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党课材料参考(N篇13万字合集)(第10/14页)
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完整体现了党中央对"四个全面"的战略谋划,开启了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新时代。
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历史是过去的现实,现实是未来的历史。谈现实、想未来,都不能忘了历史。历史不容割断,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中华民族的历史,记载着我们从哪里走来,告诉今天所处的历史方位,昭示未来的发展方向。现在有些人刻意在有定论的历史问题上做文章,任意剪裁、歪曲历史事实,混淆是非,否定党史、国史、军史,丑化民族英雄和人民领袖,忘记了国家没有主权、民族没有尊严的感觉。有些人对中国的文化一知半解,对西方文化也是半解一知,既没搞清楚西方,也没搞明白东方,食洋不化、言必称希腊,好像月亮都是人家的圆,用哗众取宠的话语忽悠年轻一代,传播历史虚无主义、文化虚无主义。有些人不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看待历史,而是割裂昨天、今天和明天的联系,漠视祖先馈赠的财富,夸大现实的问题。欲灭其国、先灭其史。数典忘祖,背叛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不可能赢得未来,反而可能重演历史的悲剧。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是一个国家盛衰兴亡的真实记录,也融汇着一代代先辈创造的知识、经验和智慧。否定自己的历史,民族就无法安身立命。对历史应当多一份尊重、对文化要多一点思考,实事求是地学习、认识民族的历史文化,始终对自己的列祖列宗心怀敬畏和感恩。一个人最自不量力的就是背叛祖先,对民族的历史文化搞虚无就是不肖子孙。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核,就在历史文化的深处。每当中华民族遭遇生存危机,总有志士仁人和风骨犹存的文化大师挺身而出,复活民族的历史记忆,焕发民族文化尊严。在国家和民族蒙受苦难和屈辱之际,王国维等学者开启甲骨文研究,唤回民族自信,为探索民族复兴之路提供精神力量。历史不可能是非黑即白,不能用今天的标准去苛责历史。对祖宗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否定历史、抛弃传统,就等于丢掉了文化的根。只有经常进行历史的回放,尊重历史传统、唤醒民族精神,才能激发使命感和责任感,厚植文化根基。
如何看待历史,决定了如何对待当下和未来。每一代人不仅要继承历史留下的资产,也要承担负债,光要正资产不要负资产是不可能的。中华民族的财富在于有五千年连绵不断的文明,老祖宗为我们留下的正资产远远大于负资产。任何文化中都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共产党人对待中华传统文化的一贯态度,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中国共产党忠实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结合起来,摆脱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束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对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中华民族就必将无往而不胜。
十五、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开启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号召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完整体现了党中央对"四个全面"的战略谋划,开启了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新时代。
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这是全党的郑重选择,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的心愿,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有着8800万党员、440万个党组织的大党,必须拥有坚强有力的核心来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风云变幻的国内外形势,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到治党治国治军,习近平总书记总揽全局,始终有力地领导着全党全国人民,展示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强的政治定力和顽强的意志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无论讲到哪个领域的工作,都始终离不开党章、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离不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为党的领导核心,是保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坚定政治信仰、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彰显了党中央从战略层面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中华民族正处于走向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新形势下,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和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理想信念不坚定,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等等,都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是我们党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抓住宝贵战略机遇期,战胜风险和挑战,牢牢掌握执政权,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实现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四年来,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严肃惩处党内的野心家阴谋家、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到查处衡阳贿选案、南充贿选案和辽宁系统性贿选案,充分展现出党中央直面问题的责任担当和强烈的政治自信。
《准则》《条例》是推进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党中央以制定《准则》、修订《条例》为切入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深谋远虑的重大战略安排,昭示着管党治党建设党踏上新征程。各级纪委要联系责任担当、把自己摆进去,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宽松软"到"严实硬"必然是个漫长的过程,必须保持政治定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纯洁性。
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决定政治生态,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按照党章规定、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
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优良传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保证。1929年,在古田会议上,毛泽东同志第一次提出党内生活概念,指出要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党内生活第一次写进党章,规定积极参加党内生活和革命运动是党员的义务。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准则--《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首次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总结经验教训、拨乱反正,对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挥了重大历史作用,至今仍具指导意义。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党的事业就发展顺利,反之就会遭受挫折。
新的历史起点,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内政治生活总体是好的,但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在六中全会讲话中指出的党内种种突出问题,都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党内政治生活遭到破坏。六中全会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以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切入点,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到了一个新起点。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关键,民主集中制是重要保证,批评和自我批评是锐利武器。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永远排在第一位。严明政治纪律,要害在增强政治警觉性,没有警觉性就没有鉴别力。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敢于抵制和斗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目前党内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并存,既有独断专行,一把手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又有软弱涣散,自由主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不同历史阶段面对的主要矛盾不同,民主和集中的侧重点也就会有所不同。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现阶段必须把"重音"放在集中统一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不折不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党能够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靠的就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管党治党宽松软,一个重要原因是丧失了责任担当,搞好人主义,丢掉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即使有批评也是包装再包装,成了无的放矢。先锋队就要有战斗性,对同志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指出、帮助改进,体现对同志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
