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老旧住宅“党建+物业” 工作实施方案(第2/2页)
(三)理事会成员工作补贴及绩效考核补贴。
每月给予各物业服务中心理事会成员500元工作补贴和不超过500元的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分为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0元7个等次,具体标准按照《X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考核办法》执行(详见附件2)。相关经费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考核奖励经费
街道每月对考核第1、2、3名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对每季度评为五星、四星、三星的物业服务中心分别奖励8000元、4000元、2000元。具体考核奖励办法见《X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实施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社会治理难题的有力抓手,是为辖区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具体办法。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发挥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不讲价钱,真抓实干,确保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的落实落地。
(二)强化担当,压实工作责任。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就是要破除干部群众旧观念,树立新服务思维,建立新管理模式,全街干部职工要有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敢于迎难而上,提升解决困难问题的能力,要保值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提升老旧住宅物业管理水平。
(三)坚守底线,遵守廉政纪律。为了更好地实现"扁平化"治理,将配套资源向社区下沉,充分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自主权,各物业服务中心严格落实《X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同时要结合实际细化相关管理规定,在选人用人、财务收支等方面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相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自我要求。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各社区及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纪检监察力度,要及时发现、纠正、查办、处理廉政方面的问题,要严防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