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九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在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九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巡察工作会议暨九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传达学习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八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及九届县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结我县过去一年的巡察工作,对九届县委第十轮巡察进行动员部署。
刚才,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同志宣布了本轮巡察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希望各组同志尽快进入角色、明确职责、开展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深刻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
过去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巡察办的有力指导下,县委巡察机构坚持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扎实有序推进常规巡察和对村巡察"回头看",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利剑作用更加彰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效是显著的,经验是宝贵的。
一是政治监督定位更加精准。我们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巡察,有力推动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欣喜地看到,经过一轮轮的政治体检,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意识明显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态度更坚决、行动更有力,全县上下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的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巩固。
二是标本兼治成果更加丰硕。我们坚持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并重,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过去一年,巡察工作在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治理体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始终强调巡察整改要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前几轮巡察,已累计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健全了近百项规章制度内容涵盖党建工作、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干部监督等多个方面,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治理的效能不断提升。特别是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巡察组深入田间地头,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镇村严格执行我县出台的《〔*〕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试行)》有效遏制了集体资产流失、财务管理混乱等现象,守护好了村民的"钱袋子"。
三是人民立场底色更加鲜明。我们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巡察期间,我们畅通信访渠道,深入群众家中,面对面听取意见,建立问题快速反应和"立行立改"机制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例如,在对部分村(社区)的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并推动解决了道路失修、饮水困难、环境脏乱差等一批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巡察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同志们,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也是本届县委实现巡察全覆盖任务的收官之年。在这个关键节点上,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意义非同寻常,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加强党内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是护航我县高质量发展、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保障。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巡察干部,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投入到新一轮巡察工作中去。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十轮巡察任务
做好本轮巡察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特点,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根据县委的部署,本轮巡察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开展常规巡察;二是对螺溪镇1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这两类巡察对象不同,监督重点也各有侧重。
首先,关于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的常规巡察。
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是党的政治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对这两个部门开展巡察,是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组织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其履职尽责、加强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县委从严管党治党、锻造坚强队伍的坚定决心。巡察组要深刻认识到对这两个关键部门开展巡察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要聚焦内部权力运行监督。重点检查县纪委监委机关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存在风险点和廉政隐患。要深入了解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要聚焦执纪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检查县纪委监委机关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方面的举措和成效。要看其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中,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要聚焦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对县委组织部的巡察,要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这个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选人用人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带病提拔"、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等不正之风。要深入了解其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
四要聚焦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重点检查县委组织部在统筹推进全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履职情况。要看其是否有效指导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等方面是否有力,党员教育管理是否存在虚化、弱化问题,是否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其次,关于对螺溪镇13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
开展巡察"回头看",是对上轮巡察整改成效的一次"政治复检",是释放"整改不彻底决不收兵"强烈信号的重要举措。巡察组要带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重点监督"四个方面",确保整改成果得到巩固,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提升。
一是要紧盯整改成效抓监督。这是"回头看"的核心任务。要对照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不能只看台账资料,更要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要重点看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整改措施是否"对症下药",问题是否真正见底清零,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要善于运用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整改成效进行量化评估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
二是要紧盯履职尽责抓监督。要重点检查村(社区)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治理等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履职情况。要看"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担当作为精神强不强,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够不够,服务群众的意识牢不牢,在推进重点工作、解决复杂矛盾、应对突发事件中是否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
三是要紧盯政策落实抓监督。要聚焦各项惠民富民政策和资金的落实情况,这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重点检查各类补贴补助、救灾救济款物等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公开透明,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要持续关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检查上轮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是否彻底整改,是否存在新的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行为,村级财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是否规范。要通过监督,确保党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村民。
四是要紧盯基层治理抓监督。要重点检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是否健全、运转是否顺畅。要看党组织在领导村民自治、推进法治德治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是否发挥了应有作用。要深入了解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看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否得到保障,干群关系是否融洽,基层政治生态是否风清气正。
三、强化担当严明纪律,确保本轮巡察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巡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纪律性都很强。要圆满完成县委交给的这项政治任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严明纪律规矩,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各方责任要压紧压实。被巡察的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和螺溪镇党委及相关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推进自我革命的宝贵机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并抓好后续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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