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三季度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守公正之诺,铸法治之魂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三季度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讲话:守公正之诺,铸法治之魂
同志们:
今日,我们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7、8月份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深刻指出,"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定分止争、维护公正、保障权益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核心就是要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下面,我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铸牢"政治忠诚"之魂,在深学笃行中把牢司法航向,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我们必须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坚守"政法姓党"根本政治属性,在对标看齐中淬炼忠诚,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7、8月份,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对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在上海考察时就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升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在8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中对防灾减灾工作作出系统部署。这些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人民法院更好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大局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法院系统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重大敏感案件,必须按规定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有力有序开展。要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绝不能让"刀把子"旁落。要教育引导全体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二)站稳"人民至上"根本政治立场,在司法为民中践行初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深情地说,"共产党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只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活舒心,党和政府才放心"。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劳动就业等民生领域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动审判力量下沉、服务关口前移,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要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让群众打官司更方便、更快捷、更省心。要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引、法律援助等帮扶服务,充分彰显司法的温度与关怀。
(三)恪守"公平正义"根本价值追求,在定分止争中彰显担当,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根本价值追求。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理各类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的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要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善于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建立健全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要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增强司法公信力。要注重裁判说理,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要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以高质量的审判工作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扛牢"审判执行"之责,在服务大局中彰显司法担当,全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判执行是法院的主责主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必须找准法院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精准服务中保障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强调,"用实实在在的高质量发展成效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全市法院系统要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要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商事合同纠纷、金融借贷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要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对符合产业政策、有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困境企业焕发新生;对"僵尸企业",依法及时破产清算,释放生产要素。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做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要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对拟采取的强制措施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优先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措施。要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各类市场主体在这片热土上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二)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在打击犯罪中维护稳定,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全市法院系统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邪教组织犯罪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钱袋子"。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要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要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提高刑事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要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切实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深化诉源综合治理,在多元解纷中预防化解矛盾,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促进社会和谐。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全市法院系统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要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审判效率。要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治理短板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形式,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要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推动司法力量下沉,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探索"法庭+综治中心""法庭+司法所""法庭+人民调解"等联动解纷模式,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在源头得到根本解决。
三、锻造"过硬法院"之师,在从严管理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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