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似观山不喜平 — — 观山文库◆记住我,来上我~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汇编(32篇)(第10/35页)

网络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共计150118个字,预计阅读时长501分钟

7.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1)规范安全隐患标准。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持续排查治理隐患。企业要开展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环境和设备的不安全因素,重点消除使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确定的场所使用功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违反规定存放危险物品,厂房、场所"三合一",有关设施设备未经检验检测合格,使用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等违法情形。(3)广泛开展群防群治。在高危企业开展员工身边无"三违"活动,组织员工以容易出现隐患、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部位、场所作为重点对象,全面查找本单位、本岗位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工艺系统、防(监)控设施、安全标识、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劳动防护用品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推动形成人人都做安全员的氛围。

(三)狠抓常态化高质量监管。

8.排查安全隐患常态化。(1)日常工作检查。经开区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带着专家、专业人员开展1次隐患排查。(2)重点时段检查。在春节、元旦、清明、五一、十一、党的重要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隐患排查。(3)自然灾害检查。在雨雪冰冻、汛期、高温、台风等自然灾害来临时,开展隐患排查。(4)事故防范检查。国内外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省内、市内发生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事件)后,经开区安委办针对事故(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类似事故(事件)发生。

9.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1)健全专家排查隐患制度,完善重大隐患治理第三方评估机制。(2)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全过程签字确认和存档备查;重大隐患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现"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10.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常态化。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彻底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各类违规行为。

1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1)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消防安全月"、"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利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时机,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培训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3)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4)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组织企业观看典型事故警示片。

12.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常态化。(1)部署开展经开区消防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生命通道不畅通、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消防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消防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小火亡人"防控。组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全面从严从紧开展检查,严查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厂房、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改变厂房内部使用性质、安全疏散不足、厂房分割不满足安全条件、企业消防责任不落实、员工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隐患。(2)以排查治理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锅炉、电梯、气瓶、场车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抓好金属冶炼企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检维修作业、煤气作业等风险较大作业环节的专项治理。(2)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建设管理,对城市燃气、热力、供水、污水、通信、雨水、电力等各类管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强化道路建设与地下管网建设的协调管理,解决道路反复开挖、城市管网事故易发等问题。(4)持续推进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暨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坚持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冬至、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敏感时段,采取超常规措施,设卡驻防、严防死守,盯住重点人群,管住危险活动,严控野外用火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组织,进一步制定完善本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明确细化重点内容和人员任务分工,确保有关任务要求尽快传达到一线职工。

(二)推动隐患整改。各企业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

(三)加大工作力度。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团体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专项行动开展中,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闭环的企业和个人予以约谈、通报。

区住建领域"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和XXXXXX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中、省、市和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要求,决定在2023年"五一"期间对全区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XXXX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XXXX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安全为代价"红线意识,聚焦"风险分析研判、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防范重大风险、从严监管执法"四个重点,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发生,为XX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重点内容

(一)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企业及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清醒认识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梳理、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落实"打非治违"工作开展。

(二)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以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房屋建筑等领域为重点,按照"隐患排查零死角,安全监管零盲点,风险管理零失控,安全失责零容忍"要求,运用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1.城镇燃气方面。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深入排查燃气(燃气具)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出租房、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场所,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强化液化石油气各环节监管,积极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引导,提升公众安全用气意识。

牵头领导:XX

责任股室:城建股、各燃气企业

2.建筑施工方面。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检查督促参建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大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检查力度,严格深基坑、管沟、地下暗挖等工程开挖和支护检查,强化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工地消防等各项防护措施落实。检查项目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履职和现场实名制系统运行情况。落实工地扬尘防治"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标准。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牵头领导:XX

责任单位:区质安服务中心、建管股、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

3.房屋建筑方面。持续深入推进城镇和农村房屋、以及用作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擅自拆除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结构安全使用的行为,加快C、D级危房整治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医院、养老院、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危房排查整治,加快分级分类治理,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继续深入开展"两违"专项清查工作,对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实施整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消防、充电桩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小区停车秩序管理,及时清理楼梯间堆放杂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牵头领导:XX、XX

责任单位:区房产管理中心、村建股、各物业企业

4.城镇污水设施方面: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确保出水水质达标。加强管网维保过程安全管理,做好应急处突能力建设;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控。

牵头领导:XX

责任单位:城建股

5.消防审验方面。持续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管理等工作,做好建筑业施工及消防安全源头控制,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关。

牵头领导:XX

责任单位: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审验股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4月25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XX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实际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迅速组织发动住建领域相关企业及在建项目,做到立即执行、全员参与。

(二)检查督导阶段(4月26日至5月15日)

1.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建筑、燃气及物业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

2.督查检查阶段(4月29日至5月15日)。5月16日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完成全面自查并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台账,进行有效整改,并及时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