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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在纪念《劳动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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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念《劳动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

(2024年7月9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学界同仁:

大家上午好!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30周年,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联合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北京大学共同举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向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嘉宾、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向参与《劳动法》制定、论证以及关注劳动法事业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崇高敬意,向会议各主办单位的精心组织表示衷心感谢!

劳动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劳动法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为劳动关系各方提供行为准则。劳动法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1994年《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劳动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第一,《劳动法》确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运行规则。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为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企业用工制度,《劳动法》应运而生。《劳动法》遵循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确立了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的原则,适应了以市场手段调整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使得劳动力得以按照市场规则自由流动。实践证明《劳动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是完全正确的,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劳动法》建立了我国劳动关系协调协商基本制度。《劳动法》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劳动关系的实践经验,遵循劳动关系运行的基本规律,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基本劳动标准等方面确立了我国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充分吸收借鉴各国劳动关系治理的经验,又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工会的积极性,确保我国劳动关系的运行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

第三,《劳动法》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的首要宗旨,既表明了《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基本性质和规律的准确把握,也体现了我国对广大劳动者的尊重和爱护。《劳动法》通过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系统规定了劳动者权益的主要内容,并建立了相应的实施机制,确保劳动者的权利得以落实。《劳动法》保障劳动者在平等就业、自由择业方面的权利。明确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方面的权益,确立了工资工时、劳动安全保护等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建立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劳动法》奠定了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劳动法》全面系统规定了劳动法的基本制度,内容涉及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监察、法律责任等内容,体系完备,内容丰富,为劳动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确立我国劳动法的基本法律体系。《劳动法》为后续《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与规范的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十年的实践表明,《劳动法》是一部方向正确、理念先进、体系完备、内科学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的重要立法,我们应充分认识《劳动法》的重要价值和巨大作用,坚持和弘扬《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和价值理念。当然,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随着我国实践的发展,《劳动法》也需要与时俱进。展望未来,应不断完善我国劳动法律体系,推动劳动法治不断完善,在此谈几点意见,和大家交流。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总书记在今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坚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些重要论述为劳动就业和劳动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是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谱写劳动法治建设新篇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就中国式现代化做了全面部署。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劳动法对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具有独特作用,对于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劳动法通过就业促进、公平就业、职业培训制度、按劳分配等制度,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初次分配公平;通过工资保障、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促进第二次分配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要充分发挥法治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通过完善劳动法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不断完善劳动法律体系,积极探索劳动法典编纂。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逐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体现我国劳动关系特点的劳动法律体系。《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等一大批重要法律法规出台,形成了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但与实践要求相比,我国劳动立法还存在短板:就业立法相对薄弱、集体劳动关系立法相对滞后、劳动基准立法存在短板、灵活就业立法供给不足。我国应抓紧补足短板,推动劳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编纂劳动法典是促进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路径,要深入分析总结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现状,吸收借鉴《民法典》编纂经验,深入探索编纂劳动法典的必要性、可行性,不断健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

四是深入研究数字时代劳动法领域的新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新型用工方式蓬勃发展。要着眼于数字时代的要求,更加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关注数字化对劳动法带来的影响和应对。当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2亿,平台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达数千万人,要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探索劳动者的个人信息权益、离线休息权、算法权利等新型权利,深入研究数字时代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式的变化,完善劳动法的权利体系,努力探索适应数字时代要求的劳动法理论和体系。

劳动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事业,需要我们立足于劳动用工实践和法治建设要求,守正笃实,久久为功。让我们以《劳动法》30周年以契机,持续深化劳动法理论研究,不断推进劳动法治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劳动法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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