一个领导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名领导干部硬不硬、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认真执行准则和条例,使全党的政治生活严肃起来。
把讲政治放在首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从12个方面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规范,条条都是政治要求,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确保准则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准则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根本目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理想信念宗旨的具体化,是我们党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主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内容和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党的领导理直气壮、旗帜鲜明,无论讲到哪个领域的工作,无不强调要加强党对这些领域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的"政",首先是政治方向、政治路线。党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是指引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现阶段直接体现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时时处处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提高政治站位、找出政治偏差,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出来、落实到各个领域,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政党就要讲政治,执政党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我们党的宗旨决定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群众的诉求高度统一。党的十八大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契合了新阶段人民群众与时俱进的诉求,这本身就是政治。"五位一体"建设包含着政治建设,政治建设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目前,党内有些同志孤立、机械、静止地看待讲政治,好像讲政治就是"左",乐于说自己是搞业务的,显得自己不是搞政治工作的。作为党的干部,无论从事哪一项具体工作,都是受党的指派、为党工作,都要在党言党、讲政治顾大局,结合实际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讲政治、搞政治虚无主义,就会政治意识淡漠,丧失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党内政治生活就变得空洞无物、失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就会导致党的领导被削弱。要从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出发,把一切为了人民的政治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做有政治觉悟的先锋战士。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既要向着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这个高标准努力,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所有纪律中,政治纪律排在第一位。无论违反哪方面的纪律,发展到一定程度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说到底都是破坏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性原则的重要考量,检验的是对党的忠诚。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任何时候都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从高级干部严起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要从党的高级干部做起。《准则》《条例》突出高级干部这个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六中全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再部署、再出发。中国历史传统从来都讲以身作则。党的高级干部处在掌握重要权力的关键地位,也肩负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职责,高级干部和普通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和标准上有很大不同。高级干部自觉践行政治生活准则、自觉加强和接受党内监督,政治生态就会大不一样,党的面貌就会大为改观。十八届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既对广大党员提出普遍性要求,又对"关键少数"尤其是高级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标准。中央政治局从自身做起、严起,十八大后第一次会议就制定政治局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有交流讨论、有思想碰撞、有批评和自我批评,体现了"严"和"实"的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高级干部以身作则,对全党是最好的示范。
我们党历来把高级干部当作政治家来培养,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高级干部离中央最近,对中央精神最了解,更要带头讲政治,做增强"四个意识"的模范。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查处了200多名高级干部,他们当中有的妄图攫取党和国家更大权力,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有的搞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凡此种种,无不是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践踏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原则,使党内政治生活遭到严重破坏,污染了政治生态。高级干部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最终看实际效果。无论是在地方还是部门工作,无论地域远近,都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以勇于担当的精气神,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底。
党的高级干部尤其要保持政治警觉性。党和国家安全首先是政治安全,政治安全中最重要的就是党的执政安全。老一辈革命家政治警觉性非常强,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视作自己的生命,才使得我们党能够走到今天。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警示我们现在并非"天下太平",政治警觉性须臾不可放松。高级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决不允许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摇摆、是非不分;决不允许漠视政治纪律,以至于出现了严重问题,还浑然不觉、麻木不仁,甚至跟着错误跑。没有政治警觉性就没有政治鉴别力,要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问题,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抵制、勇于斗争,以使命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共产党是先锋队,党的高级干部是先锋队里的先锋,理应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上作表率,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纪律,形成一支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队伍,使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探索自我净化有效途径
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是最重要的标本兼治。《党内监督条例》系统谋划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制度设计,对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有效途径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我们是一党长期执政,制度优势已经充分显现,但也面临风险和挑战,最大挑战就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必须破解自我监督这个难题,使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对一个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来说,仅仅靠外部监督是不够的,根本在于加强自我监督。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党经历过多次错误,但是我们每一次都依靠党而不是离开党纠正了自己的错误。"党的执政地位决定,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党内监督失灵,其他监督必然失效。要以党内监督带动和促进其他监督,健全完善科学管用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论述,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忠诚干净担当构建监督体系;围绕正确行使权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设计监督制度。突出党内监督的政治性,提出了八个方面监督内容,着力解决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够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围绕"责任"二字,针对不同主体,规定监督职责,体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权责要对等、失责必追究,实现监督主体、职责、措施的有机统一。
