针对监督执法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完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推行"台账式"动态管理,每日更新"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清单",实现施工许可信息"当日审批、当日共享、当日录入"。区建管所已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包括监督任务生成、任务认领时限、监督计划制定完成时限及相关责任分工,明确所质量科负责监督任务的生成及分派工作。待监督任务生成后,责任部门及时进行督促,确认已有主监员认领项目,从根源上防止项目错漏。二是完善消防验收监管机制,制定《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复查工作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明确现场检查、现场复查、行政处置、资料归档、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验收、检查、复查程序。已修订"一网通办"平台〔*〕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明确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包括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现场验收的程序和标准、审批的环节和时限等,既能从源头防范虚假申报问题,又能通过流程固化、数据留痕和公众监督,压实消防监管责任,推动整改成果长效化。三是加强与街镇规建部门的沟通与对接,对限额以上项目的监管责任做进一步明确,对内明确专人专管,责任到人。督促各街镇(〔*〕工业区)充分发挥网格化巡查作用,对区管项目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车辆出场未清洗、重度污染天气违规作业等,及时向我委和城管部门报送,做进一步处置。
3.针对监督执法制度建设有缺陷的问题。一是加强与市住建委质安处的沟通,拟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内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监管力度的通知》,明确街镇(〔*〕工业区)的责任和要求,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进行全覆盖监管。完善日常巡查发现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于限额以上建设工程中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登记上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条块联动",收到街镇(〔*〕工业区)上报的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后,要求区建管所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调查确认情况。委市场科收到区建管所反馈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告知属地街镇(〔*〕工业区),形成闭环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简称"联审平台")要求,将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比例、规则统一纳入系统管理,对各类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项目全面采用平台自动抽取机制。强化对平台抽取机制的监督管理,目前联审平台已自动对备案的项目进行抽查。三是依据《〔*〕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执法记录仪使用和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重新修订《〔*〕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建立执法记录仪使用台账,记录每次领用、归还执法记录仪的时间及执法地点、数据录入等信息,确保有据可查。每月初根据台账抽查上传率(抽查率10%),将音像记录的保存时限从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1年。
4.针对改革创新思考谋划不深的问题。一是研究制订委机关内设科室职能和建管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收紧权力,分散职能。二是完善"智慧建管"平台功能。对接市级相关部门,获取系统数据共享。目前相关模块已完善,工地预警处置已正常运转,预警信息能及时处置。举一反三,在2025年即将上线的风险管理子系统内开展巡检,查漏补缺,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不力,资金资产内控管理松散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召开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解读政策规定,部署年度工作。制定《〔*〕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定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谈心谈话制度的专项检查。拟制案后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为期4个月的案后治理工作。二是结合季度考核、大项任务和重要节点,表彰工作突出的个人和单位,通报批评工作失职、违规违纪人员。三是区建管所制定《区建管所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职责》,明确班子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是组织区建管所全体干部职工每周开展廉政学习,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文件。区建管所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覆盖所全体干部职工,部署工作,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相关违纪违法案件。
2.关于资金资产等内控管理存在风险问题。一是修订《〔*〕区〔*〕经费管理办法》,成立了委政府采购评审小组,对采购过程监督管理。修订《〔*〕区〔*〕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合同审查、审批、签署、用印流程。区建管所修订《〔*〕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合同文本审查单》(2025版)、印发《〔*〕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强化领导责任,执行集体决策程序。二是梳理近三年委机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相关购买服务项目,已完善合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合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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