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岩溶洞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在[*]县岩溶洞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岩溶洞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专题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分析我县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现状与挑战,系统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刚才,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关部门也分别就我县岩溶洞穴资源调查、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以及开发保护利用的初步构想等情况作了汇报,[*]同志、[*]同志也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总的来看,前一阶段的工作是有成效的,大家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是深刻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肩负的责任十分重大。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四家班子有关领导同志,以及县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可以说,大家都是我县岩溶洞穴资源保护与发展的直接管理者、监督者和执行者。开这个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这项关系[*]长远发展、关系生态安全、关系子孙后代福祉的大事,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岩溶洞穴保护与开发的时代内涵与战略意义
岩溶洞穴,是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杰作,是地球亿万年沧桑演变的"活化石",更是我们[*]县得天独厚的宝贵财富。我县地处喀斯特地貌核心区域,素有"千洞之县"的美誉,初步探明的如飞龙洞、白玉洞、水星洞、朵花洞等,不仅形态各异、景观奇绝,更蕴藏着巨大的生态价值、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如何对待这些宝贵的自然遗产,考验着我们的发展理念、执政水平和历史担当。
第一,加强岩溶洞穴保护利用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岩溶洞穴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环境极其脆弱,一旦破坏,几乎不可逆转。近年来,中央环保督察多次将岩溶洞穴保护列为重点关注内容。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保护好每一座洞穴,就是守护好一方生态,就是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我州也早已颁布实施《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岩溶资源保护条例》这些都是我们必须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的法规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坚决摒弃"重开发、轻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观念,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岩溶洞穴保护利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第二,加强岩溶洞穴保护利用是筑牢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的必然选择。我县的岩溶洞穴不仅是地表景观,更是庞大而复杂的地下水系的载体和通道。洞穴生态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地下水的水质水量,关系到全县人民的饮水安全,关系到区域流域的生态平衡。刚才的汇报中也提到了,在近期的排查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生态环境问题。例如,有的洞穴及其周边区域,成了生活垃圾、建筑废料甚至农业废弃物的倾倒点,严重污染洞内环境;有的洞穴因周边养殖场粪污、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导致地下水体受到污染威胁;更有甚者,还存在盗采钟乳石、破坏洞穴原生景观的违法行为。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彻底整治,久而久之将对我们的生态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因此,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下最大决心、用最硬措施,坚决打好岩溶洞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攻坚战,守牢生态保护的底线和红线。
第三,加强岩溶洞穴保护利用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引擎。保护不是目的,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才能让绿水青山真正变成金山银山。我县正致力于打造"旅居产业",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岩溶洞穴资源,正是我县发展特色旅游、实现差异化竞争的王牌。当前,传统的观光型溶洞旅游已难以满足市场需求,而以探险、科普、研学、康养为主题的体验式、沉浸式洞穴旅游正在兴起。我县的白玉洞商业化探洞模式,已经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提供了洞穴徒步、飞拉达、绳降、地下河桨板等多种项目,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反响。这充分说明,只要我们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完全可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通过对岩溶洞穴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我们可以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旅IP,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地心之旅"的魅力,从而带动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产业发展,为我县的旅居产业注入强劲动能,真正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构建岩溶洞穴保护与利用的新格局
做好岩溶洞穴保护利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刚才[*]同志也强调了要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评估、合规开发。结合我县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牢牢把握"保护优先、有序开发、安全第一、县级统管"这十六字原则,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力健全"三个一"长效机制,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管理是保护和利用的前提。我们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粗放式、被动式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这就是我反复强调的"一洞一档、一洞一策、一洞一责"要求。
一是要高质量完善"一洞一档"。我县的岩溶洞穴资源调查工作自2025年启动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自然资源部门要牵头,会同生态环境、文旅、水务等部门,加快调查成果的梳理、核实与确认工作。要为全县每一个有价值的岩溶洞穴建立专属电子档案,内容不仅要包括其地理坐标、洞口特征、洞内长度、主要景观、水文地质等基本信息,还要包含生物多样性、历史文化遗迹、生态环境现状、潜在风险等深度信息,真正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二是要精准化制定"一洞一策"。要根据每个洞穴的资源禀赋、生态敏感度、开发潜力和区位条件,进行科学分类,因洞施策。对于那些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拥有珍稀地质遗迹或濒危物种的洞穴,要划为绝对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活动,设立保护界桩和警示标识,实行封洞保护。对于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洞穴,可以设立为科研基地,在严格监管下开展科学研究。对于具备开发条件的洞穴,要制定详尽的保护性开发方案,明确开发强度、游客容量、环保措施和安全规范,确保开发活动始终在生态可承载的范围之内。
三是要全链条压实"一洞一责"。要将全县所有已建档的洞穴,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一个洞穴都要有明确的县级包保领导、责任部门、所在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责任人。要制作责任公示牌,在洞口显要位置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实行台账化管理,将污染源排查、问题整改、日常巡护等工作全部纳入台账,形成发现、交办、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第二,严格遵循"四条原则",规范科学有序开发秩序。无序开发是岩溶洞穴保护的最大威胁。我们必须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杜绝"破坏性开发"和"低水平建设"。
一是必须坚持保护优先。这是不可动摇的第一原则。任何开发项目,都必须以不损害洞穴自然生态系统和地质遗迹为前提。在项目论证阶段,就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前置条件和硬性指标。省里正在推动制定的《贵州省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就计划实行项目准入正负面清单制度我们要提前研究、主动对标。
二是必须坚持规划引领。凡是涉及岩溶洞穴开发的重大项目,必须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要聘请国内外顶尖的洞穴、地质、生态和旅游规划专家团队,对我县具备开发潜力的重点洞穴资源进行高水平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设计。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杜绝边设计、边施工、边破坏的现象。
三是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洞穴环境复杂,地质结构、空气成分、生物活动都存在不确定性,旅游开发更伴随着人身安全风险。所有开发项目都必须通过严格的地质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消防安全审核。要建立完善的洞内环境监测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和洞穴自身安全。
四是必须坚持县级统管。岩溶洞穴资源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财富,其开发利用权必须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和调配。要坚决取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圈占、开发洞穴的行为。未来,我县所有岩溶洞穴的开发经营权,原则上都将通过公开招标、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方式进行出让,确保开发过程公开透明,开发收益惠及于民。
第三,积极探索"融合发展"路径,为旅居产业赋能升级。保护好、管理好,最终是为了发展好。我们要立足市场需求,创新产品业态,将我县的洞穴资源优势转化为独具特色的文旅产品。
一是要在"洞穴+"上做文章。要跳出传统"溶洞观光"的思维定式,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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