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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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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的指导意见》(委办〔2021〕23号)精神,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简称重点帮扶村)工作,增强重点帮扶村内生发展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稳中求进、有序推进,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结合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建立重点帮扶村一支帮扶队伍、一套帮扶方案、一批帮扶项目的帮扶机制,健全一个帮扶政策、一个考核目标体系、一个考核督查机制的推进机制,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主要目标。

五年内,全区重点帮扶村建设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1.短板弱项有效补齐。到2021年底,全面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全面摸清发展短板。到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本实现,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短板有效补齐,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县域内平均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建一批省级、市级重点帮扶优秀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

2.乡村产业持续发展。到2022年底,完成产业规划方案编制。到2023年,每村培育形成1个主导产业和1个以上特色优势产业,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群众就业帮扶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高标准农田占比明显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3.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21年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体系基本建成,卫生厕所普及率持续提升。到2023年,全面完成重点帮扶村规划,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大幅提高。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得到有效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4.乡风文明明显提升。到2021年底,村规民约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到2023年,文化院坝等阵地全面建成,婚丧大操大办、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等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所有重点帮扶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全面建成,成功创建区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基本形成。

5.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到2021年底,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进一步健全。到2023年,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服务设施全面建成,村级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乡村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三)资金保障。

过渡期内,即2021-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每年不低于12%用于重点帮扶村,支持发展产业,解决基础设施突出短板,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探索重点帮扶村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重点支持基础设施补短和乡村产业发展。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支持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通过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二、重点帮扶村基本情况

我区重点帮扶村6个,分别是镇村、镇合圣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

(一)镇村。两项改革合并村,原市级贫困村,总户数11100户3594人,20XX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60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耕地3335亩,林地449.4亩,主要产业种养殖,特色产业鱼养殖。

(二)镇村。两项改革合并村,原市级贫困村,总户数677户1912人,20XX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749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0.58万元,耕地4338亩,林地1280亩,主要产业水稻、油菜、青花椒,特色产业青花椒。

(三)镇村。两项改革合并村,总户数742户2148人,20XX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792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0.1万元,耕地6461亩,林地2132亩,主要产业青花椒、大樱桃、芍药、金丝皇菊、柑橘,特色产业青花椒、大樱桃。

(四)镇村。总户数800户2283人,20XX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188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10.1万元,耕地4172亩,林地96亩,主要产业水稻制种、油菜制种、养猪、养猪、养鸡、青豆产业、翠冠梨,特色产业油菜制种、青豆。

(五)镇村。原市级贫困村,总户数1219户3860人,20XX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751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0.95万元,耕地5449亩,主要产业水稻制种、油菜制种,特色产业杂柑、柚子、油菜制种。

(六)镇村。两项改革合并村,原市级贫困村,总户数927户2701人,20XX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710元,上年度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耕地4497亩,林地1314亩,主要产业柑橘,特色产业柑橘。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健全监测工作网络,强化政策宣传,落实监测联系人,开展针对性帮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建立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机制,采取先救后核的方式,实现及时救助,及时帮扶。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巩固已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做好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和待遇保障政策。加强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持续推进危房改造和抗震设防改造。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升自来水普及率。支持重点帮扶村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和残疾人帮扶服务等工作,对低收入人口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优化调整防贫保,探索推出其他创新型保险产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发挥作用。做好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优先用于易返贫致贫人口。(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妇联、区人社局、区应急局)

(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将重点帮扶村纳入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范围,鼓励和支持重点帮扶村通过跨村整合产业发展资源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村推进粮食+、旅游+、生态+等乡村产业优化发展、提质发展,创新发展现代种业。强化产村融合,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推广政府购买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服务,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和修复,积极推进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种养循环农业。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年提高重点帮扶村高标准农田比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升现代农机、节水灌溉、物联网等先进适用设备普及率。支持重点帮扶村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

在重点帮扶村全面落实科技特派员和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加强乡村产业技术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围绕主导产业,新建农产品和食品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完善农业产业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和带动当地群众参与乡村产业发展,融入产业链利益链,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进乡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有计划开展电商人才培训,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推动建设一批要素集聚、各具特色的电商产业园区、产业基地。用好天府乡村公益品牌、蜀道区域公共品牌,继续开展以购代扶等活动,深入开展消费帮

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文体广旅局、区商务局、区直机关工委、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

