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汛救灾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x市防汛救灾抢险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本市的防汛救灾抢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等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救灾抢险指挥部
成立市防汛救灾抢险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市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财政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电力公司、通信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汛救灾抢险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制定、修订并实施本预案;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全市防汛救灾抢险工作;负责发布防汛救灾抢险相关信息;协调解决防汛救灾抢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防汛救灾抢险任务。
(三)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各自领域的防汛救灾抢险工作。具体如下:
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设施的调度、管理和维护,提供水情、雨情、工情信息,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水利工程水毁修复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防汛救灾抢险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信息汇总和灾情报告,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防汛救灾抢险。
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分析天气形势,为防汛救灾抢险提供气象服务。
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协助水利部门做好堤防、水库等水利工程设施的防灾减灾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防汛救灾抢险期间的道路、桥梁、港口等交通设施的畅通,协调运输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救灾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卫生健康局:负责防汛救灾抢险期间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预防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财政局:负责防汛救灾抢险资金的筹措、管理和监督使用。
民政局:负责灾民救助和安置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需求。
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生产和自救恢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城市防汛排涝工作。
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救灾抢险工作,保障师生安全。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防汛救灾抢险工作,保障游客安全。
电力公司、通信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救灾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措施
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开展防汛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防汛队伍建设,提高防汛抢险能力。完善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体系,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
(二)预警机制
建立完善的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预警联动。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防汛预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加强预警信息的传播和覆盖,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基层和群众。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二)应急响应措施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全市防汛救灾抢险应急预案,实行全市总动员,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防汛救灾抢险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区域和部位的防范和抢险工作。
Ⅲ级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Ⅳ级应急响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做好防范工作。
(三)抢险救灾
迅速组织抢险队伍和物资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加强灾区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加强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加强灾区基础设施抢修和恢复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加强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和传播。积极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总结评估
对防汛救灾抢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分析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完善防汛救灾抢险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机制。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防汛救灾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预案同时废止。
七、防汛救灾抢险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防汛救灾抢险物资储备体系,确保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
加强与物资生产、储备、运输等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物资供应渠道的畅通。
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物资质量和数量的完好。
(二)技术保障
加强防汛救灾抢险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防汛救灾抢险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
加强防汛救灾抢险队伍的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的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人员保障
加强防汛救灾抢险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强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队伍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加强对社会救援力量的引导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汛救灾抢险的良好氛围。
八、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宣传栏、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防汛救灾抢险知识。定期组织防汛救灾抢险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防汛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培训
加强防汛救灾抢险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技能水平。组织开展防汛救灾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的技术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演练
定期组织防汛救灾抢险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加强演练的总结评估和经验教训的总结提炼,不断完善预案和工作机制。
九、附录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列出与防汛救灾抢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清单。
(二)防汛救灾抢险工作流程图
绘制防汛救灾抢险工作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三)防汛救灾抢险队伍名录
列出防汛救灾抢险队伍的名录和联系方式,方便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调动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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