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努力实现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加快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严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实施城市安全数字赋能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建设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安全智慧大脑"。推动建立县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集风险感知预警、隐患管控处置、应急指挥协调、监管执法跟踪等功能,实现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工艺、重要点位的事故灾害风险感知、预警预报、协同处置、指挥调度等功能,推动安全监管从传统监管方式向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管理方式转变,提高现代化水平。加快基础数据汇聚,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底前,对标完成燃气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建设。
2.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启动乡镇(街道)以及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2023年底前,基层"五有"建设达标率不低于30%,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率、救援力量覆盖率以及应急救援、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
3.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建设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系统化治理,开展今冬明春灾害防治基础建设,完成县级预警发布系统升级,实现从气象预警信息到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指令的自动匹配和发布。基于"天资·智能天气预报系统"整体规划和技术构架,优化业务功能布局;新建防火视频监控、铁塔及中控系统,森林消防队伍营房、火源管理卡口、消防水池及管网系统,购置防灭火物资等。全年新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3个、消防水池20个、生物阻隔带15.75千米、工程阻隔带200千米、火情智能监控点193个;完成34项抗旱基础工程、2项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完成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3处,安装智能监测预警设备100处;完成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建成地震预警监测站1个。
4.实施安全科技推广应用行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以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突破为主攻方向,以示范引领和成果转化为着力点,以推动企业提升本质安全为主线,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抓手,积极推动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及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技防、物防水平,切实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保障,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强与第三方科研机构、安全服务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科学理论、政策法规以及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等技术研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
5.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康杯"企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最美应急人"等活动。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体验馆(室)等安全科普体验基地群建设,强化安全科普教育精品宣传。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安全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6.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要求,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调度。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常态化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等措施。
7.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业务工作和安全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推进落实、同时考核奖惩。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点在建项目行业与属地分责共管,理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家庭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整治、非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8.强化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探索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强化安委办、减灾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各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定期上报安全履职及督查考核情况。优化"两委十委四指"组织架构,建立专项安全办公室月报告、年述职机制。
9.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按乡镇(街道)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10.严格实施企业分类管理。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评定对各行业企业按风险等级、安全状况和管理绩效分类分级,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严管严查风险大、管理差的企业,避免"只管好企业、不管差企业"和监督管理"简单粗泛"问题,精准高效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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