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近期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我地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xxx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干部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xxx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去年以来,按照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厅和省公安厅消防局的部署,全省各地加强了对"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省"三合一"场所规模小、分布散,整治难度较大。同时,其使用性质复杂,火灾隐患较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全省各级涉及燃气隐患的安全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xx部长提出的对燃气隐患治理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大"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
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请当地政府成立"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工商、劳动、建设、土地、规划、工会、文化、房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要集中警力,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彻底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并登记造册,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数据库。要重点排查将员工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三合一"场所;设置在住宅或出租房屋内,集住宿、生产为一体的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从事歌舞、洗浴、健身、游艺、网吧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公共娱乐场所;从事餐饮、维修、销售等经营活动,且留宿从业人员的商业店铺、汽车修理厂等;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棚户区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无条件改造的"三合一"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全体监督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703-2007),掌握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火源控制等消防技术要求,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区分情况,提出火灾隐患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三合一"场所危害性的认识
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发动新闻媒体、相关部门以及企业单位开展相应的消防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三合一"企业业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具体生动的教育,使其知道"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从而推动业主积极进行整改。要加强对"三合一"场所内从业员工的宣传教育,普及逃生自救知识,使他们认清企业"三合一"现象对其生命的威胁,使员工自觉抵制"三合一"现象。要加强对广大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主动举报违法"三合一"场所。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曝光违法"三合一"场所,形成强大舆论攻势。
四、标本兼治,建立和完善"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各级有关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在抓好整治工作的同时,积极谋划根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长效措施,科学规划产业布局,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加快现代工业园区、员工集体宿舍、农民工公寓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生产、安全生产,尽快实现生产与住宿彻底分离,从源头上防止"三合一"场所的出现。要结合城乡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改造工作,对连片的可燃建筑进行改造,推广适用、安全的新型建房模式,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要定期分析"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及火灾形势,研究制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和整治措施,并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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