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创争”行动实施方案(第2/2页)
3. 年度评定阶段(每年12月至次年第一季度前)。每年年底,通过"自评+验评"的方式,对照示范创争评估表,全面验收评估。各村级党组织进行自评后,镇党委逐村评估验收,并报送"明星村"候选名单,再由区委组织部对"明星村"进行评定,市委组织部对"明星村"评定情况进行抽评。镇党委进行自评后,区委组织部逐乡镇评估验收,并报送"示范乡(镇)"候选名单,再由市委组织部对"示范乡(镇)"进行评定。
五、组织领导
1. 强化责任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主体责任,确定本村创争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研究推动。镇党委将全面落实抓示范创争行动的直接责任,逐村分析研究、逐项推进落实,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 坚持统筹推进。村级党组织要将示范创争与日常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持续推进村干部队伍"激浊扬清"专项行动、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等工作。要在示范创争中积极创新"党建+产业""党建+信访"等工作方式,实现示范创争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推动产业发展、优化乡村治理等工作成果检验示范创争的实际成效。
3. 加强氛围营造。村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示范创争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品牌工作进行重点打造,确保示范创争有成效、有亮点、有特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发掘和宣传示范创争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对标提升、比学赶超、竞相争先的浓厚氛围。
4. 严格考核激励。示范创争开展情况将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年度党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村级党组织书记年度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镇党委将表彰先进,激励奋进,每年对示范创争中的"明星村"进行通报表扬或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