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规定
xx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xxx部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带动全市xx队伍树立良好政风、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制定如下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落实党委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和调研制度。队伍各级党委要围绕xx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每年确定1至2个重点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真话、察实情、谋良策。总队、支队党委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撰写1至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军政主官每年要向上级党委报送调研报告和决策建议。党委班子每年至少有1至2项重点工作实现创新突破。
二、精简会议活动。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一律合并,能开视频会的一律开视频会。市、县级单位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局性、综合性会议,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人员参加,除党委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外,不安排队伍军政主官同时参会。从严控制会议时间,综合性会议不超过1天半,单项会议不超过1天,视频会议不超过1小时。着力提高会议实效,领导干部要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一般性会议提倡即席讲话,议程单一的会议不安排主持。减少事务性活动,总队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支队级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活动。从严控制各类培训,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需经统筹安排后,由总队军政主官审批。
三、精简文件简报。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多部门就同一项工作部署的文件要综合发文,不直接转发。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协商办理的同一事项,不得分别行文。总队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简报原则上不超过1种,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总队、支队领导的一般性讲话在信息网下发,不以正式文件印发。除涉密文件外,一律实行网上发布,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四、规范表彰考核。严格控制表彰活动数量和规模,除xxx局文件有明确规定情形外,各类受表彰对象不得再予记功奖励。除各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项目及组织开展的重大专项工作和其他特殊任务表彰活动外,不组织专项表彰。表彰奖励主要面向基层一线干部,从严控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立功受奖。从严控制考核评比,上级单位对所属队伍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各类年终考核一般与班子量化考核合并进行,不单独考核、重复考核。要减少人员,除综合性工作检查考核以外,其余检查组不得超过3人。考核要以实绩考核为主,减少听汇报和对各类台账资料的考核。
五、加强统筹协调。领导机关要加强对所属部门(处、室)工作的谋划统筹,需各部门协力完成的工作,明确牵头部门、牵头处室,综合协调、统一部署,不得重复部署,增加基层压力。部署任务、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承受能力,不层层累加。召开会议、下达文电、指导工作落实层级管理,注重发挥基层创造力。机关不得同时安排两个以上工作组到同一个基层单位开展工作。除上级统一部署以外,凡开展涉及全局性的专项行动和活动,要提交同级党委统一研究、科学安排。
六、增强办公实效。建立请示办公事宜的首问负责制、同岗替代制、限时办结制,确保工作落实。对下级请示的事项,上级机关坚持首问负责,做出解释说明;坚持同岗替代,杜绝推诿扯皮;坚持限时办结,保证工作实效。除需呈党委会或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外,日常业务工作随即予以答复;属部门权限范围内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上级批准或商其他部门决定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告知办理情况。
七、规范宣传报道。宣传报道要把涉及本单位重大决策出台、全年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和有重要导向、影响的会议等作为重点,突出经验类、示范性题材的报道,压缩常规工作的报道。xx级单位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宣传报道。队伍内部会议和活动一般不邀请地方新闻媒体参加,主要通过政务网宣传报道,确需对外宣传报道的要按规定审批。
八、简化公务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谢绝地方领导同志陪同,所到队伍可安排1名领导干部陪同。不用警车开道,不使用警灯警报,不安排到交界迎送,不跨单位迎送,不组织干部列队迎送,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悬挂标语口号,不摆放鲜花、香烟、水果,不铺设迎宾地毯。内部活动一律安排在队伍食堂就餐,不安排宴请,不喝酒,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队伍内部有招待所的不安排住地方宾馆,住地方宾馆和内部招待所不准增配各种生活用品,不准到公共娱乐场所娱乐消费,不准同基层干部开展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除党委政府、上级、总队统一安排外,不得出席各类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和各类论坛等。
九、严格自律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生活待遇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健身、娱乐等各种费用。不准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等联谊组织。
十、加强督促检查。xx级单位要认真执行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每年年底前要在本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上就执行情况作出说明。每年局党委和局机关落实决定情况征求基层意见,主动接受干部评议。各级纪检、政工、督察、审计部门要敢于碰硬较真,把检查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执行情况。
对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上一篇:机关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的发言提纲
下一篇:镇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