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120/280页)
二是不断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鼓励科研院所改革发展,推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培养、引进、使用科技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三是引导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成果转化。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运用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等方式,引导地方、金融资本加大投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使用"先实施、后拨款"的资助模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的衔接。
四是切实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在科技领军企业布局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快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经济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条,围绕堵点、断点问题,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优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政策,提高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指导目录的针对性,简化资金申报程序,鼓励地方出台首台(套)应用的激励措施,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制造业领域政府投资基金充分发挥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重点领域投入,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七、强化民生投入,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民生兜底,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民生保障根基进一步筑牢。
一是财政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充分考虑宏观政策对就业的影响,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将规模性减税降费作为宏观调控的关键性举措,突出支持制造业升级,以及量大面广、吸纳就业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是就业资金保障不断强化。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565.9亿元,支持地方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用好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的超过1000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岗位、促就业"作用,支持促就业、职业培训等政策实施。
三是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坚持"应培尽培、应补尽补",支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范围拓宽至各类企业职工,涵盖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脱产培训等各类培训,适当扩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覆盖范围,将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普通本科高校、中高职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毕业生。
四是援企稳岗政策发力显效。在2020年超常规支持稳岗就业的基础上,延续实施以工代训政策至2021年底,对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给予培训补贴。延续实施并调整优化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至2021年底,扩大受益主体,将返还比例由50%调整为大企业30%、中小微企业60%。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
五是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扎实开展。完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继续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
2021年,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比上年增加83万人,超过1100万人的年度目标;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比上年平均值下降0.5个百分点,低于5.5%左右的年度目标。
(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教育向更加公平而有质量迈进。
一是教育投入稳定增长。认真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2021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3.76万亿元,同比增长3.5%。资金分配重点向义务教育、中西部地区和"人"倾斜,着力补齐教育领域短板弱项。其中,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的56%用于义务教育,83%用于中西部地区;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63%用于教师工资和学生资助。
二是助力教育公平稳步推进。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98.4亿元,同比增长5.3%,支持地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98.5亿元,支持地方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完善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将国家助学最高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769.6亿元,同比增长4.3%,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小学阶段免费教科书国家基础标准从每生每年90元提高到105元;从秋季学期起,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从每生每天4元提高到5元。全国约1.56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约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两免一补"经费可携带。
三是促进教育更高质量发展。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277亿元,同比增长7.7%,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水平,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完成高职三年扩招任务。提高中央高校数理化生、临床医学等学科博士生的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加大基础学科和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助力高校改革发展。推动中西部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年度预算的50%。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至4.5%,重点支持收支矛盾突出省份,提高对出现缺口的上解省份的返还,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21年,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金总规模达到9300余亿元,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省份受益金额超2100亿元。按照4.5%左右的幅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二是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不断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覆盖范围等。2021年,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73.21亿元。优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将住房安全保障对象由"十三五"时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调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支持各地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助学、文化、家庭无障碍改造等,推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