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某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某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二十届二中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XXXX"具体部署、市委工作要求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安排,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健全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体系、特殊群体关爱帮扶体系、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规范管理体系、民政公共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强化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激活改革、开放、创新动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稳定,扎实推进X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助力X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千万人口共生共荣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抓紧抓实经常性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学而思、学而悟、学而行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开展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汇聚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党对民政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制度,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要件台账制度,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民政领域落地落实。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铸牢对党忠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三)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加快修订出台《X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边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等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制度政策。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变动情况,适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
(四)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依托X省社会大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双百"社工、基层民政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作用,提高主动发现能力,将更多的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及时预警,综合救助。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信息交换机制,与相关部门实现常态化数据共享,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健全快速响应、分类处置机制,为低收入人口提供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
(五)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深入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专题培训,支持和鼓励镇街(园区)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增强基层经办能力。依托现有阵地,积极推进市、镇、村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建设工作。发挥市、镇(街道)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救助政策衔接、资源统筹,形成部门合力。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
(六)持续优化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完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修订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做好救助寻亲和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街面巡查、救助寻亲等环节的深度应用。强化源头预防、寻亲送返、落户安置工作。抓好市救助管理站精神康复医院运营,提高站内医疗救治能力和效能。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各镇街(园区)持续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开展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七)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坚决纠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推动社会救助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尽职免责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深入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落实儿童福利领域政策措施。推进儿童福利标准化建设,配合开展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试点。落实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集中供养成年孤儿分类安置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工作指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措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指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等政策措施。
(九)持续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推动完善收养制度,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要求,制定支持服务政策。全面实施《X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X市收养登记轮候及评估暂行办法》,探索研究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的政策措施。推动完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评估政策措施。研究探索收养前、收养中、收养后服务制度。研究解决收养重点、难点问题的措施办法。全面落实收养法规制度,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收养档案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预防化解收养登记风险,提升整体能力水平。
(十)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优化完善基本生活保障措施。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细化完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政策措施。完善困境儿童风险排查工作措施,加强关爱帮扶。
(十一)加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研究制定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推动将流动儿童纳入政府关爱保护范围。深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十二)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部分楼层装修工程建设,规范医疗区域、特殊教育区域等功能布局,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增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水平。加强示范创建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数据平台。加强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和视频抽查,全面排查隐患,堵塞防范漏洞,健全长效机制。
(十三)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工作基础。举办儿童主任业务培训,配齐建强队伍,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工作效能。落实残障儿童教育保障,解决X市社会福利中心残障适龄儿童学籍问题。加强基层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巩固以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街道(园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主要阵地的基层工作网络。
四、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十四)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研究起草或修订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文件,逐步形成"1+1+10"政策体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省委办、省府办《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X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结合实际出台《X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X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落实《X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养老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出台《X市"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养老领域实施方案(2023-2027年)》,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提升等三大行动。
(十五)加快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健全城乡养老服务网络,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聚焦老年康养,参照莞城街道等5个示范点,指导每个镇街(园区)至少建设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加强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深化"长者饭堂"建设,落实《X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X市民政局关于加快"长者饭堂"建设、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的工作方案》,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在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各打造一家长者饭堂(配餐点),在有助餐配餐需求的村(社区)配建助餐配餐点,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助餐配餐服务格局。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排工作,实施探访关爱服务,组建"模拟家庭"600户,由善心家庭或者社工对我市独居老人开展每月两次的慰问和探望活动;为60岁以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发放1600个防跌包;为500户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完善"平安铃"服务保障功能。推动出台《X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让居家老年人足不出户享受"类机构"服务。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排工作,实施探访关爱服务。试行建设新型养老社区,打造新型养老社区试点。
(十六)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X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协助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认定工作,配合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适时出台养老护理人才激励措施。
(十七)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安全质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定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星级)评定。按照"市级有龙头、镇街有示范、村(社区)有场所"的工作思路,探索通过建设或引进等方式打造至少1家养老机构龙头。积极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新增养老机构床位不少于500张,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75%以上。
五、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十八)持续做优做强"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以"百千万工程"为统领,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一老一小服务提质,广覆盖、多层次实施"民生微实事"项目,广泛宣传报道典型案例,提升品牌知晓度。进一步联动"党员双报到""智网工程""驻点联系群众""双百社工""莞爱志愿者"及社区社会组织等力量,共同收集、处理、反馈民生诉求,加大民生诉求摸排力度。持续开展"民生大莞家"服务项目日常督导,加强专项资金监管。
(十九)切实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巩固落实以"四议两公开"为主的城乡社区议事决策制度,确保村级重大事项依法表决。实施村(居)务"阳光公开"工程,推进村(居)务公开信息化。深入普及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优化村(居)务监督模式,加强对村(社区)干部日常履职监督。常态化、标准化实施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拓宽各类群体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落实《关于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规范我市村民小组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村(居)民小组治理。建立村(居)民代表履职清单,规范村(居)民代表履职尽责。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二十)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持续实施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工程,加强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建设,研究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统一规范村级组织机构牌子悬挂,持续整治社区"万能章",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做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估,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填报更新工作。
六、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二十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深入推动社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指导单位共同抓好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探索"党建+会务""党建+公益"工作模式,继续实施"莞社微心愿"公益项目共建活动,推动党组织参与"绿美莞邑党员先行"行动,开展"暖社助企"政策对接行动。积极推介社会组织党建优秀案例,培育党建品牌,打造标杆示范党组织。
(二十二)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发展格局。修订《X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导向,优化社会组织登记领域和类型布局。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引导和优先发展服务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的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市镇联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十三)坚持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作用,落实定期会商机制,压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推动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归口管理,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跨部门抽查审计、联合执法、联合督导等。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加强对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和等级评估结果的转化运用。持续深化社会组织收费行为监管。坚持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做好民政部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项领域)非营利监管观察点建设工作。
(二十四)引导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围绕落实省委"XXXX"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积极发挥作用。实施社会组织"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发挥"五社联动"机制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助力民生保障和民生服务。加大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品牌建设、诚信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五)加强慈善活动监督管理。全面深入开展X市"阳光慈善"工程,推动全市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实现百分百注册"慈善中国"平台账户、依法依规公开慈善信息、显著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健全组织内部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管。
(二十六)动员引领社会向善。持续完善慈善帮扶资源供需精准对接机制,健全全市慈善帮扶资源供给信息台账。进一步推进慈善超市示范点建设工作,2024年底前实现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家慈善超市示范点,形成"市有标杆、镇有品牌"的工作局面。深化莞爱慈善驿站服务,推动全市依托驿站重点围绕"救助帮扶、人文关怀、公益宣传"等内容,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的公益服务。开展慈善法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慈善法培训学习。通过"中华慈善日""X慈善日"等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传播"人人皆可慈善"的理念,培育社会公众慈善意识,夯实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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