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老旧住宅“党建+物业” 工作实施方案
X街道办事处老旧住宅"党建+物业"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街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有效促进物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提升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老旧宅物业管理水平,结合各物业服务中心近半年来的运行情况和街道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及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
各社区党委牵头组建物业联席委员会,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主任,其他班子成员、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理事会成员、辖区各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项目经理为成员。主要负责定期组织或有委员提出申请时适时组织召开社区物业联席会,研究解决物业矛盾纠纷或给物业小区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二、职责分工。
全街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区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及区委书记黄玉林同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志宏同志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各科室、各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合力推进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向更有实效发展。具体分工如下:
(一)党建办:负责指导监督各社区党委、各物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在社区物业管理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指导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党支部成立楼栋党小组,引导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员同志充分发挥作用,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遇到的矛盾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制定对策。负责每季度对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党政办:负责指导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落实财务相关规定,指导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完善固定资产的配置和管理。负责每季度对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财务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规建办:负责统筹对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积极协调街道相关科室和区相关部门解决老旧住宅物业管理中对的难点问题。负责指导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根据区相关政策规定,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积极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负责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资金拨付和费用报销初审工作。负责统筹对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月考评和季考核工作。
(四)应急办:负责指导监督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履行在老旧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安全责任,积极指导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排除老旧住宅区域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破损、缺失等消防安全隐患,负责制定老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计划,及时补齐老旧小区缺失的消防设施设备。负责统筹老旧小区其他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五)平安办:负责指导监督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履行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中的治安管理责任,及时协调处理在老旧小区发生的偷盗、涉黄赌毒等治安事件和"打砸抢"等涉黑涉恶事件。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辖区各企业加强与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沟通合作,拓宽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开源"途径。
(七)民政办公室:负责对老旧小区内的低保、残疾、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和救助;负责制定计划,完成对社区养老、社区食堂、社区医疗等配套资源的完善,有效提升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
(八)执法大队:负责协调处理老旧小区公共区域内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游摊游贩及违章建筑等问题。
(九)司法所:负责为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协助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协调解决物业矛盾问题。
(十)各社区:各社区党委履行对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物业联席会议制度,邀请辖区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25日前召开定期物业联席会,及时了解辖区物业管理运行情况。同时在辖区物业小区或老旧小区出现急难险重或影响较大的物业矛盾纠纷问题时及时召开专题物业联席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十一)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
1.清扫保洁。辖区公共场所(含院坝、公共绿化带)、房屋共用部位(含楼顶、楼道)的清扫保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包括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
2.组织实施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主要包括:共用的给排水管、落水管、污水管、公共照明设施、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配电设备等。
3.组织实施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楼道灯、避雷装置、沟渠、化粪池、停车场等。
4.街管绿地管理。主要包括:绿化带日常保洁、定期修枝塑性、病虫害防治、春(秋)季补栽、社区大树排危、抗旱保苗等。
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日常性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建筑垃圾、违法搭建、违规装修、违规设置广告店招等行为,并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7.辖区内数字城管案件处理。主要包括:按时处理辖区内清洁卫生数字按键和老旧物业区域内部件。
8.开展便民服务。为居民提供低价有偿便民服务,如换灯泡、通下水道、电器维修等,具体服务内容由各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9.调处辖区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
10.开展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经费保障
(一)街道拨付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经费。
结合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2020年1月-6月的运行情况和各社区老旧楼栋建筑面积、公共区域清扫作业面积及自管绿地面积等情况综合考虑,每月定额拨付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经费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物业管理经费(元)
环卫作业经费(元)
绿化管护经费(元)
合计(元)
1
七牌坊佳悦物业服务中心
15877.4
17000
1000
33877.4
2
和佳物业服务中心
13442.9
28000
2000
43442.9
3
浮图关康居物业服务中心
14315.9
33000
2000
49315.9
4
肖家湾家馨物业服务中心
9797.1
34000
1000
44797.1
5
天灯堡和诚物业服务中心
9003.4
16000
1000
26003.4
6
马家堡齐家物业服务中心
9184.9
25000
1000
35184.9
7
袁家岗爱佳物业服务中心
5520.4
20000
1000
26520.4
合计
259142.00元
(二)物业服务费
各服务中心结合所管理区域实际,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住户不低于10元/月.户,商户不低于20元/月.户,有条件增设停车位的,停车管理费不低于50元/月.个。此项经费全部由中心支配使用,但需向住户、商户、车主提供加盖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财务印章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