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全县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2026年全县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4+3+10"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一阶段养老服务领域和深化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刚才,会议传达了中纪委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听取了2025年度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养老领域专项整治和养老服务"突击战"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开展民政领域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是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第一,开展专项整治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是最需要关心帮扶的困难群体,每一项政策、每一笔资金都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我县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伤害了群众感情。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第二,开展专项整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民政领域涉及资金量大、面广、线长,是基层"微腐败"的高发区。从上级通报的案例来看,贪污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地方甚至出现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民政领域绝非净土,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把专项整治作为检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向顽瘴痼疾开刀,还民政领域一片朗朗晴空。
第三,开展专项整治是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县民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有待提升,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这些问题不解决,就难以推动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推动民政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当前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养老领域和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也在有序推进。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个别乡镇和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等一等、看一看"的观望心态,工作推进不够有力。有的认为专项整治是上级的事、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己无关、高高挂起。有的把专项整治等同于一般性业务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走过场、搞形式。还有的怕揭短亮丑、怕得罪人,对发现的问题遮遮掩掩、避重就轻。
二是问题排查还不够深入。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问题排查还存在"上热下冷"、覆盖面不广、深入度不够等问题。有的乡镇只是简单汇总上报,没有真正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去发现实际问题。有的对"老大难"问题视而不见,对深层次矛盾绕道而行。还有的只重视资金问题,对服务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关注不够。
三是整改落实还不够有力。个别单位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具体、时限不明确,存在边改边犯、改后又犯的现象。有的整改工作停留在纸面上、文件中,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还有的缺乏举一反三意识,没有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四是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但从实际工作看,个别部门还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问题,主动担当意识不强。民政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还不够顺畅。乡镇的属地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村(社区)的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
三、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开展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关键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根本在于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要紧紧围绕养老服务领域和社会救助领域这两个重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排查是整治的前提,排查不彻底,整治就无从谈起。要坚持拉网式、地毯式、穿透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要突出重点领域。养老领域要重点排查机构管理、服务质量、安全保障、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要关注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护理服务质量不高、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社会救助领域要重点排查对象认定是否精准、审核审批是否规范、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动态管理是否到位,特别是要关注"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要突出关键环节。围绕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发放等关键环节,逐一梳理风险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要加强对基层经办人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要突出重点人群。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失能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逐户逐人排查,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
(二)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解决问题才是根本目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分类施策抓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详细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要建立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要标本兼治抓整改。既要解决具体问题,更要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缺陷、管理漏洞、监督盲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规范管理。要完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权力滥用。要健全养老机构准入、监管、退出机制,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要举一反三抓整改。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善于从一个问题发现一类问题,从一类问题反思整个工作,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特别是对一些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拿出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持续加强资金监管。民政资金是"救命钱""保命钱",必须管好用好每一分钱。要健全监管机制。建立全过程、穿透式监管体系,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到绩效评价,实行全链条监管。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堵塞制度漏洞。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程序,杜绝套取、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建立资金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安全直达群众手中。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在民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现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失职渎职、监管缺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着力提升服务质效。专项整治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更重要的是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群众获得感。要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一门申请、综合评估、精准帮扶。要提高服务精准度。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对困难群众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救助。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要增强服务温度。加强对基层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做到热情服务、耐心细致,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切实守牢安全底线。安全是民政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抓好养老机构安全。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食品、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关心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提供优质护理服务,让老年人安享晚年。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评估相结合的监管体系,推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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