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全县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2026年全县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企业界的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6年全县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报分析当前全国及我县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部署下一阶段我县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直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我们全县所有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可以说,今天到会的,都是我们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少数"和"第一责任人"。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务实的作风,抓实抓细矿山安全各项工作,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和红线。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时刻绷紧矿山安全生产这根弦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对于矿山行业而言,安全更是必须恪守的生命线。然而,近期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的几起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为我们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也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的通报,仅仅在2026年上半年,全国就发生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076起,死亡8870人。这些冰冷数字的背后,是一个个破碎的家庭和无法挽回的生命悲剧。尤其是在矿山领域,虽然事故总量有所下降,但非法违法开采问题依然突出,重特大事故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
就在上个月,5月22日,山西〔*〕市〔*〕县〔*〕集团〔*〕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2人不幸遇难、2人失联、128人受伤,酿成了近十七年来我国最严重的一起矿难。这起事故的惨烈程度,震惊全国。此外,今年2月7日,山东〔*〕金矿发生重大坠罐事故,7名工友的生命戛然而止;5月13日,同样是在山东〔*〕,一家矿业公司在井下作业时又发生事故,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这些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事故就发生在思想麻痹、责任悬空、管理松懈的一瞬间。
同志们,虽然这些事故远在天边,但带来的警示就在眼前,带来的教训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必须以案为鉴,深刻反思,决不能把别人的事故当故事听,决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反观我县,矿山企业数量不少,地质条件复杂,既有地下开采,也有露天开采,涉及金属与非金属等多个矿种。随着近年来矿产品市场的波动,部分企业为了追逐利益,容易产生侥幸心理,在安全投入、设备维护、技术管理等方面打折扣、搞变通。我们的一些矿山,特别是开采多年的老矿,存在着采空区分布不清、水文地质条件不明、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等先天性风险。同时,我们还面临着汛期露天矿山边坡垮塌、地下矿山冒顶片帮、老采空区积水淹井等现实威胁。
可以说,我县矿山安全生产的基础还不够牢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事故。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矿山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矿山安全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
二、压实各方责任,全面强化安全监管,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严密防线
矿山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责任落实是关键。只有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都硬起来、实起来,才能真正形成闭环,堵塞漏洞。新闻稿中提到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用行动来践行、用结果来检验的铁律。
首先,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的监管链条,环环相扣,一个环节都不能松。
一是要厘清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彻底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更不能在监管职责上推诿扯皮。我们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联合执法的频次和效能,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开展"过筛子"式的联合检查,让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二是要强化风险研判,做到精准监管。监管部门不能满足于日常巡查,必须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风险研判上。要对我县所有矿山的风险点了如指掌,定期组织专家对我县矿山安全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动态评估高风险矿山、高风险作业环节,并据此制定差异化的监管策略。对安全风险高的企业,要加密检查频次,派员驻矿盯守;对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可以适当减少干预,激励其发挥标杆作用。
三是要建立外包公告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外包工程是矿山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也是事故多发地带。很多矿山企业"以包代管",只管收费,不管安全,这是极端错误的。从即日起,我县要严格推行外包公告制度。所有矿山企业在确定外包施工单位后,必须在县政府指定的信息平台和企业门口显著位置,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主要负责人、项目范围、安全管理人员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监管部门要将外包工程队作为检查的重点,一旦发现发包单位"以包代管",或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安全管理混乱,必须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停产整顿。
四是要从严打击盗采,维护生产秩序。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更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
患。这些非法矿点设施简陋、工艺落后、没有任何安全保障,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各乡镇、各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动态巡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技术手段,对废弃矿井、关闭洞口等重点区域进行严密监控。要发动群众举报,对举报线索一查到底。一旦发现非法盗采行为,必须以雷霆之势予以取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其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各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亲自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亲自带队开展安全检查。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安全生产的责任链条拧得更紧、压得更实。
三、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企业是矿山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安全投入、安全培训、现场管理、隐患排查的实施主体。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你的安全意识、责任心和投入力度,直接决定了企业的安全水平,决定了数百名矿工兄弟的生命安全。刚才,我们通报的那些事故,追根溯源,无一不是企业主体责任悬空、安全管理形同虚设所致。因此,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必须警醒起来,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企业的生存之本,不折不扣地执行好以下几项工作要求。
一是,必须严格落实"无视频不作业、无支护不作业、无监控不作业"的铁规矩。这"三个不作业"是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必须像军规一样严格执行。企业要加大投入,确保井下关键区域、关键环节的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并实现与监管部门的联网。对于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有支、支护必达标",严禁空顶作业。对于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危险源,必须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异常,能第一时间报警、第一时间处置。
二是,必须严格执行老采空区水害精准防治措施。我县部分矿山开采历史悠久,老采空区、不明积水区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标准要求,下大力气查明本矿及周边废弃矿井、老采空区的分布、范围和积水情况,建立详细的水文地质档案和图纸。要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配齐专业的探放水队伍和设备。对于水害威胁严重的区域,要果断采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注浆加固、疏干降压等工程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三是,必须从严规范井下通风管理。通风系统是矿井的"肺",通风稳定可靠是预防瓦斯、粉尘等事故的根本保障。各煤矿及高瓦斯矿井企业必须确保"两主两备"风机运行正常,保证主要通风系统"双回路"供电。要合理规划通风线路,杜绝串联通风和循环风。要加强风速、风量、风质的日常监测,确保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凡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
四是,必须强化提升运输系统管控。提升运输系统是矿山的"生命通道",也是事故易发环节。各企业要对主副井提升机、绞车、钢丝绳、罐笼等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性能完好。要严格执行"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的规定,加强对信号工、操作工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杜绝"三违"行为。
五是,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实践者,员工的安全技能和意识水平,直接关系到各项安全规程能否落地。企业必须把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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