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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党建工作制度-5篇(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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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支部工作的需要,召开支部委员会,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和会议方案。

五、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党员和群众,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七、认真制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参会范围一般为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建议,做好准备工作。

三、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四、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三)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校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四)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

三、基本方法

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党员评议等次。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表彰和处理

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上级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高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主题党日制度

一、组织形式

"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根据需要或特殊情况,也可由党委统一部署安排。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月25号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活动时间由支部另行安排。

三、活动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1、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2、开展现场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现场教育。3、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4、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5、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活动要求

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要设计党日"菜单",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党日活动既要有"党味",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又要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吸引党员积极参加、有所收获,切实增强感染力、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

谈心谈话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三个方面: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二、党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提前通知党委班子成员,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做好会议准备。

三、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时,应及时向党支部请假,会后由党支部把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其通报。

四、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确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

五、需要民主表决的事项,每位领导干部都要与普通党员一样发表意见。对于重大事项,也可形成个人书面意见,上交到党支部。

六、党支部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条党支部请示汇报的类型包括:党员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汇报。

第二条党员向党支部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是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等。请示汇报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自己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2.党员平时对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随时向党支部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建立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党支部向党委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党总支明确解释的问题;

2.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存在的问题;

3.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打算;

4.党委指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执行情况。

党员干部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

一、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示提醒:

(一)有违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的问题反映,群众有意见的;

(二)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

(三)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影响干群关系,群众有反映的;

(四)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言行举止与党员身份要求不相一致,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群众意见较大的;

(六)不认真履行职责,效率不高,推诿扯皮,群众有意见的;

(七)其他需要警示提醒的。

二、需要经常性开展批评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及时召开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批评中进步,使党内生活更加健全、更加健康。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支部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二、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在职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离退休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四、每月10日前,党支部要完成所属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五、收缴党费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要每月向缴纳党费的党员同志开出党费收据,并认真填写《党费收缴台账》。《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由党员本人保管,交纳党费时主动出示,并由党支部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填写相关信息。

六、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采取在显著位置张贴上墙等方式进行公示。

七、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对其按自动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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