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春新: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栾春新同志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是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振兴区委、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软环境办的指导下,坚持党政齐抓,横向联动,上下同心,全员参与,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基础设施,打造营商环境硬实力
一是积极完善服务中心功能。投入2000万元,购置了原市粮食局1600平方米办公区域作为服务中心新址。目前,中心已进驻了15个部门,设立了31个办事窗口,涉及审批事项83项、服务事项10项。今年,我区将再投入500万元,新建1000平方米办事大厅,优化整合非行政审批和其它公共服务类事项,进一步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是积极筹建创业孵化基地。我区将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作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培育电商企业为抓手,着力打造电商培训和创业平台。启动了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工程,筹建10000平方米电商孵化中心,整合优化市区电商资源,加快促进电商集约化、市场化发展。设立了300万元专项扶持基金,引导企业入驻孵化基地,帮助企业实现从"创客"到"创业"的转变。
二、提升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高水准
一是全面加强项目服务。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四个班子全员参与、镇街部门各司其职的项目分级包扶责任制,确保每个新建、续建和推进项目都有一个服务小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主动介入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环节,为项目落地开工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2016年全区5000万以上开复工项目21个,总投资近120亿元。
二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双告知"、"三证合一"等制度,2016年全区工商系统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比上年增长25%。积极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等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是全面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四个一要求,先后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企业办理核名、设立、变更及迁移行政审批事项由7个工作日缩减为1至3个工作日;区城建局办理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初始、变更、转移及补发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由60个工作日缩减为30个工作日。2016年服务中心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94876件,办结率达100%。
三、突出问题导向,营造尊商护商浓氛围
一是强化诉求办理。充分利用民心网平台回应企业和群众期盼,重点解决涉商涉企问题,确保"最后一米"服务到位。2016年共办理民心网咨询、投诉1277件,我区荣获全省"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是强化综合研判。健全完善了涉企问题综合研判机制,通过区级领导走访、征求意见信箱、区政府网站、电话专线等形式,梳理总结企业、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困难问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2016年全区共受理意见建议18个、困难问题22个,均已全部吸纳和解决。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了包括两办督查室、区软环境办、区直机关党工委在内的综合督查小组,对15个重点涉企部门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实施常态化督查。2016年8月至今共开展各类督查9次,查摆问题23个,整改率达100%。
但是,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与省市党委、政府的要求,与广大企业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在全区上下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认真落实兴伟书记、志浩市长讲话精神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方案要求,坚决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持久战。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年"和本次会议,严格按照"八个凡是"要求,千方百计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打造"诚信振兴"。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服务理念,坚持深入项目和企业,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投资意愿强烈、投资项目"靠谱"的企业打通"绿色通道",点对点的进行VIP服务,采取"一事一议"推进落实。
二是全面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将单位职能、行政许可项目、收费标准依据、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工作流程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打造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机关。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服务效率。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多渠道提供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
三是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继续强化责任追究,把深化问责作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点抓手,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窗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先行停职,经查实后严肃问责,对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企业投诉打击报复、恶意执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经查实后根据情节给予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的处理。对领导干部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妨碍企业发展、私自插手企业工程发包、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总之,请市委、市政府放心,振兴区委、区政府将借这次会议东风,全面认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为丹东全面振兴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