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乡镇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基层乡镇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乡镇执法长期存在"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原有的乡镇执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基层执法需要。目前,乡镇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初具雏形,乡镇政府通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行使综合执法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镇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配备为11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岗3人、工勤岗4人、减县增乡4人,执法队执法证持证人数为0。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主要侧重于法律法规和办案流程学习、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日常"三违"巡查、夜间河砂巡查、街道秩序整治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以制止和劝导违法行为为主。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小事管不好。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基层综合执法承担了在基层发生频率较高、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且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职责。但综合执法一方面缺乏系统性、全面性、针对性的理论研究和指导,执法依据缺乏。比如,将餐饮业食客喝酒划拳的噪音污染和店内油烟污染等监管职责明确给综合行政执法局,但执法队在处置上述污染行为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必要的检测设备,执法遭遇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另一方面群众对执法工作普遍存在抵触心理,当事人大多被动配合,群众对执法工作不够理解、信任和支持,无形之中加大了执法难度,造成"小事管不好"。
(二)大事管不了。单靠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很难有效开展工作。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一些部门对职能划转认知存在偏差,认为执法职能划出了,行业管理职能也随之划出了,或是把处罚权的划出视同全部执法权的划出,只行使许可权,不履行监督检查权。比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名义行使执法权,但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执法局与乡镇(街道)难以厘清各自职责界限,要么重复执法,加重工作负担,要么出现执法空白,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执法队伍薄弱。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一是执法人员不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配备为11人,其中事业编制管理岗3人、工勤岗4人、减县增乡4人,执法队执法证持证人数为0,拥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过少,导致执法效率低下,执法风险过高,从根本上削弱了执法力量。二是执法能力欠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职权覆盖面广,专业性强,虽开展了相关培训,但在短时间掌握并熟练运用相关业务知识,实属困难。三是执法硬件短缺。受财政资金安排的制约,现有执法模式信息化、科技化水平不高,在执法办案时可利用资源匮乏,导致执法效率低、执法取证难。特别是执法设备、执法车辆明显不足,与规范化建设要求相去甚远。
三、整改建议
一是完善立法,推动综合执法步入法制正轨。明确基层综合执法的法律依据,对基层综合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权力分配的标准、程序,部门之间的权限等作出法律界定,确保有法可依。在地方立法层面,结合实际制定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规范,为基层综合执法提供统一规范的法律依据,便于高效执法。
二是加强协作,建立综合执法联动与保障机制。加强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建立健全相关执法机制建设。建立条块结合的网格监管执法模式,调配资源强化执法力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权威性;是健全执法办案激励机制,强化对执法工作考核与监督。
三是提高效力,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转变执法理念,由管理式、任务式、运动式向服务化、法治化、常态化转变。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招录新人的"准入门槛",建立长期专业化培训机制,建设一支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综合执法队伍,推进综合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四是汇聚民心,形成基层管理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方式,多维度、全方位宣传基层综合执法工作;通过转发评论朋友圈,宣传基层综合执法先进经验、优秀事迹,传播正能量,树立队伍新形象,让居民积极主动理解、支持和参与城区管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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