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是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必须多设探头,使其决策、用人及个人有关事项更加公开透明,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监督不能大而化之,必须是盯住人、看住事,就要有具体的招数。《条例》突出关键少数,围绕监督一把手设计制度和责任,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汲取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在忏悔录中的反思与教训,提出60多项监督实招。规定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发现、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敢于担当,考察考核班子成员要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评语要和本人见面、载入档案;函询要由干部本人对违纪问题反映作出说明,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在说明上签字,报上级纪委;建立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和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等。这些举措都有实践基础,体现了针对性和可执行性的统一。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制度笼子,是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的基础性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增强自我革命的勇气,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自觉的行动,把我们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四个服从"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关键要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党内监督条例》提出的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是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和国内外管理实践得出的重要工作原则。党组织赋予领导干部权力,既是信任、培养,更是考验,考验其能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员领导干部从接受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那一刻起,就意味着要肩负起相应的责任,也要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纪律的约束。信任和监督辩证统一,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背负的信任越多,责任就越重、风险就越大,就越要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在党员领导干部被委以重任时,党组织往往都讲"这是组织对你的信任",干部接受任命时也往往表态"感谢组织的信任"。委以重任就是组织对干部的培养和考验,就应当要求干部接受组织的监督。如果只讲信任,你好我好大家好,责任就会虚化弱化,加强党内监督就会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成为一句口号。监督既要靠组织和有担当的人,也要靠制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是底线思维,必须把这个理念贯穿于选人用人、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之中,强化监督制约,使领导干部时刻感受到责任、考验和约束,敬畏组织、敬畏纪律。
党的领导本身包含着管理和监督。领导,顾名思义,就是既"领"又"导"。"领"就是以身作则、引领示范;"导"就是遵循正确方向、施以明确导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管理和监督都是领导的重要内容。广义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是党章规定的党组织的职责。狭义监督是指纪委作为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的责任。领导的重要职责是领出好班子、带出好队伍。所以,管理中就包含着监督,离开了日常的管理监督,党的领导就落不到实处。《条例》把党委的监督职责及制度安排作为重点,把任用干部权力和监督干部责任统一起来,通过谈心谈话、约谈督促、报告工作、述责述廉、考察考核、巡视巡察、严肃问责等方式,强化责任、促进担当,使党内监督真正严肃起来。
要把重点放在自上而下的监督上。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是统一的。党内监督的权威,首先来自于上级党组织,谁任命就应当由谁来管理监督。在监督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支持党员群众提出意见、开展批评。实践证明,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同级监督、下级监督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解决,最终要看上级党组织的旗帜、立场和担当。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软弱乏力,其他的监督就会流于形式,也必然失效。《条例》着眼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上对下的监督,发挥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的作用,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提升党内监督的实效。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重在看方向、看坚持。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准则》和《条例》是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的制度利器,推进了新形势下的制度创新。要深入贯彻全会精神,以《准则》和《条例》为遵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十六、全面从严治党强化问责
用好问责这个利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凝结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现在已是年终岁尾,要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认真盘点,看看失责必问是否成为常态,真正把问责的利器用起来。
制定实施问责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对共产党人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时候,更是压上了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担当就得有多大。在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上,责任总是排在第一位;在义务与权利的关系上,永远是义务为先。厘清权力、责任、担当之间的关系,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是十八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鲜明特色,是党的建设理念的一大创新,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中深化的具体体现。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当前党内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其中突出的一条就是使命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有的领导干部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组织委以重任时当仁不让,但干工作却不担当不负责,出了问题就溜肩膀、推脱责任;有的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对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出现的严重问题心知肚明,却就是不批评不报告,等干部被审查了还说"感到很惊讶",或者马后炮地说"早就发现有问题",不自觉反省、不主动担责,甚至连一句自我批评都没有。有权力无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如果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我们党就无法战胜风险挑战,全面从严治党也无从谈起。十八届党中央综合运用通报曝光、调整领导班子、组织处理、执纪审查、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方法,对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案等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失责必问的鲜明态度。
问责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处理。问责条例与这两部党内法规相互呼应、相互配套,目的就是要把尊崇党章、贯彻准则和条例,同执行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贯通起来,释放制度蕴含的力量,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面从严治党,严就严在刚性执纪,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以常态化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问责问的是政治责任
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党内问责问的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要用好问责利器,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坚决问责。
党的领导有着丰富的内涵,体现在党自身就是理想信念宗旨的坚定性,体现在治国理政就是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实践性。我们取得的巨大成就归根结底在于坚持了党的领导,存在问题的原因也在于一些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中央巡视发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到位,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错误方式应对。有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贯彻执行不力,或者在执行中走样,更有甚者索性把党中央要求当成标语和口号,不贯彻不落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妨碍党的政治纲领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必须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领导责任落实,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