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X街道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州、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粮食生产重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粮食生产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承担起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化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严守耕地红线,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确保全街道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产能有提升,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县下达我街道粮食安全生产种植面积29850亩,总产量10162.342吨,其中:小麦2400亩、马铃薯4100亩、夏收杂豆850亩,水稻14000亩,玉米5500亩,大豆3000亩,油料作物11500亩。二是2024年油菜、玉米、水稻三大粮油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耕地保护利用
1.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进一步摸清"非粮化"底数,结合粮食安全生产的实际,分类进行处置,对工商资本流转耕地进行"非粮化"生产的,逐年要按照50%的比例进行轮作倒茬,恢复耕地地力,保证种植一季或一茬粮食作物。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非粮化"增量问题,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控,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强对耕地,特别是粮食功能区种植情况的监管,防止"非粮化"倾向,确保耕地保有量稳定在30000亩,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10000亩。(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栽植经果林、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以不破坏永久基本农田为前提,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等综合立体种养,沟坑占比要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切实做好重大项目、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等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复垦的方案编制、实地踏勘、审查论证、日常监督等工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符合相关规定。(牵头单位:X街道国土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切实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落实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主要用于种小麦、水稻、玉米,扩种大豆和油料等作物。根据县下达我街道的粮食生产保障任务目标,全县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目标任务已分解到各村(社区),落实到村组地块,压实责任,杜绝以青贮玉米替代粮食作物,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2月底)
2.着力抓好春耕生产,稳定粮油供应。一是村(社区)要把落实水稻、马铃薯、玉米、大豆作为春耕生产首要任务,抢抓季节、抢抓进度,按照春耕生产的任务安排,迅速将种植面积落实到村、组(或合作社、企业)的田块;二是及时将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农机具、农资准备到位,确保春播生产所需的农用物资落到实处。(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2月底)
3.稳定绿色水稻产业,提升稻谷品质。一是建好X社区、X区2个县级领导领办粮食生产示范点建设、X社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点、X村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点,X村、X村、X村、X村、X社区水稻示范点等10个镇级领导领办粮食生产示范点建设。结合水稻优势种植区域,合理调整水稻产业发展布局结构,鼓励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托管等形式建立种植基地,辐射带动大户、农户参与,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力度。(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
4.依法加强撂荒耕地管理。督促各村(社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按照"谁复耕、谁受益"的原则,及时将利用撂荒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种植者纳入粮食生产补贴范围。对利用撂荒农田复耕复垦后种植水稻或玉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20亩以上的生产者予以一次性耕地撂荒治理奖补,可同步享受其他惠农补贴。(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5月底前、2024年9月底前各一次。)
5.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坚持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加强土地整治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推广机械深松、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切实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及时完成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前踏勘,前期设计预算编制,进行群众动员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6.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在示范区、示范点大力推进机耕、机插、机收等机械化生产,引导种植主体与农机联合专业合作社签订订单农业,实行全程机械化操作。积极推进良种良法配套,集成组装优新品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全程机械化、高效节水等粮食生产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普及率和到位率。依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示范等支持开展水稻保墒旱直播、玉米籽粒直收、精准施肥施药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改善农机作业条件,提高农机作业水平。(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7.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增强粮食科技生产水平。统筹农业技术服务人员,为粮食生产做好技术服务,将粮食单产和品质作为主攻方向,加强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推进生产高效、可持续的技术和模式,坚决制止过度开发农业资源,过量使用化肥农药等行为,推广循环农业技术,提高粮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微生物和病虫害防控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用好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一是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稳定粮食种植效益,破解耕地"非粮化"问题。二是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农业项目资金向水稻、油菜等关键环节倾斜扶持,全力稳定原粮储备基地面积。三是宣传落实水稻、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每亩价格补助政策,保持粮食收购市场平稳。四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及时申报奖励资金并支持水稻、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规模化种植补助。五是补助政策原则上谁种植补助谁。(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增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功能。依托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资金,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粮食生产托管服务。重点用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积极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和种粮规模效益。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星级家庭农场、示范社评定。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加大粮食生产投融资力度。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推进原粮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粮食,提升储备粮源保障能力。进一步落实粮食作物保险和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金融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小麦、玉米、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等农业保险试点,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2024年油菜、玉米、水稻三大粮油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春耕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成立X街道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如下: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农业分管为副组长,各农业村(社区)挂村领导、村(社区)支书为成员的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林水中心,统筹全街道粮食生产工作。(牵头单位:X街道党政办,责任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统筹好的粮食生产工作。要把粮食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制定粮食生产方案,组织召开粮食生产专题会议,按县级下达的年度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到组到田间地块,并建好台账,明确责任人,于2月25日前将粮食生产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2月底前)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宣传,进一步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强典型宣传推介,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突出水权改革宣传引导,压减低效耗水作物,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牵头单位:X街道党政办,责任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四)强化督查考核。一是街道农林水中心、纪工委对流转土地的用途、经营情况、项目实施、风险防范等情况定期进行全面核查,依法进行规范。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阶段性指导、调度与考核,突出粮食面积落实、考核比重,及时进行评比排位并落实奖罚措施,强化对稳定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硬约束。三是街道纪工委牵头对粮食生产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特别对粮食生产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措施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等情况督查,督查结果直接上报街道主要领导。对因不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牵头单位:X街道党政办,责任单位:X街道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