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经济部门领导、经济专家2022年上半年公开发表的讲话文章-215篇(第122/280页)
三是推动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持续提升。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深入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等为重点支持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保护。支持建设400个"五红四有"红色美丽村庄。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支持地方探索乡村全面振兴的示范样板。加大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实施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
(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稳步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推动重大区域战略落实的长效机制。印发《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研究起草中央财政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修订印发《东北振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更大进展。
二是精准施策助力重点区域高质量发展。加快研究完善首都财政体制和税收分成等办法,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大对长三角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积极研究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的一揽子财政政策。推动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支持上海浦东、深圳前海等区域发展布局,发挥先行区域引领作用。
三是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的支持力度。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办法。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覆盖范围。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重点向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倾斜。完善阶段性财力补助资金分配办法,保障资源能源型和东北地区困难县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九、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力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财政部门坚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七大标志性战役,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持续推动财政资源环境政策提质增效,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提供坚实保障。
(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障有力。
一是推动蓝天保卫战不断深入。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75亿元,同比增长10%,重点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将冬季实行取暖的整个北方地区纳入其中,覆盖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重点城市,并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出20个城市予以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清洁取暖率大幅提升,北方地区全年完成农村散煤改造420万户。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9.1%,优良天数比例为87.5%。
二是支持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217亿元,同比增长10%,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支持地方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2021年,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1.2%,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三是促进净土保卫战继续深化。安排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4亿元,加大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提取和管理,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
(二)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扎实推进。
一是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稳步推进。安排资金99亿元,继续开展内蒙古乌梁素海流域等10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启动实施"十四五"期间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择优选拔第一批10个项目,支持地方坚持系统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研究建立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财政保障制度,推动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第一批5个国家公园,保护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积极推动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加强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
三是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深入实施。择优选拔15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支持沿海城市整体推进"蓝色港湾"整治行动、红树林保护修复、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和入海污染物治理等,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海洋生态碳汇能力。
四是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有序推动。支持黄河流域、青藏高原等国家战略涵盖的重点生态地区,实施受损山体和地表植被恢复。支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
五是林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大力开展。支持天然林保护全覆盖、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大力推进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
(三)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自然灾害救灾工作有效落实。第一时间启动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支持河南特大暴雨,以及云南漾濞、青海玛多、四川泸州地震,陕西、山西汛灾等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及时下达中央冬春救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是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下达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70.54亿元,支持17个重点省份、14个一般省份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支持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动新型应急指挥通信、智能无人应急救援等6个领域33项自然灾害防治技术工程化重点任务攻关。
三是财政应急管理政策体系逐步夯实。推进应急管理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参与编制国家应急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以及消防事业等"十四五"规划,提升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政策体系,制定森林消防航空器建设方案,压实省级政府主体责任,提升航空消防能力。
(四)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不断完善。
完善政府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在全面落实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数据中心、打印复印耗材等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积极推进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中使用绿色建材,运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造方式,推广绿色建筑。截至目前,绍兴等六个试点城市已将209个试点工程项目全面推开,项目金额达1025亿元。
十、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职责,财经纪律执行严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