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
在听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主要议题有两项:一是听取关于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巡察情况汇报;二是基于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整改落实和深化治理工作。刚才,巡察组的同志详细汇报了此次专项巡察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关的意见建议,讲得很深入、很具体,问题找得准,根源剖析得比较透彻,提出的建议也很有针对性。艳发同志、年勋同志、远琪同志、开望同志也分别结合分管领域,谈了很好的意见。
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基石,直接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是我们必须牢牢抓在手里的"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我区作为农业占有重要比重的区域,落实好这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责任无比重大。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1.5亿亩,国家更是明确提出到2030年要建成13.5亿亩的目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推进相关项目建设,这些项目是否真正建成了"高标准",资金是否真正用在了"刀刃上",工程是否真正惠及了广大群众,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来回答的重大政治问题和民生问题。因此,区委决定开展这次专项巡察,目的就是要通过政治体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党中央的惠农强农政策在我区不折不扣地落地生根,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出实效,夯实我区高质量发展的农业根基。
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和巡察情况汇报,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政治监督,以巡察利剑护航发展大局
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核心是"两个维护"。这次专项巡察,巡察组的同志们顶着酷暑、深入田间地头,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不回避矛盾,敢于较真碰硬,发现了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问题线索,巡察利剑的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得到了充分彰显。从汇报的情况看,我区在高标准农田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中,总体态势是好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也揭示出一些不容忽视的深层次问题,集中反映在部分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不高、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甚至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些问题,如果我们不能正视、不去解决,就会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辜负人民群众的期盼。
做好新时期的巡察工作,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正在全区深入开展的政治巡察深化、对村巡察提质、巡察规范"三项行动"为总抓手,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政治高度、思想深度和实践力度。
一是要在深化政治监督上持续发力。巡察不能就事论事,满足于发现几个具体的业务问题。要透过业务看政治,从项目建设的细节问题中,反思背后是否存在政治偏差。比如,巡察发现的规划设计不合理、未因地制宜的问题这表面看是技术问题,深层次却反映出一些干部是否存在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偏差。再比如,一些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普遍现象设施建成后就成了"没人管的孤儿",这背后折射出的是否是"一届班子一届事"、缺乏长远眼光和历史耐心的责任心缺失问题。我们必须聚焦政治监督,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紧盯其履行职能责任、核心使命的情况,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影响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
二是要在聚焦重点领域上持续发力。高标准农田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领域,资金密集、项目集中、权力集中,是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区。巡察必须聚焦重点领域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去抓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这次巡察就很好地贯彻了这一点。下一步,我们要把这种做法固化下来,继续紧盯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竣工验收到后期管护的全过程,深入查找其中可能存在的责任缺位、监管虚位、权力寻租等问题。要特别关注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看得见摸得着的"民心工程"是否变成了"伤心工程"。比如,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导致工程质量堪忧;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挪用项目资金;是否存在一些本应是"灌溉渠"却成了"断头渠",本应是"产业路"却成了"闹心路"的"半拉子"工程。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必须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
三是要在紧盯"关键少数"上持续发力。所有问题的根源,最终都指向人,特别是掌握权力的"关键少数"。巡察监督,就要把镜头对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看他们是否坚决扛起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否在项目决策和推进过程中发挥了"头雁效应",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对于那些在项目建设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对于那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的领导干部,巡察就要敢于亮剑,把他们的问题揭示出来,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精准"画像"。只有抓住了"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实标准抓好巡察整改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才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如果巡察发现了问题,却不真改、假改,或者整改一阵风、雨过地皮湿,那巡察就失去了意义,甚至会产生"破窗效应",严重损害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举措,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是整改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会后,相关单位党组织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不能有任何"过关"心态和"看客"心理。要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要靠前指挥,确保整改工作真刀真枪、见到实效。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是要加强对整改方案的审核把关,看其是否全面具体、措施是否精准有力。二是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巡察整改不是被巡察单位一家的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必须切实担负起日常监督责任。决不能让巡察反馈意见"一发了之"。纪委监委、组织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建立专门台账,定期跟踪问效。二是要加强对整改进展的跟踪监督,通过现场督查、调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动态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改中的偏差。三是要加强对整改结果的审核评估,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要逐一"过筛子",确保问题见底清零。对于那些在整改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得力,甚至搞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要从严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要快查快办移交线索。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是惩治腐败、纯洁队伍的重要来源。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机制,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挖细查。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快查快结,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要循线深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通过快查快办,迅速释放"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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