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保基金管理局关于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处工作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XX县社保基金管理局关于XX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处工作室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争议及投诉举报事宜,规范社保征缴,促进社会和谐,现成立XX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处工作室,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保
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处工作室,打通各部门间联调联处渠道,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机制,深化跨部门联办、社会化多元化调解方式,实现"诉求只进'一扇门',争议便可'一站结'",从而有效降低缴费人的维权成本,促进地方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工作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XX县税务局牵头,联合县人社局、医保局、司法局、信访局和社保局成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处工作室(下称"工作室"),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咨询、投诉处理、法律援助等工作,并联合制定《XX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处工作经办规程》。工作室设在县税务局,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
副主任:县税务局分管领导
县人社局分管领导
县医保局分管领导
县司法局分管领导
县信访局分管领导
县社保局分管领导
成员:县税务局相关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
县人社局相关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
县医保局相关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
县司法局相关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
县信访局相关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
县社保局相关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
派驻人员:县税务局业务骨干
县人社局业务骨干
县医保局业务骨干
县司法局业务骨干
县信访局业务骨干
县社保局业务骨干
三、部门职责
(一)县税务局负责社会保险费缴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涉及的缴费、欠费清缴等相关工作;
(二)县人社局负责社会保险、劳动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劳动关系的仲裁。
(三)县医保局负责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等相关工作;
(四)县司法局负责调解处理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和行政复议、法院起诉等业务指导;
(五)县信访局负责向工作室转办需成员单位协调解决的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解决;
(六)县社保局负责社会保险待遇政策的宣传解释及其他依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领导值班制度。工作室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值班领导,每月轮换一次,负责工作室日常工作。
(二)定期汇报制度。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报工作室运营情况,及时交流经验做法,形成同类型案件的统一处理意见,如有特殊情况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五、工作流程
(一)争议受理
成员单位受理社保费争议问题事项,受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填写《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登记表》,详细记录缴费人基本情况、来访时间、联系方式、反映的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等。
(二)事项内容
1.用人单位不愿意为员工办理补缴的;
2.缴费人无法及时享受社保、医保待遇的;
3.社保费征缴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争议事项。
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为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职工缴费的。
(三)事项办理
1.受理部门依职责办理;
2.受理部门移交职能部门办理
3.受理部门提请工作室办理;
(三)事项反馈
经多部门协同调解办理后,填写《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意见表》当事人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由受理单位向当事人进行反馈,当事人对处理不服并要复议、上诉的,由司法局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社保征缴争议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定期研究社保争议处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争议纠纷。
(二)夯实处置基础。结合社保费争议处理工作的现状,优化系统,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社保费处理综合平台,提高处理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三)提升业务能力。加强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队伍建设,重点做好社保费争议处置纵向、横向条块对接,组织开展工作室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领导轮值,及时总结。工作室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按季度轮换担任工作室值班领导,负责管理工作室日常工作;定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总结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存在的问题、提炼工作亮点,总结值得推广的经验以及完善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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