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届期满党支部换届选举需要把握的问题
任届期满党支部换届选举需要把握的问题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以及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三定"规定和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总队及以下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森林消防局党委《关于森林消防总队、支队机关党支部设置的通知》《关于森林消防队伍基层大、中队党组织、群团组织设置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2020年3月,总队选举成立了20个总队、支队机关党支部(其中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机关党支部14个),6个大队部党支部,2个大队党支部和36个中队党支部(其中有2个党支部因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未设立支部委员会)。截止2023年3月,总队64个党支部及其党支部委员会任期陆续满3年。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二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规定,各党支部委员会应该组织开展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其中党员数量少、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规定进行按期换届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为进一步规范换届选举流程,纠正一些认识和操作上的偏差,利用此次培训,主要从明确换届增补的概念、增补党支部委员要清楚的几个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为什么要换届、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4个方面,就任届期满党支部换届选举需要把握的问题与大家作个交流,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明确党支部换届、增补的概念
党支部换届和增补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两件大事,对于加强和巩固党的领导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什么时候应该换届?什么时候应该增补?有些同志还不大清楚。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每届党的支部委员会期满应进行换届选举,若支部委员出现缺额影响到支部工作开展则应进行增补工作。支委会每届的任期一般为3年,也就是说3年要对党支部委员会进行一次换届改选。而在这3年之中,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视为党支部委员缺额,应予补选。①党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本人辞职。②党支部委员离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③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④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在这种情况下,上级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二、增补党支部委员要清楚的几个问题
增补的流程大家都比较熟悉,重点强调五个注意事项:一是无论是指派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还是补选的党支部委员,其任期均至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届满为止。二是其他党支部的委员调入本支部的,不能成为本支部的"当然委员",也不作为党支部委员会缺额时的"当然补缺对象"。三是上级党组织推荐作为本支部委员的,也必须进行补选。四是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调到另一单位,并转去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他在原单位的党内职务就自然免除。如果返回原单位,也不能自然恢复其党内职务。五是党支部委员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改选",只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多数通过即为有效,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更换党支部委员,不应视为党纪处分。
三、党支部委员会为什么要换届
这个问题是基层新任党支部书记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有的"不会换届选举,等着上级安排部署",有的认为"选来选去都是这些人,换不换无所谓,只是一个形式",有的甚至把"中队主官调整"与"党支部换届"的概念混淆。前面我们已经讲了"换届的概念",这里着重解释一下按期换届选举的意义、拖延换届选举的后果和特殊情况下提前或延期换届的情况。一是按期换届选举的意义。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健全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按期换届选举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支部工作;有利于培养和选拔骨干,不断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要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二是擅自拖延换届选举的处理方式。没有正当理由,随意拖延换届选举时间,甚至长期不进行换届选举,是一种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践踏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对此,党员有权提出批评和意见,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对待和处理: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擅自拖延换届选举时间的,上级党组织应给予严肃批评,责令限期进行换届选举。对于情节严重的,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相关条款给予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党纪处分。三是提前和延期换届选举的适用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和正当理由,必须撰写报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党支部委员会要将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决定通知所属党员。
除此以外,每个支部委员会都应按党章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提前换届选举的适用情况:①因工作岗位调整变动导致委员缺额较多,使党支部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②党支部委员会存在严重问题,党员强烈要求改选的;③由于其他原因,上级党组织决定提前改选的。延期换届选举的适用情况:①多数委员被派遣临时外出工作,无法按期改选的;②任期届满时,正值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难以改选的;③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等,需要党支部全力以赴去处理的;④党支部存在问题正在进行整顿,改选条件不具备的;⑤党员外出较多,到会达不到规定人数的;⑥新建立的单位,选举条件不成熟的,以及由于其他原因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延期改选的;⑦延长换届选举时间的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主要程序
根据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选举实施以及选举后续工作三个环节,下面逐个环节进行讲解。
(一)前期准备环节。重点做好6件事。
1.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启动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事宜。换届选举前,党支部要开好两个会,上报一个请示:一是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二是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三是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的请示。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需要注意的事项:①未成立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研究换届选举工作。②各党支部根据正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研究提出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只设书记,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7人(含)以上不足11人的应成立3人党支部委员会,设1名书记和2名委员;正式党员11人(含)以上不足15人的应成立5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1名;正式党员15人(含)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5人或者7人党支部委员会。③基层建制中队党支部一般应成立5人党支部委员会,不满足正式党员11人标准的单位应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对党员进行调整补充。④支队机关部门党支部因正式党员不满3人,不符合建立党支部要求的可暂时成立联合党支部,待干部调整且正式党员数量达到要求后再及时选举成立党支部。⑤直管大队及所属中队党支部换届选举由总队党委研究审批,其余基层大中队党支部按照管理权限由支队党委研究审批,选举出的支委按审批权限报总队(支队)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总队(支队)党委批准。
2.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既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经过充分讨论修改后,最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3.进行选举教育。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开好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教育。
4.酝酿确定候选人。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必须经党组织充分酝酿、讨论来确定。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党支部委员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
关于候选人条件:
①党支部书记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②总队灭火救援指挥部、政治部和保障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党支部副书记一般由各部门副职领导兼综合处处长担任,委员由各部门其他处处长担任;总队纪委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纪委书记担任,党支部副书记一般由纪检督察处处长担任,委员由其他处长和党员骨干担任;总队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由其他党员骨干担任。③支队机关党支部区分三类和四类支队设置,其中昆明航空救援支队、昆明支队按照三类支队设置,昆航支队成立办公室、灭火救援指挥部、政治部、保障部、质控维修科、航材科6个党支部;昆明支队机关设立灭火救援指挥部、政治部、保障部和纪委4个党支部。保山、丽江、普洱、大理支队按照四类支队设置,成立灭火救援指挥部、政治部和保障科3个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或者科)主要领导担任,党支部副书记一般由部门副职领导兼综合科科长担任,委员由各部门其他科科长担任。支队纪委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纪委书记担任,党支部副书记一般由纪检督察科科长担任,委员由其他党员骨干担任。航空救援支队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质控维修科、航材科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科科长担任,委员由其他党员骨干担任。
党支部要将初步人选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等。
5.上级党组织向党支部批复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审议结果。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选举方案、支部委员和正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信息等情况进行审议后及时下发批复,党支部获得批复后进入选举程序。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选举会场。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同时,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要加盖党组织印章或代章。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
(二)选举实施环节。重点做好9件事。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党的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等。只有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才可以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换届选举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报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应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入党支部文书档案。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但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的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位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5.分发和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两者应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二是选举如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投票和开票。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7.计票确定当选人。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纪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确定当选人。一是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当选。二是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三是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票低于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征求党员同意后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四是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五是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六是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七是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8.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要对计票的结果签字并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
9.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党支部正副书记,研究确定支部委员的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等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选举办法参照支部委员选举办法),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除支部书记外,其他委员分工可兼任。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重点做好3件事。
1.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分工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