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119/280页)
四、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加强,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扎实推进
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依法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初步建立起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制度体系,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国债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一是2021年国债发行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实际发行内债6.79万亿元,同比下降4.2%,其中记账式国债和储蓄国债分别发行6.49万亿元和3068亿元,为满足中央财政筹资需要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国债发行节奏控制在合理区间。适度压降国债筹资成本,进一步加强国债发行与预算执行、库款管理的协调配合,完善记账式国债发行招标规则,适时调整储蓄国债发行利率,积极稳妥开展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工作。
三是国债市场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中国国债正式纳入富时全球国债指数,我国国债被全球三大主流债券指数尽数纳入,推动国债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21年末,境外机构持有我国国债规模达2.45万亿元,占记账式国债余额比例超过11%。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效果显著。
2021年,全国人大批准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3.65万亿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5万亿元。为更好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强化专项债券管理。
一是合理确定新增限额。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充分考虑各地区财力和债务风险水平等因素,科学分配分地区专项债券额度。控制高风险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规模,避免高风险地区风险持续累积。
二是严把资金支持方向。会同发展改革委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储备,加强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将专项债券用于各类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各类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指导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加大对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十四五"规划《纲要》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坚决不撒"胡椒面"。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管理责任。常态化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专项债券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覆盖全部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建立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处理处罚机制,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硬性约束。
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累计发行3.43万亿元,占下达额度的98%,全年发行工作基本完成。资金全部用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其中约五成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领域;约三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约两成投向农林水利、能源、城乡冷链物流等,较好保障了地方合理融资需求,有效发挥了专项债券"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
五、坚持财力下沉,"三保"底线兜牢兜实
地方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实施的基础条件。财政部坚持将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不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增强基层"三保"保障能力,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进一步增加。
在实际新增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中央财政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其中,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7.49万亿元,增长7.8%。下达均衡性转移支付1.89万亿元,同比增长10.1%。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373亿元,同比增长13.2%。下达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3027亿元,同比增长8.5%。
(二)地方"三保"保障能力增强。
中央财政不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引导转移支付资金向财力薄弱地区倾斜,支持地方提高财力水平,保障"三保"支出。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原则,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抓好县级"三保"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切实担负起促进省以下财力均衡的责任,对财力薄弱地区加大倾斜和支持力度。县级财政部门逐项足额编列"三保"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全力保障基层"三保"所需经费。同时,不断强化激励约束,对加强困难县最低保障、提高县级财力水平和均衡度成效明显的省份,在资金分配时予以奖励。
(三)强化监督指导,积极防范和化解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探索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对地方"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暂付性款项、国库款等,开展联动监测和动态预警。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对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高、暂付性款项规模大、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区实行重点监控。对审计监督和日常监测中发现的个别县区未及时足额保障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就地就近优势。各地监管局紧盯地方"三保"支出、地方政府债务总体风险、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支出政策、养老金发放缺口等影响地方财政运行的重要事项,对于属地存在重大违规违纪或风险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
六、支持科技自立自强,产业链供应链不断优化和稳定
坚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创新完善政策机制,深化管理改革,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切实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和安全稳定能力。
(一)优先保障科技支出,科研创新创造活动得到有力支撑。
一是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在中央本级支出继续负增长的情况下,安排中央本级科学技术支出3205.54亿元,重点保障科技支出。同时,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等支持力度。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720.91亿元,同比增长15.3%。
二是落实和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允许企业选择提前享受上半年或者前三季度政策优惠。全年全国共32万户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减免税额3333亿元。其中,18.6万户制造业企业享受减免税额2259亿元。
三是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出台7个方面25条政策举措,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为科研人员"松绑",为创新创造加力。其中,预算科目大量精简,从9个以上精简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个;间接费用比例大幅提高,科研项目经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
(二)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创新链整体效能明显提高。
一是着力攻克"卡脖子"技术。积极支持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布局"补短板"和"建长板"并重的创新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