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8篇(第6/8页)
考核得分=考核项实际得分+加分项实际得分。
2.考核程序。(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照考核体系进行自查,对考核体系中的各项基本指标逐一评分,并提交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自查既要认真总结经验,尤其是特色和亮点,也要充分认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查应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应包括:党建工作的基本状况、主要成绩和经验体会、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等内容。(2)学校考核。学校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每年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查阅文档、现场查看、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查的基础上,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
3.考核结果的运用。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考核结果将作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并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在"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中实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违反师德师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违规发展党员、教职工违纪违法等"一票否决"。
五、组织实施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要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明确的具体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目标管理的内容、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卓有成效。要明确分工,健全和完善各种与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有关的制度机制,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2.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报送年初党建工作计划,全年党建工作总结及党建经验调研文章等相关材料,以便总结和推介。
3.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所属支部也应开展目标管理,具体办法由总支、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
该办法由校组织人事处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x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修订)
目标项目 目标内容分解 分值 考核要素 扣分 得分
一、政治建设(20分)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和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 5 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定不够有力,或不执行受到批评,扣1-5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年一次组织生活会制度。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每年一次党内情况通报。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无会议记录、学习笔记,扣2分;未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扣2分;未按规定开展党日活动,扣2分;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扣2分;未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扣2分;未进行党内情况通报,扣2分。
3.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形成党政共同负责运行机制。议事规则健全,党政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党政班子团结协调。 5 党政领导职责不清,分工不合理,规则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扣1-3分;党政领导工作不协调、不团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的不够或不执行,扣1-3分。
4.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对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不力,扣3分;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对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扣3分;出现缓报、漏报、瞒报、谎报、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扣5分。
5.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重点措施,对照"五深入五确保"的目标要求,注重从党员自身素质提升、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未形成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机制,扣3分;重点措施开展不力,扣3分,党员自身素质提升不明显,扣2分;解决问题成效不佳,扣3分、群众评价反映较差,扣4分。
二、思想建设(20分)
6.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学校《教职工理论学习暂行办法》,及时组织本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工作要求,定期研究党员教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员教育计划,并组织落实。创新党员教育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保证学习质量。严格落实固定学习日制度,每月2次按时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有相关资料。围绕"书记项目",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工作。支部书记带头上好党课。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5 未能按要求组织教职工进行理论学习的,扣2分;党员教育工作无计划、无课程安排,扣2分;落实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少于32学时的,扣2分。未按规定落实固定学习日制度,或相关资料不完善,扣1-3分;党员教育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缺乏创新,扣2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覆盖率未达到100%,扣2分;
党支部书记没有上党课的,扣2分;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推进不力,扣2分;党建和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不够深入,没有研究成果,扣2分;无党建研究项目,扣2分。没及时组织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配合做好各类主题采访活动,持续开设相关专题专栏,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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