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县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不断筑牢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根据《中共某地县委、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健全基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以下简称"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基础能力为重点,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为加快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乡镇、村(社区)应急管理意识有效提升,应急管理运行体制基本建立,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总体理顺。到2026年底,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应急能力保障基本到位,初步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化运转。到2027年底,乡镇、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应急管理支撑体系基本形成,应急管理基础逐步夯实,基层防灾减灾救灾水平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到2029年,改革成果充分显现,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应急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基层统筹运行的应急管理工作体制
1.建立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运行体系
(1)组建综合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建立以乡镇党委政府为领导,村(社区)力量参与,乡镇部门协同,组建综合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负责组织辖区应急管理工作,防范化解辖区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风险,指挥灾害事故初期处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担负综合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的统筹指挥职责,乡镇班子成员和村(社区)负责同志作为综合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成员,分工负责管辖范围的应急管理有关具体工作。
(2)明确基层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各乡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整合安全生产、城乡消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职能职责,负责综合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应急管理工作。
(3)编制应急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各乡镇要梳理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的职责任务,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乡、村、组三级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编制工作责任清单,落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队伍指挥与调度、应急演练组织实施、宣传教育、灾情报送、值班值守等方面的责任,形成全覆盖、无空档的工作责任体系。
(4)制定综合性应急预案。各乡镇、村(社区)要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针对事故灾害风险特点和规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水旱灾害、地震、地灾、森林火灾等灾害应急处置需要,按照"一案多类"模式,制定完善一套综合性应急预案(方案),其中,乡镇制定应急预案,村(社区)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处置规范和要求。要进一步优化预案内容,每年组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5)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要统筹乡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志愿者、民兵和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整合辖区派出所、政府专职消防队、自然资源所、卫生、企业人员和各类网格员,组建一支30至50人的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防灾救灾任务较重的村(社区)应同时组建10至15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分队,各乡镇应急队伍具体人数可根据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乡镇、村(社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实行统筹布局、分级管理、统一调度、集中培训。
(6)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各乡镇要立足防大灾、救大灾要求,结合易发灾情及可能的受灾人数,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站,按救助类、抢险类、防疫类等类别,明细物资设备品种、数量,以仓储、企业代储等方式科学计划、前置储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台账,逐年开展盘库补库工作。边远山村、沿江村组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点,确保应急物资快速调用。
2.健全基层应急值守制度和应急联动机制。规范乡镇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乡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信息接报、预警发布、值班值守、指挥调度等工作。要建立以乡镇为中枢,以事故灾害应对处置为核心,贯穿县、乡、村、组四级于一体的应急处置联动响应机制,落实信息互通、会商研判、队伍调动、预案启动、物资调用、值守联动、善后处置等工作。特别是相邻乡镇、村(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要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协同开展。做实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利用广播、手机、电视、铜锣等现代和传统的通信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避险要求传送到户、到人,保证避险防灾。
3.建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救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应急管理部门购买的安全管家服务项目,分年度、季度或特殊时段,评估安全风险,组织全域性或专门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动态掌握,及时上报,闭环管理。基层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制度化、责任化,形成高效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规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职责
1.明确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应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由县安委会、县应急委具体明确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非煤矿山、城乡消防、电力燃气、农机沼气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协管责任;划分防汛、防地灾、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等防治救援任务。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须承担组织领导辖区应急管理工作主责,乡镇负责组织制定本级应急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辖区应急管理工作重大问题,指挥应对处置事故灾害;乡镇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
2.明确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村(社区)落实应急工作网格化管理,承担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巡查监测、信息报送、预警发布、避险转移、人员安置、自救互救等工作,落实辖区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与核查、灾损评估和救助管理等工作。
3.明确应急管理员和网格员工作职责。设立村(社区)应急管理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应急管理员原则上由村"两委"干部兼任,负责组织应急管理网格员开展工作。应急管理网格员由地灾监测员、护林员、地震监测员、道路协管员、灾害信息报送员整合编组构成,在应急管理员的统一领导下,承担辖区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组织群众避险转移、灾情报送等工作。
(三)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1.科学布局政府专职消防站(队)和应急避难场所。要根据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任务需要,统筹指导乡镇建立政府专职消防站(队),原则上按照东西南北各建1个政府专职消防站(队),在已建成消防队(站)的基础上,2024年建成2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每个站(队)配备8至10名消防人员,配备小型消防水罐车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任务较轻的乡镇可将消防救援站点与派出所统筹设置。统筹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并根据避灾人数,完善避难场所设施和保障条件。
2.建立县乡村一体管理的应急通讯体系。在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指导下,各乡镇要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配备极端灾情下的应急通讯装备;综合运用电台、移动通讯、北斗卫星等手段,建立县、乡、村应急联通信息网络,确保及时有效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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