(二)持续促进稳定就业。

抓好重点帮扶村就业需求常态化摸排,做好用工信息收集,建好岗位对接平台,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开展农村转移劳动者技能培训,加强农村劳动力尤其是低收入劳动者职能培训,对符合规定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对返乡失业人员及时引导再就业,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乡村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确保重点帮扶村有劳动力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各项优惠政策,支持重点帮扶村建设乡村工场、乡村车间,支持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手工作坊、加工坊。指导重点帮扶村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中普遍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适当向重点帮扶村倾斜。积极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乡士人才、新乡贤创新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给予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残联、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局)

(四)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

指导重点帮扶村规范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全面推广三变五社改革经验,推动重点帮扶村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特色产业等方面取得实效。根据区财力及重点帮扶村情况,逐步建立村集体发展基金,并覆盖到每个重点帮扶村。财政投入建设形成的国有资产除有特殊用途外,其余全部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管护和经营,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对适宜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且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承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道路养护、林业绿化、环境卫生等公用服务项目,优先安排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与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利用集体资产资源,探索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委托代管等模式,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落实好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考核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供销社)

(五)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坚持以建设新时代美丽为总要求,将重点帮扶村纳入以片区为单元的乡村规划编制体系,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重点帮扶村开展村级片区规划。安排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指标向重点帮扶村倾斜。大力开展重点帮扶村基础设施补短行动。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实现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小型水利改善补缺,大力整治沟渠、塘堰、蓄水池等。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农村通信和广电网络深度覆盖,支持开展电网升级改造、清洁能源入户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一镇一院,一院多区,一村一室,一室多点原则,整合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支持6个重点帮扶村卫生室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施设备。

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大行动,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点帮扶村卫生厕所比例逐年提升,过渡期后超过一般村水平。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对村内200人以上的居民聚居点(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深入开展水美新村建设,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经信局、区文体广旅局、区卫健局、区委组织部、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六)大力培育文明乡风。

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脱贫攻坚精神。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感恩奋进教育和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重点帮扶村文明村创建活动,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完善道德模范礼遇帮扶机制,加强群众思想道德教育和文明素质教育,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围绕德孝文化,持续深入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家和万事兴等主题活动。繁荣兴盛乡村文化生活,支持重点帮扶村纳入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打造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强化正向激励,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营造奋发有为氛围,引导群众用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生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区文明办、区文体广旅局、区妇联)

(七)加强乡村社会治理。

围绕建设善治乡村,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共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重点帮扶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行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扩建村党群服务中心,探索将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治理需要事项办理权限依法延伸到村级代办。全面推广村民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着力在衔接法规政策、治理突出问题、群众广泛参与、语言本地化表达、有效奖惩激励等方面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有效整治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

支持重点帮扶村建设社会工作服务室(点)和志愿服务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建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好人民调解、法律志愿者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面推进依法治村。深入推进六无平安村(社区)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加强重点帮扶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地质灾害等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推进智慧乡村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卫健局、区应急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点帮扶村工作,将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要按照区负总责、镇为主体、村抓落实的原则,明确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区级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做好工作指导和督导。镇党委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帮扶村五年规划和年度帮扶方案,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指导村两委抓好规划落实、政策落实、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策保障。制定一批帮扶政策。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负责制定重点帮扶村差异化具体帮扶政策,强化政策支持。要落实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以工代赈、消费帮扶等政策,在土地、产业、人才等方面给予重点帮扶村倾斜支持。统筹用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重点帮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用地需要。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引导各方面人才向重点帮扶村流动。

(三)强化力量保障。成立一支帮扶队伍。加强驻村帮扶,对重点帮扶村全覆盖派驻驻村工作队。建立区级领导联系制度,由一名县处级领导负责督促指导重点帮扶村建设工作。建立专家特派员制度,从科研院所、高校、区级部门为重点帮扶村选聘1名产业发展或乡村规划建设顾问。实施强村带弱村、先进村带后进村计划,每个省级、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应帮带不少于1个重点帮扶村,采取干部互派、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重点帮扶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和发展能力。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与重点帮扶村进行定点帮扶、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协作。

(四)强化考核保障。健全考核目标体系,完善考核督查机制。抓好重点帮扶村工作的日常工作指导和信息动态监测,建立重点帮扶村工作成效考核工作体系,将考核结果纳入推进巩固脱贫攻坚后评估评价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工作考核范围。制定标准办法,鼓励争创全市重点帮扶优秀村和全省重点帮扶优秀村、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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