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工作会上的讲话(第2/2页)
(二)要在方式方法上再拓展。专项工作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边实践边探索,创造了很多鲜活经验,有力提高了工作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方式方法不对路,工作找不到着力点,成效不够显著。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专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学习借鉴,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向广度拓展和深度延伸。要在抓好省委"六个一批"的同时,根据××提出的"大化解、大督查、大整改"工作思路,按照选准一个领域或者问题作为线索排查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敦促一批违纪人员主动交代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健全一批制度,问责一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打造一个工作亮点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要在查处问题上再发力。衡量专项工作的成效,最直观、最主要的指标就是看查处了多少"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要继续聚焦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等五类突出问题,既要出数量,也要保质量。各级各部门要选取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问题深挖细查,为开展纪律审查提供有力支撑。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要直接查办。对典型问题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要在成果运用上再强化。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对严重违反纪律的,要坚持快查快结,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党纪政纪处理也要及时跟上。要探索建立专项工作的科学评价体系,坚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真正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确保惠民资源落实于民、民生事业造福于民,不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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