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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汇编(4篇)(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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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撑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的人、财、物得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与监管人员满足实际需要。

(三)全程治理机制。紧盯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推动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生产规范,落实食品安全追溯责任,严把产地环境关、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粮食收储治理安全关、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监督执法全覆盖。

(四)信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纪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将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法人、个人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全面纳入社会诚信范围,全面、准确记录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并及时更新、公示,确保食品安全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布。

(五)预警应急机制。按照《xx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镇直部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六)社会共治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检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衡量标准,注重收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开展集中整治。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多措并举,多元共治,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x月底以前)

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创建办备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专题宣传,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x月至2023年xx月)

各村(社区)、各创建成员单位要按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任务,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镇创建办要组织对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总结提高及迎检阶段(2024年x月-2024年xx月)

镇创建办按照创建目标对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考评,督促各创建责任单位查漏补缺,整改不足,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做好迎接xx食安办的检查工作。

(四)持续巩固阶段(长期坚持)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镇落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全镇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合力。

(二)明确任务责任。创建成员单位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增配工作力量,集中精力,攻坚克难,补足短板,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访、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在创建过程中对取得显著业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上报县级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创建活动,增进认知,凝聚共识,营造"食安创建靠大家、食安创建为大家"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及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和保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知

根据《xx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第x批xx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县的通知》(x食安办〔2022〕x号)精神,我县已获得自治区食安办推荐开展第三批xx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根据《xx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x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市县现场评审操作指南2022版通知》(x食安委〔2022〕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以示范创建为重要抓手,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为建设新时代壮美xxxx篇章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达到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和"两个责任"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工作格局形成等标准,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达xx分以上。

三、工作任务

详细见附件。

四、工作进度

xx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按照《xx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评价与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每三年为一个评价周期,包括提出申请、创建、验收申请、评审验收四个环节。根据自治区食安办的安排部署,我县按照创建工作的时间节点分步骤开展创建活动。

(一)申请和启动创建阶段(2022年x月至2023年x月)

我县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报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经同意后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报,经自治区批复同意后,我县即可启动创建活动。

印发我县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并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成立xx县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工作落实到人。召开xx县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全民热情参与创建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创建阶段(2023年x月至2024年x月)

围绕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健全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坚持不懈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强化治理整治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始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切实采取措施,提高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的力度和范围,科普宣传要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餐饮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食品整治行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确保我县食品安全整体状况稳中向好的格局,提高群众对本地食品安全的信心,提升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

(三)自查考评阶段(2024年x月至2024年x月)

1.部门自查。各相关单位对照《xx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市县现场评审操作指南2022版》(以下简称《现场评审操作指南2022版》),认真开展创建工作的自查自纠,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书面上报自查报告。

2.县级考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考评验收小组,按照《现场评审操作指南2022版》要求,采取听取书面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相关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考评验收。

3.整改完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考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4.县级社会公示。完成县级自查报告,将县级自查情况通过政府官网、新闻媒体等在本县范围内进行为期xx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验收申请。县人民政府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申请验收创建工作,提交验收申请报告、自查报告等材料。

(四)市级评审验收阶段(2024年x月至2024年xx月)

1.市级验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依据《现场评审操作指南2022版》,对我县开展满意度测评、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

2.市级社会公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对我县满意度测评、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的情况在贺州市范围内进行为期xx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推荐名单。综合评审结论、社会公示及日常工作等情况,根据自治区食安办工作安排,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择优向自治区食安办推荐xx食品安全示范县提名名单。

(五)自治区评审验收阶段(具体时间待定)

1.综合评议。组织相关单位和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考评专家等,根据创建县满意度测评、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结果,开展综合评议,提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议名单。

2.自治区级社会公示。将建议名单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六)命名授牌

自治区食安办将通过验收的拟命名示范县报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并由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进,成立xx县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宣传等工作,必要时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充实办公室办公力量。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出台本单位的创建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收集归档工作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规范创建工作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评价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节俭高效,杜绝铺张浪费,确保创建工作客观公正、创建成果有效可信。

(四)深入宣传总结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争取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义,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要及时报道宣传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县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不得提升。

(五)加强督促检查

县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明察暗访,督促创建工作的进展,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xx市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经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开展xx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由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食品安全委)负责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345"工作思路,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链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服务和助推xx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示范创建,全面贯彻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两个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面提升,食品产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到2024年,完成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全覆盖,助力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创建名额

x个县(市、区)。已创建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县(市、区)不参加市级创建。

四、创建内容

(一)落实"党政同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终端发力、末端见效的包保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财政投入,健全基层监管机构,完善相应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

(二)加强监督执法。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建立高效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积极开展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工作。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全面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保证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兜底保障和风险分担作用。

(四)加强社会共治。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组建食品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加强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发挥其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加工园区、交易市场等。开展农业绿色优质高效技术推广。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五、创建流程

xx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分为创建申报、创建实施、评价验收、命名授牌四个阶段。

(一)创建申报(2023年xx月)。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愿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品安全办)提出创建申请,市食品安全办依据本市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择优向市食品安全委推荐。市食品安全委按程序对推荐县的申报条件审核,审核确定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名单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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