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调研报告-29篇(第36/63页)
(二)税务智慧监督面临的现实问题
尽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力地推进了税务智慧监督,但是税务机关在数字化改革中的短板亦较为明显。其一,观念滞后,大数据治理经验
不足。长期以来,受科层制的管理模式影响,形成了单向沟通、垂直领导、以经验为主的监督体制,没有认识到信息对监督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同时,在国家层面推动大数据战略进程中,缺乏对大数据治理的科学研究,缺少对智慧监督的实践探索。其二,治数机制缺失,大数据"碎片化"。从横向层面看,税务部门是由不同的职能部门构成,相关涉案数据碎片化存在于不同部门,数据信息系统无法兼容,"信息孤岛"现象突出。从纵向层面看,数据信息搜集中, 下级单位上报数据存在部门利益考量,导致上级部门采集的数据信息噪音扩大。从实践探索看,现有监督平台缺乏对抓取信息的精准定义、智能过滤、靶向搜索和分析研判,对监督对象的违规违纪疑点数据无法实现精准推送,数据繁杂、"真相"难寻。其三,互通共享缺乏保障,数据支撑的衔接不足。系统内部横向和纵向结构之间的数据互通缺乏共享制度,仅仅从软件开发和设计上无法解决信息壁垒问题。互通共享数据的标准及类型的制度化规范缺乏,数据资源分割垄断,交互拓扑设计不优,跨领域跨部门合作融合度不够,专责监督的智慧化程度不高。其四,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增值运用不够。目前,税务系统原始数据尚不够完整,数据格式不一致,数据关联度不高,数据更新不及时等, 导致可利用的数据质量不高,这对税收治理的信息化支撑牵引作用和大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发挥不充分。同时,因信息化应用不够及时、广泛、深化,不能有效整合分析数据源并自动灵敏作出反应,对监督执纪开展实战工作牵引力不强。如疑点问题分析过多依托于人工排查,自流程化程度不高。部分有效数据处于"沉睡"状态,大数据运用模糊化、初级化、零散化、机械化,没有形成稳固的"蜂巢"结构,实现信息的自由组合,没有形成璀璨的"钻石"结晶,难以高效地释放智慧监督效能。其五,队伍建设的数字化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目前税务机关的数字队伍建设多停留在思想理念上,真正转化为实际行动的并不多,且数字化应用多被作为税务队伍提升办案质效的"工具",而非针对税务队伍本身建设的载体平台来使用,配备纪检干部大部分没有信息化基础和岗位经历,专业人才不足,无法有效地分析出数据背后的监督价值,整体表现均显粗放,纪检部门人为决策远多于数字化决策。
四、推进税务智慧监督助力税收治理现代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面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环境复杂的新形势,税务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善于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增强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本领,推动纪检监督向"智慧化"方向转身,向"智慧监督"要效率。
(一)推进方向
从近期来看,适应税收征管数字化改革的需要,推进智慧监督要把重心放在如何使现代先进的科技与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相结合。因此,要着力把握四个方向:其一,数字化办案。需实现"纪检监察核心业务数字化",重塑税务纪检监察业务流程。税务纪检监察办案的所有要素、环节,均实现高度数字化、智能化,对"两权"制约和运行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等业务均形成数字化指标。其二,数字化监督。以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为基础,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 拓展"集成监督"办案新模式,围绕"两权"运行中监督线索的集成处置,推动监督线索"内循环"和"外联动",集中研判、统一指挥,解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问题。其三,数字化考评。与数字人事相结合,对各纪检监察单位、税务纪检人员的工作绩效考评,基础办案、创新创优等核心数据, 力求由系统自动获取和生成,实现数据化考评,用"客观数据"开展"业绩评价"。其四,数字化建队。税务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走数字化渠道,教育、培训根据各纪检监察单位、税务纪检人员的长板短板进行智能化分析、个性化安排,自动生成培训数据库,让税务纪检人员"扬其所长、补其所短",实现各有侧重的发展。
(二)实现路途
在明确上述方向的基础上,要聚焦服务税收治理现代化,积极探索推进税务智慧监督的实践路径。其一,理念培育,树立大数据监督思维。税务纪检人员要树立科技意识和大数据监督思维,着重加大非现场监督方法运用,通过综合分析和深度挖掘,锁定监督风险疑点和目标,实现对系统性、趋势性、苗头性、重要性问题的准确发现和精准揭示。其二,建立监督大数据库,精准锁定监督重点。依托金税四期和地方政府大数据平台,融合多源异构数据源、应用知识图谱等大数据技术,集成各领域信息资源和数据库,将零碎、离散、点状问题信息,建成覆盖"个人基础信息、履职信息、纪律作风信息、其他信息" 等四类基本信息的智慧监督"云数据仓库",并通过设置观测指标,科学研判政治生态并精准锁定监督重点。其三,开发日常监督系统,全面优化监督流程。可通过整合税务部门现有的内控监督平台和各类"智能监督平台",打造适用于纪检监察部门专用的日常监督系统。该系统以税务部门"两权"监督为着力点,分步骤打造"跨场景、跨时域、跨条线"等数字化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实现监督线索收集、监督办案指挥、综合整治研判、办案质效管控、纪检监察绩
效考评等多种功能,推动形成廉政情报信息和疑点线索推送、模型分析、集成研判、类案监督的闭环体系,实现网上生成监督责任清单、网上报送落实情况、网上实时督办、网上自动考评,从而促进全方位推进智慧监督更加规范、形成体系。其四,建立大数据安全监管机制,保障信息安全。在将监督融入税收业务,实时在线监督的同时,还要重视有效保障涉税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建立健全智慧监督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做到数据使用可追溯、可查询,防范裙带勾连和利益交换。其五,强化智慧监督人才保障,推动纪检监察人员职业化。要持续加强税务纪检监察队伍培养和专业能力建设,重点是加强大数据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增强挖掘和分析大数据价值的能力,提升智慧监督专业人才质量, 着力打造一支纪检监察业务与科技并重的纪检监察专业力量,逐步将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从"传统监督"转变为以数据为中心的"智慧监督",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向高效率、全方面发展,为提升智慧监督助力税收治理现代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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